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冲安置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2024)
绥宁县枫香新城景冲安置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绥宁县枫香新城景冲安置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1、项目编号:HNSJ-202401ZJ-007001001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3】009026
3、委托代理编号: HNXWZB-2023-GC-003
四、项目名称: 绥宁县枫香新城景冲安置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320号
联系方式: 19967898333
供应商(乙方): 湖南俊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雪峰西路226号
联系方式: 139783146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绥宁县枫香新城景冲安置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 956.152039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总日历天数210天。开工起算日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算。
地点:绥宁县长铺乡枫香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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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枫香新城景冲安置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伺族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湖南俊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绥宁县枫香新城景冲安置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绥宁县枫香新城景冲安置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工程地点:绥宁县枫香新城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绥发改投【2022】34号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5.工程内容:项目总用地21091.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29.98平方米(其中安置房25516.70平方米共计11栋,老年活动中心兼村部1313.28平方米共计1栋),并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雨污分流地下管网、小区道路、路灯、绿化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绥宁县枫香新城景冲安置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1栋~11栋基础工程、活动中心基础工程、老年活动中心建筑工程、老年活动中心装饰工程、老年活动中心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管网工程、市政排水设施维护、综合管廊、水处理工程等。具体招标本项目的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2210天。开工起算日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算。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1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五拾陆万壹任伍佰贰拾元叁角玖分(¥9561520.39元);其中含:(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叁拾万捌仟肆佰伍拾捌元陆角贰分(¥308458.62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捌仟贰佰陆拾柒元壹角贰分(¥318267.12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贰仟伍佰元(¥10625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尹鸿喜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湘1432023202303802承包人技术负责人:贾诗琦身份证号:******************执业资格等级:注册证书号:B08193010100001217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2(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_4月15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九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六份,承包人执三份。3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含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设计单位签发和甲方签字认可的变更图纸、实际工作量变更的现场签证(必须附有金额和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签证)、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和相关会议文件、经甲方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资料、行业标准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湖南九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联系电话:18975903163;电子信箱:1132489896@qq.com;通信地址:株洲市石峰区莱茵小镇。1.1.2.5设计人:名称:虫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联系电话:15211907125;电子信箱:1078559818@qq.com;通信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金石柏朗8层。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详见施工总平面图1.1.3.9永久占地包括:详见施工总平面图1.1.3.10临时占地包括:详见施工总平面图5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虫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制度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招标文件上要求的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件,5、投标人承诺函,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5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计划、施工整改、施工安全、主要材料/构配件、施工设备、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有关工程实施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施工图7天内提供施工图建议、图纸会审后7天内报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报送施工计划和规范要求的期限;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6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七日内审定完毕6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_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张旭升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尹鸿喜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谭相辉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通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围挡为界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不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设置专人维护场内交通卫生。施工期间,负责场内道路及交通设施的修建和维护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7权的归属:归属于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_。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于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经发包人书面同意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绥宁县(2023)8号文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绥宁县(2023)8号文执行_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生名:张旭升身份证号:******************;职务:乡项目重点办副主任;联系电话:1996789833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施工管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承包人进场前提供给承包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8(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资料6套(含电子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8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发包人及城建档案编制要求整理与收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负责完成场地的临时施工通道,满足施工运输需要,并承担相关费用。(2)承包人积极处理好周边关系和道路通行等方面的关系,及时处理好施工期间的社会矛盾,确保工期。(3)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承包人负责协助办理其应当办理的有关证件、批件等。完成的日期是:开工日期前5天。(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5)及时处理施工中的意外事件,防止事件扩大化,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6)承包人负责每月1号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下段工程进度计划及当月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份数:4份。(7)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负责分包的单位除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发包人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在施工范围内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8)按照规定,办理需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在合同要求范围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面遭受不必要的干扰:1)公众的便利。92)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9)承包人负责对工程交付前已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一切费用(发包人分包项目除外)。(10)承包人承担施工期承包人施工发生的所有排水、排污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签证。(11)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并承担费用。(12)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付后工地场内外应清除或破除所有建筑废品、垃圾和临时道路并外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承包人负责提供各类物资设备的进场计划,并于进场前起3个日历内向发包人提供。(14)对发包人分包单位采购又不需要承包人安装的物资设备,承包人负责按设备要求进行预留预埋;及时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运输通道和作业面以及必要的支持;及时提供水、电接口至安装作业点;负责协助安装单位对成品进行保护。如果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了承包人的工程成品,承包人有权依据清单单价在其保证金中扣除。若分包单位需要利用承包人的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垂直机械,因分包单位施工所引起的结构表面修补、临时设施的使用、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等,则向承包人交纳配套费用,配套费按其合同总价的2%计。(15)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与发包方的矛盾纠纷时,企业负责人必须亲自出面与发包人直接沟通、协调、处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16)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1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承包人应将项目经理名单(与中标通知书或投标文件一致)及职责在施工合同签订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或10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做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总工期内应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及时提醒并催促发包人履行应尽义务。