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合同公告(获嘉县水利局2024)
一、合同编号:获采谈判采购-2024-12-A
二、合同名称:获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三、项目编号:获采谈判采购-2024-12
四、项目名称:获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获嘉县水利局
地址:获嘉县文圣路中段
联系人:闫亮
联系方式:15893821898
2.供应商(乙方):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12号楼15层
联系人:张海涛
联系方式:13273021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01907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地点:获嘉县境内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附件
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评审
7日历天
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评审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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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名称:获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地点:获嘉县合同编号:发包人获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勘察设计人: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月16日签订日期:年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获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勘察设计人: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获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且的勘察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获嘉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勘察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勘察设计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勘察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1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九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四条勘察设计内容勘察设计内容:获嘉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勘察、设计、实施方案编制、预算、施工图、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跟踪服务等。第五条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实施方案编制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成果通过审查后的报批稿纸质版8套及电子版1套。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由勘察设计人提交给发包人。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壹万玖仟零柒拾元整(¥1019070.00元)。支付方式: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支付合同金额95%;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第七条双方责任7.1发包人责任7.1.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勘察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勘察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2间。7.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勘察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应按勘察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7.1.3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勘察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7.2勘察设计方责任7.2.1勘察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现7.1.1、7.1.2、7.1.3规定有关交付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7.2.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勘测设计成果应满足本阶段要求。7.2.3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7.2.4合同生效后,勘察设计人不得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7.2.5勘察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补充,直至审批通过为止。第八条保密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3民法院起诉。第十条索赔勘察设计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报告。(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勘察设计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超过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勘察设计人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勘察设计人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3)勘察设计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勘察设计人超过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勘察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11.2本工程项目中,勘察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勘察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3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发包人肆份,勘察4设计人肆份。11.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另有要求勘察设计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1.7合同终止: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行失效。(以下无正文)理局5勘察设计人名称发包人名称:皖A工程建获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吴壮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紫单位地址:河南省获嘉县红旗路西段路133号12号楼15层电话:0371-65617303电话:0373-4565744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政二街支行获嘉汇丰支行银行账号:411060200018170011782银行账号:71504020111000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MA3X4FX05B11410724005564024D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16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