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道路提升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2024)



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
E341504001001127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1234140076900449XQ-20240402-000227-6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叶集区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叶集区平岗街道境内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5-07 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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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合同编号

E341504001001127

合同名称

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

E341504001001127

项目名称

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

标段编号

E341504001001127001

标段名称

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

合同甲方

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

合同乙方

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公路工程

合同金额

4,532,989.00元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代理机构

六安弘跃商务代理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http://ggzy.luan.gov.cn/jump.html?infoid=32354a6d-b55b-454d-b04c-0dade582f7a2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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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合同公告.pdf
附件:
合同签署附件.pdf

合同编号E341504001001127合同名称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项目编号E341504001001127项目名称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标段编号E341504001001127001标段名称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合同甲方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合同乙方安徽衡路建设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公路工程合同金额4,532989.00元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07日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7日代理机构六安弘跃商务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公告http://ggzy.luan.gov.cn/jump.html?infoid=32354a6d-b55b-454d-b04c-Odade582f7a2免责声明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路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E341504001001127工程名称: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地点:,叶集区平岗街道境内项目法人:,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叶集区平岗街道境内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包人: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21.1.2.6监理人:经确认后通知施工单位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监理人签发变更令64.5.1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需交审查费5000元/人次,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用同等资格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即使同意更换也视同承包人违约,课以承包人的中标价的3‰作为违约金,按中标价的3‰计算其金额少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支付违约金;并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纳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74.6.3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项目总工需交审查费3000元/人次,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需交审查费1000元/人次,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格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即使同意更换也视同承包人违约,课以承包人的中标价的2.5‰作为违约金,按中标价的2.5‰计算其金额少于5万元的,按5万元支付违约金;并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纳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8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9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10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点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工程开工10天前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工程开工7天前。119.2.1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持有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资格证书。1211.5(3)逾期完工违约金:5000元/天,以申请交工验收时间为准。1311.5(3)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1411.6提前交工的奖金:0元/天15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0%签约合同价16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0%或增加收益的0%给予奖励。1716.1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仅对混凝土、砂石、水泥进行价格调整。基准价格以《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2024年第2期叶集区信息价为准。具体调价方式如下: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1817.2.1(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中标人出具等额的预付款担保,担保方式为: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担保金额:应付款项)。19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2017.3.3(1)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10%预付款。工程款按月进度支付,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工程量以经招标人、监理方、中标人签字确认为准。工程完工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8%(若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此处在中标人提交结算价款的2%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余款2%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同时退还质保金产生的银行同期利息)。21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2217.4质量保证金限额:2%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方式: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23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2417.6.1承包人向监理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2518.2竣工资料的份数:2份26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27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28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9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不低于2.5‰30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费率不低于3‰31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32补充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3补充2项目施工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若省、市巡检通报有质量问题的(指按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实测项目),每次给予20000元处罚。性质严重的,给予年度信用黑名单处罚。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4)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细化为:(4)承包人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处理地方关系。当承包人遇到地方问题或与地方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时,首先应主动与工程所在地建设指挥部取得联系,以求问题解决。(5)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为配合发包人的工程管理和本项目其他工程施工提供方便和必要的协助,以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所提供的方便与必要的协助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工作:配合发包人对本项目可能进行的科研和试验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试验场地、设备、人员及辅助工作,承担召开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会相关费用等;配合发包人和相关检测单位做好检测工作;承包人应为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管理中提供交通的便利。承包人为完成上述目标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总价内,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承包人若没有完成本项工作或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及时修复;否则,发包人将从本合同段的承包人计量款中扣除后续单位完成本项工作的报价金额。(6)承包人除按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修复缺陷外,还应对施工有交叉、有衔接的施工项目主动积极做好配合,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做好交验配合工作,若出现矛盾或纠纷,承包人应服从监理人或发包人安排。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可采取的交通保障措施,交通安全保障及文明施工措施。(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取得当地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协调好本合同段各方的关系,避免施工干扰,同时避免给其他承包人造成施工干扰。不可避免时,应主动与被干扰方协调以减少干扰。(8)凡合同段内与已建公路、管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公路、管道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和运营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承包人应将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影响公路、航道、管道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33分包原文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经招标人同意的除外,分包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4.3.8承包人必须按六安市相关规定合法用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当承包人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无法立即支付时,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留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如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按1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将承包人的不良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细化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14天内,其项目经理、总工需到施工现场开展工作。