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20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

一、合同编号:20240508HT000052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40314113259374
四、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
      地址: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联系方式:0951-5559273
      供应商(乙方):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联系方式:158101579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自治区出具省级层面监测报告一份(2024年为数学、体育、心理健康),为5个地市出具市级层面监测报告各一份(2024年为数学、体育、心理健康),为每个参测区县出具县级层面监测报告各一份(2024年为数学、体育、心理健康)。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240万元
      合同金额:19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保证宁夏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单位(参测县)监测的学科、样本数与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一致,保证全区监测数据标准与全国监测数据标准一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委托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乙方(受托方):北京师范大学签订时间:2024年5月6日委托方(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受托方(乙方):北京师范大学根据甲方通过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经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甲方确认,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与要求数据不含未参测的区县。二、合同内容1.服务范围:负责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2.服务要求:(1)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的程序和规定,负责管理、推进、指导协议单位(参测县)的监测工作。(2)保证宁夏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单位(参测县)监测的学科、样本数与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一致,保证全区监测数据标准与全国监测数据标准一致。(3)为协议单位(参测县)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4)为协议单位(参测县)进行监测工作培训。(5)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年度实施计划,同步安排协议单位(参测县)的数据采集与回收工作。(6)根据协议单位的准备情况择机选派人员赴实地(参测县)协助指导监测组织实施工作。(7)监测实施结束后,依据采集到的数据,于当年12月底前为协议单位(参测县)出具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电子版,为自治区出具省级层面监测报告一份(2024年为数学、体育、心理健康),为5,1个地市出具市级层面监测报告各一份(2024年为数学、体育、心理健康),为每个参测区县出具县级层面监测报告各一份(2024年为数学、体育、心理健康)。若乙方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甄别出协议单位(参测县)中有县(市、区)监测数据异常/不真实,乙方有权不再为该县(市、区)提供此报告。自治区级监测报告和地市级监测报告的数据不含数据异常区县和因各种原因未参测的区县。甲方收到监测结果报告并验收通过后,需向乙方出具签字盖章的项目验收书。(8)甲方及宁夏协议单位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方及宁夏协议单位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留存乙方的监测工具、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使用有关的监测工具、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9)确保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10)监测报告出具后,与甲方协商时间,由乙方组织专家以自治区为单位指导解读监测结果。(11)乙方派出团队服从甲方业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形成报告及监测结果解读等工作。(12)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将取消与乙方签约并做相关违约处罚:①未经甲方允许,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②监测工作效率低下,未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监测项目;③项目负责人不服从甲方业务部门的监督,不能认真履职,撰写报告的文字水平较差。(13)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派出具有相关监测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参加项目监测工作。(14)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项目监测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2(1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甲方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的,甲方除相应扣减要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外,可视情节解除与乙方的服务合同。(1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业务部门告知的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监测工作和实施方案进行服务,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排的监测任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监测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报告甲方。(1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监测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采购方提供的资料外泄。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被监测单位及有关人员存在不利于客观公正开展监测工作的关系,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向甲方提出回避。(18)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监测过程中终止受聘或项目完成后,要将实施监测过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及时移交采购单位。不得将参与监测工作的相关监测资料或结果用于与受托监测事项无关的方面。二、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下,除非双方另行约定或者签订补充合同内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含税价格)总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整(¥1950000.00元)。主要用于监测实施、数据处理、报告研制及其它相关费用。(2)乙方完成本项目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确认合格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电子发票,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本年度所有参测协议区县项目经费为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整(¥1950000.00元)。(3)付款方式为电汇转账。(4)甲方应按要求提供准确、清晰的发票抬头及纳税人识别号(以公章名称为准)。发票抬头: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装备和校园风险管理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640000454002473P收件人姓名:刘继业,3收件人电话:0951-5559271收件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5)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接受本合同价款的账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户名:北京师范大学银行帐号:34025601527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联系人:联系电话:010-58800053三、其他条款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招投标文件履行的,经采取补救或整改措施后仍不符合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损失。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作成本等因素导致的项目合同经费发生变更,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履约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一方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条款的履行,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监测报告,每逾期1日,乙方须承担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损失。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一方因不可抗力(如疫情、地震、其他自然灾害等)导致该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应及时告知另一方。针对不可抗力发生后的服务内容与进度安排,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甲方委托代理公司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形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争议的解决。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义务,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联系方式:,,日期:,5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联系方式: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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