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维 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营采购合同公告(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2024)
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维
发表时间: 2024-5-7
1、招标内容: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维 2、招标品牌:附技术协议(草稿) 3、参标供应商经营形式要求:其他 4、参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5、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内容 6、其他事项:已做一家议标申请,故公告截止5.7中午12点 7、报名截止时间:2024-05-07 23:59:59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鑫 15908000400 9、供应商在进行参与招标时应同时办理我公司电子签章认证,方便后续与我公司发生业务。 10、报名地址:http://120.224.111.254:8007/gysRegTgjt/?id=1579897 11、供应商注册地址:http://120.224.111.254:8089/ebvp/register/freesignup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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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营协议.docx
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维协议合同编号:甲方: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甲方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维事宜及所涉及的技术问题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协议如下:1.总则1.1.本协议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维及维护等方面。1.2.本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成熟优质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能源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在签订合同后,甲方保留对本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乙方允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甲方、乙方商定。1.4.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标准以现行行业、国家、国际标准为准,如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本协议规定的内容与合同正文、图纸、标准、规范、样本等不一致时,按较高要求执行。1.6.文件的规定,不能免除乙方对运维或维护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7.甲方对乙方文件的审核不能免除乙方满足运维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1.8.乙方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1.9.乙方须制订项目管理人员组织架构,明确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要求。1.10.供暖期间,乙方项目经理必须驻项目现场且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因故请假离场2天及以内需经甲方同意,请假2天以上除需甲方同意外,请假期间须有相应资质人员承担工作职责;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它管理人员必须驻项目现场。1.11.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施工管理。如:《项目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1.12.本协议在本次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维中有效,该协议亦作为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二期项目技术协议的附件,同样有效。2.运维范围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二期项目在一期的基础上提升改造,乙方对工业余热回收利用(高温水)供热系统运维进行总承包,乙方负责供暖期运维及维护维修与非供暖期维护维修,具体承包范围如下:1.工业余热首站及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电气设备、分散集中控制系统、不间断电源等)的运行、维护、检修及更换均由乙方负责,其中包括:2.0.1.二次补热调峰系统,由5台二次热网加热器、减温减压器、凝结水箱、凝结水泵及附属管网、阀控等组成。2.0.2.备用调峰系统(原二次补热调峰系统),由6台汽水加热器及其附属管网、阀控等组成。2.0.3.主热网循环系统,由7台主热网循环水泵及其电控系统、补水水箱、补水泵及附属管网、阀控等组成。2.0.4.主热网管道系统,自首站至热计量后出口阀井处约850米供、回水管道,包括DN1000贸易热量计两个及管道相关附属阀控、排气等。2.工业余热回收利用(高温水)供热系统各余热点所有设备(包括水泵、管道、阀门、换热器等)及电气(电气设备、分散集中控制系统、不间断电源等)的运行、维护、检修及更换均由乙方负责,其中包括:a.高炉水冷壁冷却水余热吸收式热泵系统,系统由2台制热量38.3MW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旋流除污器、减温减压器、凝结水箱、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及附属管网、阀控等组成。b.烧结脱硫浆液冷却水余热吸收式热泵系统,系统由2台制热量54.3MW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旋流除污器、减温减压器、凝结水箱、凝结水泵及附属管网、阀控等组成。c.石灰窑烟气余热换热系统,包括换热器及其循环水泵、附属管网、阀控等。d.转炉汽化冷却余热换热系统,包括3台汽水加热器及其循环水泵、附属管网、阀控等。e.烧结环冷三段余热换热系统,包括换热器及其循环水泵、附属管网、阀控等。f.二级热网管道系统,自首站至各级余热站点的供、回水管道,包括管道相关附属阀控、排气等。3.工业余热首站房、高炉冷壁冷却水余热热泵站房等涉及到余热供暖系统的房站,在运维使用期间的维护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三、运维期限1.乙方承包运维期限为两年:所有设备调试试运完成之日起至2024年04月15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使用权。2.乙方应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按时供热,并且保证到达供热标准。