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2024)
一、合同编号:11NK0454225920241
二、合同名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8022024CCS00019
四、项目名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地 址:运风高速路口
联系方式:0359-2161586
供应商(乙方):运城市美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
联系方式:1375399120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3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场所为大队五处餐厅:大队食堂、公路巡警食堂、上郭中队、解州中队、园区中队,就餐人数平均每天约230人。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83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合同(11NK0454225920241).pdf
合同编号:YHJJ-2024-001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食堂餐饮服务承包合同甲方: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运城市美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职工食堂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第一条承包合同期限服务期限:1年,本承包合同期限自2024年4月11日2025年4月10日。至第二条服务内容乙方承包甲方职工食堂的餐饮服务,按照招投标文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餐饮服务。1.每天三次供餐,分别为早餐、午餐、晚餐,节假日两次供餐,分别为早餐和中餐。包含一荤和鸡蛋一枚),2.早餐提供不少于2种主食餐提供不少于1种主食和1中餐提供不少于2种主食和1肴及主副食品份量充凉2热,早中晚餐提供根据每天就餐人数适时足,确保当餐就餐人员自助选调整个次就餐标准,但每天就餐标准不得低于限额标准3.在节假日期间,值班民警用餐免费。4.乙方对甲方就餐人员按每月正常上班天数(需甲方同意)每月初收取伙食费用,上班天数不影响中标总价。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食堂操作必要的设施设备及工具和水电气。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按照招标文件的考核制度进行考核。3.甲方有权按照招投标文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整改。4.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中关于申报内容的审核和备案5.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食堂服务费。6.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给甲方提供相关要求的人员和服务。7.乙方承担食堂所有保、福利、保险、体检和工作服等一切费用。食堂所需的各种食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并且承担全部费用8.乙方负责管理食食材的采购,若发生相关事故,因该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9.乙方负责对工作人员进本检并将体检证明提供甲方,乙方应对体检不适合餐饮服务白员立即进行调配10.乙方负责食堂火电气)及卫生工作,若发生相关安全事故,因该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应全部由乙方承担。11.乙方人员应根据每餐就餐人数保质保量第四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836000元/年(捌拾叁万陆仟元整)。2024年4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每月服务费平均为陆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整(¥69666),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4月10日最后1个月服务费为陆万玖仟陆佰柒拾肆元整(¥69674),全年费用共支付捌拾参万陆仟元整(¥836000)。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向甲方出具发票,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是按月结算,次月末结算上一个月的平均服务费。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保险、体检、工作服、食材和辅材的购置费用及开具增值税专票或普通发票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第五条其他要求1.乙方确保甲方所需的人员按照约定的人数挂牌上岗,并且确保就餐人员按时就餐。2.食堂就餐方式一般为自助固定就餐。乙方保障就餐人员的餐量不受限制,但提倡节约光荣,浪费可耻。3.甲方人员每次就餐后由食堂工作人员收集餐具并进行清洗和消毒,同时每天应对食堂环境消毒3次4.甲方要保证就餐人员遵守食堂有关规定有序就餐5.乙方不得对外经营和私自转包。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按照有关操作要求操作食堂设施设备,不得毁坏甲方食堂的设施设备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在本合同期限内内,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7日内从甲方食堂撤离,还应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厨师因操做失误或严重失职等造成安全事故的;2.乙方经两次调整人员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3.乙方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甲方食堂发生火灾、人员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的;4.乙方连续两次考核满意度低于70%或一年出现三次低于70%的。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因不可抗拒等客观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2.乙方在合同履行中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或乙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款项并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3.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安全事件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4.因乙方违约,甲方主张权利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第八条附则1.本合同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若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2.经甲乙双方协商,均可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以下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项目的需求方案。(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其他承诺。第九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后,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2.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落款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均认可的往来、司法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仲裁等程序),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7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年年4月0日2024年4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