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协审服务 老旧小区改造 给排水管理处 街巷改造、积水区整治 电力接入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ZJHX-G2024-0013008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度项目协审服务采购(造价类)008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100-ZJHX-G2024-0013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度项目协审服务采购(造价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镇江市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4层
联系方式:18061185902
供应商(乙方):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中央金地广场3幢1403-1406室
联系方式:150620339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度项目协审服务采购(造价类)项目包8协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项目包8政府采购合同
联系方式:15062033995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694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3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06 12:27: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包8-中证.pdf
项目编号:JSZC-321100-ZJHX-G2024-0013造价类-项目包8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度项目协审服务采购(造价类)项目编号:JSZC-321100-ZJHX-G2024-001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LWZC320100000202400017甲方: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度项目协审服务采购(造价类)”的招标结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本项目包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下列关于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JSZC-321100-ZJHX-G2024-0013号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2.报价表;3.技术方案;4.中标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一、协审项目项目包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预计费用(暂估)(万元)统一结算率委托类型81江苏北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京口区老旧小区改造34.473340%结算评审82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2022年街巷改造、积水区整治项目2.263640%结算评审83镇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办公楼加装电梯0.1040%结算评审84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崇实里小区电力接入工程项目0.1040%招标控制价评审小计36.9440%1/4项目编号:JSZC-321100-ZJHX-G2024-0013造价类-项目包8二、工作内容及要求2.1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与甲方、建设单位签订三方协审委托书。三、具体时间要求3.1具体开始时间以与甲方、建设单位签订三方协审委托书之日为准。3.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如有协审任务未完成,服务期截止日期延长至协审任务完成之日)。3.3按照附件《投资评审项目协审业务委托实施意见》(镇财评审(2024)1号),项目包的采购有效期截至2025年4月30日,若项目包内的项目因各种原因取消不实施的,不再增补;若项目包内的项目因各种原因当年度不实施、转为以后年度实施的,不作延期处理。四、审计工作成果4.1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评审初步结论,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报告,并说明原因,同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评审初步结论的起始时间从建设单位提供的真实、完整评审资料之日起,具体期限详见附件《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镇财办(2018)19号)。五、合同权利与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财政评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5.1.2按照规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协审费用。5.1.3负责协调处理协审中各方有分歧的问题。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甲方、建设单位实现预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核的目的,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真实、公正、准确地提供审核结果,不得泄露与该项目审核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5.2.2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按照要求开展协审工作。对协审工作中出现重大分歧而需甲方协调解决的,由乙方提出书面意见报甲方,甲方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核实具体情况,会审研究达成处理意见,由乙方在其审核初步结论中调整。因材料交接、争议等原因影响审核进度的,由乙方提出延长协审时间的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准后给予调整审核时间。5.2.3对过程跟踪评审的项目,乙方须派出现场代表到建设项目现场工作,2/4项目编号:JSZC-321100-ZJHX-G2024-0013造价类-项目包8同时列席重要的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会议,对隐蔽工程、拆除、移植等事后不可复核工作量的变更事项留下音像记录。及时完成工程变更造价咨询、签证核定(量、单价、总价全部要核定)、造价控制动态分析工作,认真写好现场工作日记,包括参加的会议内容和审核工程技术方案、合同的有关情况及工作程序等。对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设备购置调整和技术方案重大修改等影响项目投资的事项,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按月向甲方报送跟踪记录,竣工结束后报送项目跟踪协审报告。六、协审费用及支付6.1预付款乙方不需要甲方支付预付款。6.2项目计费项目的计费及支付时间按项目实施协审时执行的付费文件标准(现行文件标准为附件《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办法》镇财评审(2014)1号)执行。6.3项目考核扣减费用按照附件《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镇江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审计工作考核办法》(镇财办(2021)11号)由甲方对协审单位予以考核,按考核的结果计算项目协审费用。6.4项目最终结算金额=项目计费×项目考核费率×统一结算率注:协审考核费率及标准详见附件《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镇江市级政府投资项有限目评审审计工作考核办法》(镇财办(2021)11号)。6.5协审任务标的剩余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施行的《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付费办法》(镇财评审【2014)1号)执行。七、合同变更与解除中本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撤销。但下列情况除外:7.1因甲方工作计划调整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履行,根据下列具体情况执行:(1)在本合同约定的协审现场工作开始时间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2)协审现场工作开始后,甲方解除本协审项目合同时,需根据项目进展进度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费用,核算主要依据实际出勤情况测算费用并结合本合3/4项目编号:JSZC-321100-ZJHX-G2024-0013造价类-项目包8同统一结算率进行计算。7.2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或者乙方的工作或者成果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八、争议解决8.1委托项目协审工作中,若有其他事项,一般应在协议中明确,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对协商不成又未能执行《民法典》而发生争议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条款约定9.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财物损坏、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伤害,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人员伤亡损失及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0.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负责人/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终止。10.2未尽事宜处理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10.3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单位盖章):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地址:镇江市南山路61号国控夹厦A座14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0511-85622578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4月30日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单位盖章):路61号安金地3栋1406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中民联系电话:025-833685773201061241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察哈尔路支行银行账号:4301016209100148547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4月30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协审服务 老旧小区改造 给排水管理处 街巷改造、积水区整治 电力接入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