乙方承包运维期限内供热期限:为法定供热期,即:自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03月15日,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市政府要求提前、延后供热期,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必须严格执行,其供热标准严格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四、计量、结算方式及价格(一)计量要求1.运维期间每个供暖季前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计量检测设备的定期校验,由乙方负责拆、装,甲方负责所需的校验、校准、检定费用,出具的报告要一式两份,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乙双方分别存档。2.为保证计量设备准确性,乙方签订合同后应与甲方对计量表计进行内部参数记录签字存档,乙方负责对牵扯运维费用的表计进行防护,由甲乙双方分别上锁,保证参数不被任一方修改。3.运维期间内的压力表的定期校验、流量器具、热量器具的定期校验等均由乙方按照甲方能源环保处的要求执行,所有的拆、装工作及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运维过程中计量表计出现问题,由乙方及时联系计量表计厂家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表计损坏期间的热值按照该时间段前七日及后七日平均热值推算,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抄表工作并签字确认。(二)结算方式及价格1、甲乙双方运维抄表结算日为乙方运维期限内,每个实际供暖月15日,甲乙共同对外供贸易热量表计、各能源介质表计进行抄表工作并签字确认。2、乙方综合运维费用价格标准:34元/吉焦,其中包括水费、电费、蒸汽、人工、设备维护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3、甲方提供能源介质价格标准:电0.76元/KWh、自来水3.6元/m3、纯水6元/m³、除盐水或凝结水13元/m3、中温中压蒸汽166元/吨、低温低压蒸汽(转炉、烧结)86元/吨。4、乙方运维期间所需水、电、蒸汽由甲方有偿提供,乙方实际运维费用应按照实际能源介质消耗量结算额从乙方综合运维费用中扣除,即:实际运维费用=综合运维费用(34元/吉焦×抄表外供热量)-能源介质消耗量结算额(能源介质单价×抄表能源介质数量)5、乙方在每月结算日后7个工作日内按甲方实际月综合运维费扣除月实际能源介质消耗量结算额后开具发票。6、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月托管运维费发票后下一个月的前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月实际托管运维费。五、运维要求1、乙方运维期间需保证热力公司辖区内民生采暖用热需求,乙方必须严谨的时刻关注热力公司用热变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2、乙方运维期间充分利用甲方主工艺余热,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超量使用中温中压蒸汽,特殊情况下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增加蒸汽用量,非特殊情况下或未经过甲方确认,私自增加蒸汽量,甲方按照相应蒸汽价格收取相应费用,并进行相应考核。3、乙方运维期间,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首站及各余热站点的成套设备的管理事项均由乙方负责:所有的设备维护、日常维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低压断路器,各种变频,各个电机保护器等所有涉及到保护定值的设备,乙方不能随意修改保护定值,需要进行修改时,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4、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中设备备件、元器件的更换时,所选备件不低于现有的配置,型号要与原件相同。5、整套的设备、管道、仪控及自动化设施产权归甲方,上述设备的巡视、点检、运行、维护、使用权归乙方。6、运维期间人员出入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由乙方负责办理证件,甲方配合,进出厂区人员及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在运维期内因设备维修、更换进出厂区,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在运维期间所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及废旧物资,如需离厂应经甲方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7、运维期间,乙方参与运维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必须满足甲方的有关质量、安全、环境、能源、计量及职业健康等体系管理要求,签署并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协议,接受甲方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检查、整改和责罚。对于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发现的有关安全、卫生、纪律、环保方面的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且乙方要承担因安全、卫生、纪律、环保方面的问题造成一切责任及经济处罚。8、运维期间运行记录及台账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模板每隔1小时对数据进行一次记录,采暖季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将记录及台账交由甲方保管。乙方运维期内对系统的运维参数进行记录,所有数据、资料不得造假。在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提供满足迎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齐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考核、通告等均由乙方负责。9、运维期间乙方参与运维的所有人员编制、工资、保险及劳动关系等事宜由乙方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由有乙方负责,且必须遵守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规定要求。乙方对换热站内设备及人员安全负有完全责任,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设备或人员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10、乙方负责供热首站及各余热站点周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环保卫生清洁工作;换热站门窗玻璃由乙方负责维护,厂房设施由乙方看护保证完好,如有损坏现象及时告知甲方,并由乙方进行维护。11、乙方在运维期间设备完好运行率>90%,电仪设备的硬件、软件、性能、维护保养等指标的完好率为100%。必须确保所有设备、管道运行良好。六、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由于甲方主工艺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直接影响该系统余热回收量,直接对乙方运维产生影响。