金华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金华市交通运输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927402024801 

二、合同名称:金华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公路科技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HCG2024X-003 
四、项目名称:金华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公路科技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丹溪路289号
   联系方式:057982468510 
   供应商(乙方):金华市全佳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秋滨街道白露街198号 
   联系方式:1351697856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华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公路科技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90670.68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590670.68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0429174233540.pdf

20240429174233540.pdf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技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采购方)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乙方:(成交方)金华市全佳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技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选取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提供总人数建议不少于13人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项目管理1人(兼主任,项目驻场专职经理),工程技术人员1人,保安4人,保洁6人,会务员1人。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伍拾玖万零陆佰柒拾元陆角捌分。(小写:¥590670.68元)人民币。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1.人员配置序号服务类型人员配备1保洁人员6名2保安人员4名3工程技术人员1名4会务人员1名5项目管理人员1名2.乙方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或意外险。3、乙方须对其派遣的物管服务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4、项目管理1人,专职经理,并全面负责管理日常工作,负责与业主及外部的沟通与协调。5、工程技术人员1人。须对公共设备设施(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机械车位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进行维保。负责大楼正常维护运行及日常小维修。6、保安4人。负责门厅和消控、车辆出入、安保、巡逻、大堂等的值班,以及安保。7、保洁6人。负责大楼内外保洁。8、会务员1人。负责会前及会后清扫和会议期间的优质服务,会务人员50周岁以下,有气质,临时有重要会议,需临时调剂会务人员,不增加费用。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六、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技大楼(丹溪路289号)。七、物业服务人员的要求及考核1、所有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凡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所有物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着装费用由乙方负责,服装样式、款式由采购人审定),要求仪表端庄、精神面貌良好。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事相关物业管理的经验。3、保洁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4、保安要求,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保安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消控上岗证。5、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作业等种类方面的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具有高(低)压电工操作证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的上岗证。6、乙方在服务期内有下列行为,造成的不当损失而产生费用,要从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费用中扣除:A、中标供应商要爱护与保管采购人单位财产,如损坏设施等,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B、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按考核标准中规定的扣除;C、其它因中标供应商不作为或管理不严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D、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八、,付款方式1、根据招标要求,中标签订合同收到第一笔款项后,乙方收到原服务供应商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需支付金华市浙江绿禾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2月1日-4月15日两个半月的服务费137487.9元。2、合同签定后,甲方先支付中标金额30%,服务期满6个月再支付30%,剩余40%于12月31日前支付,乙方须在支付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先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间从乙方进场开始投入服务起计。服务期满后,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且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每次延续一年,最多延续两次。企业全称:金华市全佳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税兑号:91330701336985536F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白露街198号办公楼305开户行:金华成泰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141227075电话:0579-89005333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得不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及整改。3.在履约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因未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7市甲方: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乙方:金华市全佳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俊法定代表人:日期:304年4月15日日期:2024年4月15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技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采购方)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乙方:(成交方)金华市全佳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技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选取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提供总人数建议不少于13人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项目管理1人(兼主任,项目驻场专职经理),工程技术人员1人,保安4人,保洁6人,会务员1人。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伍拾玖万零陆佰柒拾元陆角捌分。(小写:¥590670.68元)人民币。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1.人员配置序号服务类型人员配备1保洁人员6名2保安人员4名3工程技术人员1名4会务人员1名5项目管理人员1名2.乙方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或意外险。3、乙方须对其派遣的物管服务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4、项目管理1人,专职经理,并全面负责管理日常工作,负责与业主及外部的沟通与协调。5、工程技术人员1人。须对公共设备设施(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机械车位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进行维保。负责大楼正常维护运行及日常小维修。6、保安4人。负责门厅和消控、车辆出入、安保、巡逻、大堂等的值班,以及安保。7、保洁6人。负责大楼内外保洁。8、会务员1人。负责会前及会后清扫和会议期间的优质服务,会务人员50周岁以下,有气质,临时有重要会议,需临时调剂会务人员,不增加费用。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六、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技大楼(丹溪路289号)。七、物业服务人员的要求及考核1、所有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凡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所有物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着装费用由乙方负责,服装样式、款式由采购人审定),要求仪表端庄、精神面貌良好。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事相关物业管理的经验。3、保洁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4、保安要求,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保安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消控上岗证。5、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作业等种类方面的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具有高(低)压电工操作证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的上岗证。6、乙方在服务期内有下列行为,造成的不当损失而产生费用,要从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费用中扣除:A、中标供应商要爱护与保管采购人单位财产,如损坏设施等,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B、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按考核标准中规定的扣除;C、其它因中标供应商不作为或管理不严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D、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八、,付款方式1、根据招标要求,中标签订合同收到第一笔款项后,乙方收到原服务供应商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需支付金华市浙江绿禾后勤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2月1日-4月15日两个半月的服务费137487.9元。2、合同签定后,甲方先支付中标金额30%,服务期满6个月再支付30%,剩余40%于12月31日前支付,乙方须在支付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先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间从乙方进场开始投入服务起计。服务期满后,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且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每次延续一年,最多延续两次。企业全称:金华市全佳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税兑号:91330701336985536F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白露街198号办公楼305开户行:金华成泰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141227075电话:0579-89005333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得不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及整改。3.在履约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因未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7市甲方: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乙方:金华市全佳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俊法定代表人:日期:304年4月15日日期:2024年4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