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豫哈实验学校2024)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豫哈实验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华品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豫哈实验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91101000011060863
五、合同编号:11NMB177069920245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餐饮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73290
7329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豫哈实验学校
联系人:小坤
联系电话:15688358189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y豫哈.pdf
代发员工工资及社保协议书甲方:哈密豫哈实验学校乙方!乌鲁木齐华品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鉴于:1.乙方于2024年3月25日在政采云平台成功中标甲方学校食堂托管项目。2.本学期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24日食堂从业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并且工资已由甲方核算完成。3.上述工资总额为73290元,包含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包含公司承担部分及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同意并代发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甲方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及社保,总计人民币金额73290元。该金额已包括甲方和员工各自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员工工资及社保信息准确无误,并确保相关资金的合法来源。三、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和数额,在规定时间内将工资及社保费用准确无误地发放到每位员工手中。四、乙方负责办理与代发工资相关的财务手续,并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代发职责。五、为保障员工基本权力,甲方应在乙方发放该协议工资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总计人民币73290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家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吾其空甲方代表(签字):日期:年月_日00596065050200同期:2004年4月9日乙方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