确因职能部门手续办理引起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如承包人未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及时提醒并催促发包人,发包人可不同意顺延工期。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承包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此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程合同总5%。若承包人延期超过30天,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17量的70%进行结算,同时扣除工期延误违约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政府及气象部门公开发布信息的气候灾害,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按项目所在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情形为准。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承包人应将各项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监理人验收通过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方可使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材及装饰材料,数量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须给发包人、监理人各提供一间现场办公用房。9.试验与检验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由承包方负责。18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监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需要的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监理同意。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变更程序:按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5)、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最终以书面形式确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增减,其相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错误,以核定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量变化小于15%时,其综合单价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超过15%时,超过部分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规定按实结算,其中人工工资、材料按投标报价书确定,取费费率按文件执行,优惠率按中标价与控制价的下浮比例.2)、若设计变更中仅对原投标报价清单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某道组成该项的相应工序或工作内容的报价变更,贝则该项的综合单价调整亦只对投标报价清单中组成该项的相应工序或工作内容的报价部分依据《消耗量标准》按实结算,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规定按实结算,其中人工工资、材料按投标报价书确定,19取费费率按文件执行,优惠率按控制价与中标价的下浮比例,未变化的部分其价格不变化。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即原投标报价中无此项综合单价项目),则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规定按实结算,其中人工工资、材料按投标报价书确定,取费费率按文件执行,优惠率按控制价与中标价的下浮比例。4)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减的工程量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5)计项措施费包干,不予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5天内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_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业主单位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本单位的纪检监察组人员及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市场调查确定材料单价。承包人对调查确定的材料单价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的,由业主单位直接采购,先行垫付货款,并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回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当地政府政策执行20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当地政府政策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当地政府政策执行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限额合同金额10%,开工前实际购买用于该工程项目的材料及设备:修建临时设施;承包人凭正式票据向发包人申请。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申请进度款时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与预付款同期提交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等额现金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计量必须要有承包人、发包人以及监理人共同参加。各方参与的现场签证代表应当如实签署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若发包人上级机关或监督部门组织的专项审计或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等结算资料不属实的,以专项审计或工程结算审计现场签证资料复核结果为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付款节点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1)承包人应于付款节点前7日内向监理人报送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结算时,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执行_。21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以开工前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为依据,在完成进度计划任务节点的情况下,按任务节点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进度款,完成结算审核支付到工程经审核结算价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问题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承包人需提供合法的发票。因承包人原因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所完成工程进度款,并处以当期应按进度计划完成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当地政府政策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5天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审批支付进度为准,承包人不得因此索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农名工工资。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当地政府政策执行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当地政府政策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_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规范要求22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拖延一天,支付500元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银行同期拆借利率承担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一天,支付2000元违约金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0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的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现场或拆除。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竣工结算按绥政发【2023)8号文执行,当审减率超过5%时或因承包人漏报项目,对超出部分和再进行追加项目所导致的结算审核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当审减率超过10%时,结算审核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相关规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相关规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相关规定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相关规定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相关规定23(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相关规定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结算工程款的3%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_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保期满,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现行政策相关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3天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24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的设计,如因擅自变更而影响成本的增加,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开工日期延迟、竣工日期延迟、中途停建或缓建、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关键线路工期控制时间超过21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实行先清退后结算的原则,同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本工程不得挂靠、转包,挂靠、转包将视同根本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并应承担发包人一切损失。(4)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并应承担发包人一切损失。(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处理,费用自负。承包人将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承包人以增加工程造价为目的,在施工图设计时盲目加大安全系数、故意提高设计标准的现象。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实行先清退后结算的原则,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2%的合同价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实行先清退后结算的原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一切损失(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承包人违约行为而给发包人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发包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癌疫、水灾等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5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足额购买并承担相关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足额购买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购买并承担相关费用。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3天内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冲安置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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