甲方应在供暖季期间避免进行主工艺设备(如烧结机、高炉、转炉、石灰窑炉)的计划检修任务。若正常主工艺设备切换提前七日通知乙方,若甲方主工艺设备非正常停机等紧急情况下,要及时通知乙方。2、因甲方停产、限产等原因导致余热量不足时,乙方为了保证热源稳定需额外取用低温低压蒸汽管网的蒸汽或中温中压蒸汽进行补热,所额外取用的低温低压蒸汽管网的蒸汽或中温中压蒸汽费用由甲方负责,经双方核实签字确认后,在当期自然月能源介质消耗量结算额中扣除。3、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足额支付运行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除支付应付费用,需按照未付金额的每日0.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4、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足额支付运行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超过2个月,乙方有权停止系统运行,由此造成系统运行参数不达标、系统损坏或其它运行问题由甲方承担。5、运维期内,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且根据合同有效期计算未履行时间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赔偿款,赔偿款金额=合同未履行供暖月数×12万元×120%(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6、运维期间,甲方必须保证该系统所需的能源介质供给能力,否则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因热力公司失水超过约定要求时,其补水费用应由热力公司承担,相应补水费用应经双方核实签字确认后,在当期自然月能源介质消耗量结算额中扣除。(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独立负责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供热运维管理,并承当相应的责任和义务。2.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供热标准标准,认真完成系统的运行、管理,相应的调控、检测及沟通协调等事宜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暖指标不达标,所造成的政府行政处罚均由乙方负责。3.在运维期内在乙方运维管理范围内,所出现的所有人身、设备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假设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视恢复正常运行。4.由乙方原因引起甲方设备损坏或造成社会影响所造成的经济、名誉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综合运维费用。5.运维期内,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且根据合同有效期计算未履行时间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款,赔偿款金额=合同未履行月数×12万元×120%(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除需支付以上赔偿款外,乙方将所有设备备用物资及备品备件免费移交给甲方。6、因乙方运维、检、维修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主工艺设备影响的,不得收取因此导致甲方停产或减产部分的运行费用,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七、其他2.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遇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2.2.本技术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盖章后随合同一起生效。本协议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A:《安全资质审核备案材料目录》附件B:《进厂培训所需资料》附件C:《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D:《乙方项目管理人员配置》甲方: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日期:日期:签订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附件A: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审核备案材料目录(以生产安全处最新要求为准,仅适用于需外协单位进厂施工的技术协议。)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2.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证明;1.工程总价在5万元以下的,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2.工程总价在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包括100万元)的,按工程总价10%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3.工程总价在100-500万元的,以工程总价100万元交纳10%为基础,每增加100万元或超过10-99万元的,应多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壹万元整。4.工程总价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按工程总价5%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5.对长期在甲方承担施工任务的外协单位,应收取不少于50万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待外协单位撤出甲方,经安全验收签字后方可支付。6.在工程竣工后,确认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或违规罚款时,由工程管理部门开具工程竣工证明、安全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及持交款证明到甲方财务处返还安全风险保证金。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目录清单;5.外协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复印件,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图;6.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质证书复印件;7.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书复印件;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9.自带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按规定需进行强制检验的,应经过资质部门检验并提供检验合格证书;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11.外协单位在其他单位施工安全绩效证明或甲方安全综合评价;12.