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采购合同公告(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1964382220241601
二、合同名称: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桐张岙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Y-YY-20240228
四、项目名称: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桐张岙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余姚市谭家岭西路39号
联系方式:62771979
供应商(乙方):无锡今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张渚镇华新西路368号
联系方式:139213038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桐张岙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 数量:3.00 单价(元):7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桐张岙填埋场浓缩液处理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1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2027年浓缩液处理合同.pdf
桐张蚕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采购合同理中心2境甲方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8+0乙方:无锡今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有签署日期:2024年4月日签署地点:-1-甲方(发包人):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人):无锡今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桐张蚕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招标编号:ZJZY-YY-20240228)于2024年04月23日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确定由乙方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桐张蚕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一事,达成以下协议:、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1、项目名称:桐张蚕填埋场浓缩液处理项目;2、项目地点:余姚市桐张蚕填埋场3、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合同时间:2024年4月30日止2025年4月29日止;第二阶段合同时间:根据第一阶段合同履行结果,确定是否续签。第三阶段合同时间:根据第二阶段合同履行结果,确定是否续签。4、服务内容:垃圾中转站处理站内产生的浓缩液进行处理,包括浓缩液处理设备租用安装及维护、浓缩液处理。处理后的浓缩液需满足就地化、无害化,允许少量上清液排出系统到膜过滤系统再循环处理。残余固化物运自众茂发电厂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包含装卸、运送及处理费费等所有费用)。二、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本项目合同总价暂定(大写)柒拾伍万元/年,(小写)750000元/年。2、浓缩液处理单价为(大写)柒拾叁元/立方米,(小写)73元/立方米。服务费用总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服务为准。每年结算金额不超过75万元。3、计量方式:以系统进水流量计算。4、付款方式:4.1、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以成交供应商意愿为准。);4.2、按月支付,中标单位凭上月的处理水量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扣除考核扣款)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支付费用。每次支付款项时按支付比例扣回预付款5、乙方在进行相关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16、本项目服务期间,乙方承诺的价格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注:到付款期,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而造成延误付款的,责任自负。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付款,与乙方在经过协商后,若30天内仍未付款的可停止系统运行,直至双方达成最终解决方案。三、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等非现金形式。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4、履约担保的退取:合同履约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四、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五、项目完成质量要求处理后的浓缩液达到能就地无害化处理。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1甲方尽可能提供项目所需的完整资料。1.2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付款。1.3在运营期间的水、电等由甲方提供。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2.1乙方须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浓缩液处理设备,处理设备由乙方提供,处理工艺由乙方自定,但需通过专家认可。2.2在运营期间,乙方需对浓缩液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并提供运行所需的药剂、生物制剂及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材料或耗材。2.3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的考核与检查,并及时根据甲方考核、检查意见整改到位。-22.4乙方不得将该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5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本次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工作。2.6乙方须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正常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信访等事件或者影响浓缩液正常处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必要时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2.7浓缩液处理运营所需的药剂采购、生物制剂、易耗用品更换、设备的折旧和大修、重置以及设备维护保养、以及按国家及地**府有关规定对废弃物的处置等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营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8乙方需对工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设备消耗件或易耗品与配件的更换培训,确保操作人员会独立运营。经培训后,浓缩液处理过程中使用的消耗件、易耗品与配件必须及时采购、更换。不可为降低运营成本而延迟或拒绝更换消耗件、易耗品与配件。如因以上原因导致了浓缩液处理效率或浓缩液处理质量降低,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2.9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包括岗位人员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2.10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对构筑物和设备维护、保养的工作记录,并存档。2.11乙方必须做好浓缩液处理系统水质化验、分析及环境监督的化验、分析,保存完整的各项记录资料。2.12乙方必须建立并保存完整的现场设备运行数据资料档案。总结运行经验,指导运营工作。2.13乙方必须做好危化品的存储、使用、管理等工作,保存完整的记录,确保危化品的安全。2.14安全、环保责任: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增强现场运营人员安全意识,并为相应人员配备有关安全作业保护设备,以确保安全生产。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在运营期间,若环保部门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处罚费用。七、考核办法1、考核周期:每月考核一次,以自然月(即1日-31日)为考核时间段。2、考核方式:采取每月定期检查和月中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3、考核实施:采取直接经济出发和考核评级扣分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由考核部分开具出发通知书,明确处罚原因、处罚金额及所扣分数。经济处罚项在中标人每月进行服务费用-3-结算时直接扣减,评级扣分由考核按月进行得分计算统计,评级标准为:①月度得分90分(含)以上者,优秀;②月度得分80分(含)-90分,合格;③月度得分80分以下,不合格。备注: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违约金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4、考核标准:以附件形式提供。八、违约责任1、在运营服务过程中,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和运营方案、服务内容与承诺进行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追究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双倍的违约金的权利。2、设施设备在试运行、运行、维修过程中发生故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人为破坏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3、若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由于乙方在维修过程中的不慎或过失,导致系统失灵并产生严重后果的,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应的责任。4、甲方必须按约定支付项目款项,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及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5、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5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7、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9、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甲方的需要或未达到投标承诺的标准,经甲方指出后仍未有改进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九、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4(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如有)有关甲乙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十一、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即时生效。2、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15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甲方:乙方:地址:2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4月28日签字日期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填埋场浓缩液处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