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瓦提支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11101000011591297
五、合同编号:11N01056343X20244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人民保险阿瓦提支公司
详见附件

1.0
11906.04
11906.0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侯乐燕
联系电话:13379733614
传真:/
地址:阿瓦提县棉纺路5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保险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56343X20244002).pdf

车辆保险合同编号:11N01056343X20244002采购单位(甲方):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服务单位(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瓦提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瓦提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瓦提支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瓦提支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瓦提支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225号人民保险阿瓦提支公司--品牌:1项11906.0411906.04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1906.0411906.0411906.0411906.0411906.0411906.0411906.0411906.04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壹仟玖佰零陆元肆分壹万壹仟玖佰零陆元肆分壹万壹仟玖佰零陆元肆分壹万壹仟玖佰零陆元肆分壹万壹仟玖佰零陆元肆分壹万壹仟玖佰零陆元肆分壹万壹仟玖佰零陆元肆分壹万壹仟玖佰零陆元肆分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225号财产保险服务111906.04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他支付三、服务条款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1/3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第二章投保第五条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2/3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阿克苏解放路支行账号:,账号:301402020902310010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阿克苏解放路支行账号:账号:301402020902310010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产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