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血液透析机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2024)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XCSD-2024-153)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27288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XCSD-2024-153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联 系 方 式 :022-29262043
供应商(乙方):安思泰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镇梁根村35号106-107室
联 系 方 式 :185122066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30
主要标的单价:13(万元)
合同金额: 39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安思泰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11050178750000000166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沿湖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CJB3GA8E
企业办公电话:1851220661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血液透析机.pdf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2024年05月06日
招标编号:XCSD-204-153天津市宝城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即买方):天津市宝底区人民医院乙方(即卖方):安思泰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第一条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金额等信息如下:货物名称:见附件1货物型号:见附件1生产厂家:见附件1货物原产地:见附件1货物数量:见附件1货物单价:见附件1设备详细参数、配置清单:见附件2第二条质量标准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性能、参数、规格、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全新、未曾使用过、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原装产品,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相关技术、产品其享有知识产权或经产权人合法授权,如甲方因设备所有权、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索赔,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进行赔偿。第三条货款及支付方式1、货款总额:本合同项目总货款为人民币39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_叁佰玖拾万元整。该货款总额包括产品的货款及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包装、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培训、维修、保养等所有含税费用。2、货款支付: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乙方总货款的30%,即人民币_11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_壹佰壹拾柒万_元整,货物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培训完成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乙方总货款的60%,即人民币23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_贰佰叁拾肆万元整。甲方在质保期满后_25个工作日内付总货款的10%,即人民币3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_叁拾玖万元整。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安装、调试和培训1、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330日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设备所需环境改造费用及在此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及运输费用),同时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独立正常操作使用和进行简单故障的排除修复。2、交货地点:天津市宝氏区广川路8号天津市宝纸区人民医院第五条货物验收甲方在乙方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第六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货物验收后_10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货物验收之日起100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第七条风险转移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开箱消点完成并完成交接手续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甲方承担。但开箱验收不因此减轻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质量验收以安装调试完毕最终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第八条售后服务1、质保期限: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质保范围:整机及附件。3、质保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乙方应免费更换所有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的部件或损坏的部件,维修3次以上的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果需要现场处理问题应在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前述期限内排除故障的,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期限。甲方在发出故障通知12小时后依法仍未做出响应,或者乙方在开始维修后24小时内仍无法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4、乙方对所提供货物终身维修,超出质保期乙方只收取维修材料费用。5、乙方对货物的专用耗材终身提供,如有特殊情况书面形式通知甲方。6、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或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由此引起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双方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中途退货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或退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并承担运输费。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得不顺延交货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15日内仍不能顺利接受货物的,按中途退货处理。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如甲方同意使用,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不能使用或甲乙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2、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3、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完成安装调试,超出日期应按超期交货总额每且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逾期超过约定日期7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另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所交货物经验收不合格造成延期的,视为乙方违约逾期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按本第九条第二款第1、4项规定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本合同下,乙方应向甲方的资质文件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代理授权书、营销人员授权书、产品彩页、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不可抗力指: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霍)、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黑工、骚乱)等。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其它事项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配置)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性能、参数(3)乙方承诺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支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天津市宝纸区人民医院安思泰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3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E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地址:天津市宝纸区广川路8号地址: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镇梁根村35号106-107室电话:02229262043电话:18512206610年一月62014年人月日日207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液透析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