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多功能温室建设工程 多功能温室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
一、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029810101
二、合同名称:多功能温室建设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YNZC2024-C2-01039-GDZB-0029
四、项目名称:多功能温室建设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云南
联系方式:0871-64142163
供应商(乙方):成都逸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优品街79号1栋4层408号
联系方式:139822225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多功能温室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98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1_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多功能温室建设项目-合同5.5.pdf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成都逸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优品街79号1栋4层408邮编:61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黄丽兰经办人:黄尔峰电话:18076573377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A6地块)办公楼17层1701号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方式)确定成都逸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多功能温室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多功能温室建设项目合同》。一、合同组成及合同总价1.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1)本合同书;(2)补充协议或者双方签订的备忘录、会议纪要;(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5)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澄清通知)等。1.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988000.00。(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元整)。1.3以上价格为发包方指定地点施工验收合格的总报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施工费、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费、风险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合同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1.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由发包方、承包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更单;属本次成交内容的,在合同工期内,市场价格变动因素不作调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合同中已有适用单价的,按已有单价执行;合同中只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单价的,由发包方或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造价公司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纠纷解决程序办理。二、合同主要条款2.1供应商名称:成都逸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2.2供应商银行账号:4402245509100090871;2.3供应商开户行:工行成都光华大道支行;2.4供应商开户名:成都逸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注: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需与乙方完全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货款支付程序须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支付程序支付,审批期限不纳入甲方承诺的付款期限内。如果因乙方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乙方原因导致的付款迟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以违约论。2.5本合同完成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质保期满,无息退还乙方工程质保金后自动完成。三、工程概况3.1项目名称: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多功能温室建设项目;3.2项目地点: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内,甲方指定位置;3.3项目范围:本工程为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多功能温室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9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配置、空间防水、化学阻断、净水系统、景观水系净化系统、空气循环通风系统(含虫害防护)、遮阳与保温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智能信息展示系统、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模拟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营造、温室整体架构设计及安装、陆生和水生植物布置、景观布置等内容。供应商需先对上述内容做详细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和甲方认可后,方可按施工图施工,且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3.4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3.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见招标文件。四、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4.1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完成后60天完成施工,合同工期总天数90天;4.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4.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持有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前提下,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或付款节点)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3)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发包人同意的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6)不可抗力;(7)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4.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五、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5.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5.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5.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工程价款依据招标文件,本合同为暂估总价,共计人民币¥9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元整),最终工程价款以甲方聘请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为准。七、付款约定7.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计¥98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捌佰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并收到乙方向甲方缴纳的质保金后无息返还。7.2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合同款项,计¥296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肆佰元整);7.3在乙方完成温室内主景观地形地貌基础施工,甲方向乙方支付40%的合同价款,计¥395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7.4在乙方完成工程量的9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的合同价款,计¥197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7.5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乙方向甲方缴纳经第三方造价单位认定的最终工程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计¥2964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陆佰肆拾元整),工程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7.6甲方收到乙方的质保金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由第三方造价单位认定的剩余工程价款。八、质保期植物养护期为:1年,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其中防水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最新标准。九、安全施工与检查9.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9.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9.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9.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9.5乙方在进场施工阶段,需经协商后签订施工管理协议,接受云南生态环境科研创新基地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统一的管理。十、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10.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10.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10.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10.4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十一、现场代表发包人现场代表夏冬青,承包人现场代表黄尔峰,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十二、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均视为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十三、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约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五、合同附件乙方提供的履约承诺函。十六、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丙方壹份。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及盖章后方可生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功能温室建设工程 多功能温室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