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厕化粪池清掏 电镀公厕化粪池清掏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莲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4)
一、合同编号:ZLDL-2023118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年度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
三、项目编号:ZLDL-2023118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年度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莲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建华路60号付1号
联系方式:02986237091
供应商(乙方):西安陶朱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城区西一路175号1幢1单元11层11113号
联系方式:158092908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安市莲湖区电镀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
1(项)
¥1,755,000.00
¥1,755,000.00
无
合同金额: 1,75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01日至2025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公厕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化粪池清掏合同.pdf
2023年化粪池清掏合同.pdf
西安市莲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4年05月08日
实,季度内第一次处罚乙方5000元。第二次处罚乙方100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承包费用,情节严重的,造成特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均有权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解决。八、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贰份,莲湖区财政局综合科备案壹份,招标公司备份壹份。九、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环甲方(盖蘭)乙方(盖章):乙方法人:甲方法人:610008乙方代来:李鲜。寻龙甲方代表:签订日期:203年6月/日4/41.承包期内,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协议,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年承包费10%的违约金。2.乙方如未按照甲方的要求作业,出现较大失误(如市区级领导点名批评或媒体曝光等),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2.5万元履约金。3.紧急情况需要乙方立即清运的,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安排专人在2小时内到达清运地点,按甲方要求进行清运工作,乙方拒绝或在2小时内未到达清运现场的,甲方有权另找其他清运单位进行清运工作,由此产生的清运费用在乙方该月承包费用中予以扣除,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扣除2.5万元履约金。四、承包期限承包期为:2023年6月日至2073年月31日。五、承包费及拨付1.承包费:13550000元,包含清掏清运、粪便处置费及税费。2.每季度付清运费一次,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季度服务结束,次月中旬前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向乙方结清季度清运款项。3.乙方负责提供发票并交纳税款。六、奖罚办法1.承包期内未发生投诉、安全事故及媒体曝光,经甲方按季度考核合格后,将给予乙方每月2500元安全奖励金。2.承包期内如发生投诉、安全事故及媒体曝光等现象,经查3/4随时进行沼气监测,一旦发现沼气及时排除隐患。7.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工作程序,做到安全有序,如果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乙方作业车辆必须按照交通部门规定时间错峰运行,遵章守纪、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项目拥有检查、指导、考核、管理的权利。2.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的问题作期限整改要求,整改费由乙技方承担。3.为保证服务质量,甲方将第一个月的承包费作为履约金。(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3.承包期内乙方作业所需的车辆、设备及存放地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4.乙方必须承担用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等社会保障金。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确保承包费按时拨付到位,无特殊原由不得无故拖欠。三、违约责任2/4莲湖区公厕化粪池清掏清运承包协议发包方:西市华游区环境卫生管理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函必购未会环保科技有限责在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莲湖区政府采购项目《西安市莲湖区年度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项日编号:ZLDL-2023118)中标通知书的书面材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莲湖区公厕化粪池清掏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清运作业内容及要求1.乙方负责甲方所辖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的229座免费公厕化粪池清掏、清运及粪便处置工作,如新增厕所数量,清运费另行计算。2.乙方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乙方将负全部责任。3.乙方指定专职的清运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保持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听从甲方专管人员的管理。4.乙方必须每天对应清掏的化粪池及时予以清掏清运,包括节假日和夜间,确保无堵塞跑冒现象出现。5.乙方作业期间所有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证清运周围环境整洁、千净达到甲方规定的卫生要求。6.乙方要制定系列安全措施,如严禁明火等,在作业过程中1/4莲湖区公厕化粪池清掏清运承包协议发包方:西由市華游区环境卫y管理(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函要购养会环保科科技有限责任司一(以下简称乙方)按照莲湖区政府采购项目《西安市莲湖区年度公厕化粪池清掏项目》(项日编号:ZLDL-2023118)中标通知书的书面材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莲湖区公厕化粪池清掏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清运作业内容及要求1.乙方负责甲方所辖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的229座免费公厕化粪池清掏、清运及粪便处置工作,如新增厕所数量,清运费另行计算。2.乙方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乙方将负全部责任。3.乙方指定专职的清运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保持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听从甲方专管人员的管理。4.乙方必须每天对应清掏的化粪池及时予以清掏清运,包括节假日和夜间,确保无堵塞跑冒现象出现。5.乙方作业期间所有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证清运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卫生要求。6.乙方要制定系列安全措施,如严禁明火等,在作业过程中1/4随时进行沼气监测,一旦发现沼气及时排除隐患。7.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工作程序,做到安全有序,如果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乙方作业车辆必须按照交通部门规定时间错峰运行,遵章守纪、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项目拥有检查、指导、考核、管理的权利。2.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的问题作期限整改要求,整改费由乙方承担。3.为保证服务质量,甲方将第一个月的承包费作为履约金。(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3.承包期内乙方作业所需的车辆、设备及存放地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4.乙方必须承担用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等社会保障金。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确保承包费按时拨付到位,无特殊原由不得无故拖欠。三、违约责任2/41.承包期内,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协议,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年承包费10%的违约金。2.乙方如未按照甲方的要求作业,出现较大失误(如市区级领导点名批评或媒体曝光等),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2.5万元履约金。3.紧急情况需要乙方立即清运的,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安排专人在2小时内到达清运地点,按甲方要求进行清运工作,乙方拒绝或在2小时内未到达清运现场的,甲方有权另找其他清运单位进行清运工作,由此产生的清运费用在乙方该月承包费用中予以扣除,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扣除2.5万元履约金。四、承包期限承包期为:2023年6月上日至2025年上月31日。五、承包费及拨付1.承包费:1350088元,包含清掏清运、粪便处置费及税费。2.每季度付清运费一次,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季度服务结束,次月中旬前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向乙方结清季度清运款项。3.乙方负责提供发票并交纳税款。六、奖罚办法1.承包期内未发生投诉、安全事故及媒体曝光,经甲方按季度考核合格后,将给予乙方每月2500元安全奖励金。2.承包期内如发生投诉、安全事故及媒体曝光等现象,经查3/4实,季度内第一次处罚乙方5000元。第二次处罚乙方100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承包费用,情节严重的,造成特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均有权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解决。八、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贰份,莲湖区财政局综合科备案壹份,招标公司备份壹份。九、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法人乙方法人:乙方代来李鲜。甲方代表:签订日期:2003年6月/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厕化粪池清掏 电镀公厕化粪池清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