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外协单位盖章,经工程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生产安全处备案。附件B: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进厂培训所需资料(以生产安全处最新要求为准,仅适用于需外协单位进厂施工的技术协议,旨在提醒外协单位提前准备材料,以免耽误时间。)按甲方规定外来施工人员需要三级(三天)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为不影响外协单位施工工期,请外协单位提前准备以下材料:1.外协单位递交培训申请、证明各一份,申请由外协单位负责人、所承接项目公司(分厂)安全部门和车间负责人三方签字认可并加盖公司公章;2.证明(身份证、特种作业证、体检表、真实有效的保险证明)由外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3.外协单位提供培训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原件,培训人员(个人)保险额度不低于10万元;特种作业保险额度由外协单位视实际情况而定;4.外协单位提供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外协单位提供培训人员体检表(身体健康证明);6.在所报项目中存在特种施工,外协单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证复印件(如:电气焊证、登高证),如提供假的特殊工种证件(在全国特种证查询网站或发证地查不到的,一律视为假证),按公司规定处理;7.安全试题及签名严禁代答代签,代答代签者按公司规定处理,培训人员要有独立答题能力(不能独立答题人员不予培训);8.外来施工人员需要至少8小时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人员年龄:男:55岁以内,女:48岁以内;附件C: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生产安全处最新要求为准,仅适用于需外协单位进厂施工的技术协议,旨在保护农名工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公司承诺在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合同号:)施工期间,按下述办法及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合同总价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合同总价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合同总价在100万以上至5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合同总价的4%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合同总价在500万元至1000(含500万)万元的,按合同总价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合同总价在1000万元至5000(含1000万)万元的,按合同总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合同总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含5000万),按合同总价的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签定本承诺书3日内,我公司将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到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7.工程竣工验收后,凭《竣工验收报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款证明,到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领取返还的工资保证金。如果出现下述情况,我公司承诺,接受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我公司工程款支付被拖欠工资,并对我公司进行处罚:1.我公司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2.我公司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3.我公司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无法及时联系,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我公司工程分包后,劳务分包公司或队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5.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诺,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接受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述规定对我公司进行处罚:1.农民工以拖欠工资为借口向甲方管理层上访、在甲方厂区内闹事、停工等事件,如乙方事件处理及时并解决,未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可免于处罚;乙方虽处理事件完毕,但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考核乙方拖欠工资金额的2倍;乙方未解决事件,拖欠工资由甲方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的,考核乙方拖欠工资金额的5倍。2.农民工以拖欠工资为借口向潍坊市高新区政府上访,如乙方事件处理及时并解决,未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且处理结果高新区相关部门无异议,可免于处罚;乙方虽处理事件完毕,但未在政府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考核乙方拖欠工资金额的5倍;乙方未解决事件,拖欠工资由甲方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的,考核乙方拖欠工资金额的10倍。3.农民工以拖欠工资为借口向潍坊市政府上访(或拔打12345投诉),如乙方事件处理及时并解决,未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且处理结果潍坊市相关部门无异议,可免于处罚;乙方虽处理事件完毕,但未在政府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考核乙方拖欠工资金额的10倍;乙方未解决事件,拖欠工资由甲方运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的,考核乙方拖欠工资金额的20倍。4.向省级及以上机关上访,由甲方按不低于市级上访处罚标准,另行研究决定处理意见。我公司承诺对于上述规定和处罚没有任何异议,并放弃所有抗辩。承诺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D:乙方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以最新要求为准,仅适用于需外协单位进厂施工的技术协议,旨在规范项目管理;)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维 工业余热回收利用供热系统承包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