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资金绩效评价采购合同公告(江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4)
江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合同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合同编号:
20240507476663
合同名称:
衔接资金绩效评价
项目编号:
JJ2024042923324
项目名称:
衔接资金绩效评价
项目预算金额:
300,000.00元
计划明细编号:
421024-2024-01488-001
采购单位(甲方):
江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供应方(乙方):
武汉市民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报价:
25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05-07
合同公告时间:
2024-05-07
合同附件:
相关公告
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20240507476663甲方江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乙方:武汉市民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衔接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范围及内容1项目名称:衔接资金绩效评价。2.项目编号:JJ2024042923324。3采购品目:审计服务。4服务内容: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5.服务期限:2024-05-07——2024-12-01二、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大写)¥250,000.00元(小写),此价格为含税价;2计取方式:按最终收费报价;3.本合同下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为交验合格后,采购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用公务卡(规定限额内)或授权转账方式办理支付。三、其他事项1.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约定事项:服务费用分两次支付。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05-07生效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乙方:武汉市民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甲方:江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洪文魁联系电话:18171841012联系电话:1582726277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1024MB1712122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X78W4G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汉阳支行帐号:帐号:42050121800800000297单位地址:江陵县仙鹤大道60号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烽胜路30号波光霞影一期一栋三单元四楼签订时间:7签订时间:20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