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车辆保险 财产保险服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24)



一、合同编号:51000024210200046094[2024]0416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车辆保险

三、项目编号:51000024210200046094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车辆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
联系方式:18108279009
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河街道
联系方式:136662930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财产保险服务
1(项)
¥4,668.35
¥4,668.35

合同金额: 4,668.35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陆拾捌元叁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7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DOC240313-20240313164559.pdf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05月07日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务用车保险合作协议2024年2月-1公务用车保险合作协议甲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第一条费率标准1.甲乙双方本着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又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甲方机动车辆在乙方投保时,乙方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审批的费率标准计算各车辆保险费。2.甲方正式确定乙方为2024年度机动车辆保险项目的承保单位。第二条承保1.甲方将现有保险资源(单位所属车辆)在乙方投保2.乙方具体负责车辆的承保工作,并由专人负责与甲方车辆管理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负责车辆的承保和理赔工作。三雪乙方联系人:杨莉,联系电话:13568882688第三条付款方式1.为了落实川保监发(2008)80号关于印发《机动车保险见费出单指引》的通知要求,机动车辆保险必须执行“见费出单”。乙方提前测算保费,打印“缴款通知书”,甲方根据“缴款通知书”上载明的保费,在保单中约定的起保日期之前划转保费至乙方账户。乙方收到保险费后,及时打印保单、保险标志及保险费发票交甲方。乙方户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86454033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一支行帐号:51001416140050265104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2号天纬商务楼1、5、6楼电话:028-861302522.乙方具体负责甲方机动车的承保工作,并由专人负责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对口联系工作,同时,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应予以协助。甲方联系人:林敏电话:16608066313乙方联系人:杨莉电话:13568882688第四条理赔:1.报案:出险后,甲方可以各种形式向乙方报案。乙方热线服务中心电话:95500-1。乙方昼夜24小时接受报案。2.定损:乙方接到甲方车辆在成都市绕城高速以内出险报案后,定损人员应在60分钟_内赶赴现场,以“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尽快定损。乙方如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在公安机关裁决责任后将车交由甲方车辆维修厂共同以照片取证的方式作为定损依据。乙方为甲方投保车辆提供7×24小时的查勘、定损服务。对在郊县出险的上述车辆,乙方定损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或尽快委托乙方在当地的分支机构代为查勘定损,并协助尽快修复车辆、处理事故、申请索赔。乙方如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在有关机关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后将车交由甲方车辆维修厂共同以照片取证的方式作为定损依据。3.理赔:对甲方投保车辆的索赔,乙方应与甲方维修厂联系,共同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4.对甲方发生保险事故后,造成事故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乙方承诺确定合理、必要的车辆施救费。5.交通事故伤员住院医疗费垫付:甲方投保车辆在成都市城区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遭受伤害,在伤员送往医院治疗的情况下,经乙方和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共同确认,依法应由甲方垫付和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垫付。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对方所涉及资料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外泄。2.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的详细资料和需购买险种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情况进行保险业务服务。3.甲方应在保单约定的起保日之前将保费全额划转至乙方帐户。4.乙方各经办人员有协助甲方事故车辆索赔的义务。5.对疑难案件的处理,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以解决问题的原则友好协商。第六条乙方承保方案及服务承诺见附件一第七条乙方理赔方案及服务承诺见附件二第八条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第九条附件是本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作协议中如有与国家宏观政策、监管机关、行业自律相冲突之处,应按照相关政策及行业自律要求执行。第十一条本合作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二条本合作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具体的保险合同中条款不一致时,以具体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为准。第十三条合作协议生效1.本合作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2.本合作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3.本合作协议壹式肆份,以中文书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承保方案及服务承诺2.理赔方案及服务承诺(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甲厅:四川省应念管理厅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2024年2月21日附件一、承保方案及服务承诺、推荐承保方案乙方建议甲方车辆投保险种如下:1、商业险序号保险险种保险金额/责任限额1234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三责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责任险额度由甲方自定责任险额度由甲方自定保险金额为100万、150万、200万或300万,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5车身划痕险保险金额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2、交强险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优惠条件二、1、交强险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和各地银保监局规定执行最高幅度优惠。2、商业险综改后,费率调整系数(即商业险保费折扣)=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定价系数×交通违法系数其中,无赔款优待系数以保险行业平台反馈为准,各保险公司均不得更改;交通违法系数四川地区暂未使用,统一执行1.0;自主定价系数,银保监局要求均在[0.5,1.5]的区间内使用。三、服务承诺1、设立专项小组,提供专业服务。乙方为甲方车辆保险项目成立了专业化小组,将甲方列入乙方重大客户,为甲方提供专业化、优质化、高效率的“一条龙服务”。专项小组名单如下:成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组长廖岚岚成都中支副总经理028-8074861018615721976组员吴君川分理赔部总助兼成都共享中心理赔部总经理028-6772623918010503711组员杨莉成都中支团车业务部客户经理028-8074877713568882688日常联系人:杨莉电话:135688826882、建立完善的投保车辆风险管理数据库乙方将安排服务专员为甲方车辆建立承保档案,并给制《机动车辆档案汇总表》,将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起保日期、终止日期、保险金额、保险费、赔偿情况等逐笔登记造册,建立独立、准确、详尽的数据库,以便于甲方随时查询、掌握投保情况。乙方根据《机动车辆档案汇总表》载明情况,于保险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续保,做好事先沟通,以明确投保方案,并为甲方精确测算续保保费。3、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在保险车辆发生非保险事故需要修理时,乙方理赔部门可免费为甲方审核修理项目、修理工时,并可参加客户与修理厂的谈判。购车资讯服务,为客户提供汽修汽配商的相关信息,以便客户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在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乙方可免费为客户提供交通事故处理咨询、协助事后处理等服务4、提供安全行车教育乙方将有针对性地为甲方举办保险知识讲座、案例分析、交通安全动态信息发送等,协助甲方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5、定期回访乙方在出具保单时,将把《服务质量反馈表》连同保险单等单证一并交给甲方,甲方可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填写后交与乙方,方将及时跟踪和解决有关问题,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甲方。现场服务小组成员将对甲方进行定期拜访,解决以下问题:(1)上阶段工作总结及建议;(2)目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重要问题随时沟通);(3)搜集承保、索赔资料。乙方服务承诺不限于以上内容,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乙方十分乐意与甲方一起协商,提供更周到、更优质的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 财产保险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