项目经理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需交审查费5000元/人次,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用同等资格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即使同意更换也视同承包人违约,课以承包人的中标价的3‰作为违约金,按中标价的3‰计算其金额少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支付违约金;并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纳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后确定的项目经理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1、死亡;2、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3、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4、因重病或重伤(县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履行职责的;5、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6、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称职需要更换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应常驻工地,每月住工地不少于22天,如需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及发包项目负责人办理请销假手续,同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上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离岗一次按5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以后的每次按25000元支付违约金,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2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承包人(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同时,给中标企业计入黑名单。由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况给予承包人及该项目经理(建造师)给予6个月至3年在六安市叶集区投标资格限制。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项目总工需交审查费3000元/人次,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需交审查费1000元/人次,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格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即使同意更换也视同承包人违约,课以承包人的中标价的2.5‰作为违约金,按中标价的2.5‰计算其金额少于5万元的,按5万元支付违约金;并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纳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替换各2次以上和拒不调关键施工设备进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4.6.7承包人技术主管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住工地不少于26天,如需离开工地必须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及发包项目负责人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上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离岗一次按5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以后的每次按25000元支付违约金,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6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承包人(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况给予承包人及该班子成员给予6个月至3年在六安市叶集区投标资格限制。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3承包人应使合同文件中的施工机械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进场后的20日内,如果进场的机械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投标书中规定的施工机械设备及仪器仍不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加大机械设备及仪器投入,书面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承包人接到通知后7天内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予以落实,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进场后的设备应登记造册,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备案,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允许不得随意撤场。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增加:如承包人投标文件配备的关键施工设备未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进场,课以承包人3倍设备台班费/台·天的违约金。如承包人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发包人将课以承包人1000元/次的违约金,若承包人未在限期内改正,发包人将课以承包人500元/次·天的违约金。7.3场外交通7.3.3承包人应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任何运输车辆因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如果采用上述措施后,仍超过所通行的桥梁或道路的载重限制而又必须通过时,承包人应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所通行路线上的桥梁加固或改建,或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和因承包人未执行本款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发包人概不负责承担。承包人利用原有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时,使用前承包人应与当地政府签定协议,并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养护与维护,确保安全畅通。若因承包人在施工中损坏了原有的公路设施,应积极主动进行修复。当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当时签定的协议(报地方指挥部和发包人备案)履行合同,并交付当地政府,若未能履行合同和办理交付手续,则发包人有权在其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承包人为了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自费养护维修由他人修建和使用的所有临时道路和桥涵(包括利用和加固的村镇便道),恢复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和桥梁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临时道路和进场道路所发生的建造、使用、维护、拆除、恢复等一切费用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关支付细目中报价。施工单位不得以共用便道、便桥的问题要求增加费用。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第9.2.5项细化为:安全生产费为招标最高限价的1.5%,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第9.2.8(4)项细化为:(4)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增加9.2.12: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该:(1)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协。a.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b.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电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工、潜水工、瓦斯检查员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c.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d.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自费定期按国家和行发包人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和标定,并将检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e.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交通部有关规范的具体规定。(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3)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4)在跨铁路、公路施工时,应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标志,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施工安全。(5)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并切实执行技术规范其他章节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a.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取得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b.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和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a)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b)施工通道、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c.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等管线的正常使用。d.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到当地公安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建造符合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仓库,完善管理制度,24小时专人值班,加强防范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e.承包人应采取充分措施,避免因施工危害第三方的安全,包括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水利沟渠管道、居民房屋、过往车辆及人员、森林火灾等。验检测工作。承包人项目经理:卓自培。承包人项目总工:张鹏。7.工程质量符合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9.根据承包人呈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支付工程价款。10.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60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2%,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1.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合同金额的52%)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2.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向六安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附: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承包人: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7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承包人: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7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2.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3.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4.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承包人: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7日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合同签订时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道路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道路工程师。测量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可以外委。专职安全人员1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资料员1人可兼任备注:1、“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道桥、道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上述人员须根据资格要求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无法证明专业,可提供毕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2、试验检测工程师可以不是本单位人员,但需提供委托协议书。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合同签订时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装载机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自卸车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平地机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发电机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注:其他设备等需满足施工要求。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晓定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项目经理、卓自培为叶集区平岗街道江淮果岭旅游道路提升项目(二期)(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卓自培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余晓定(姓名)(签字)2024年5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道路提升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