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建设 数字档案馆系统局域网系统 数字档案馆校园网系统 档案网络预约系统、互联网系统 数字化加工服务 计算机软件采购合同公告(福州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350001]FJGC[GK]2023039-1

二、合同名称:福州大学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期)(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001]FJGC[GK]2023039-1

四、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期)(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联系方式:0591-22865917
供应商(乙方):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19号
联系方式:188177167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福州大学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期)
1(批)
¥1,558,000.00
¥1,558,000.00
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系统局域网系统,新影捷v3.0;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校园网系统,新影捷v1.0;福州大学档案网络预约系统、互联网系统,新影捷v1.0;数字化加工服务,新影捷;

合同金额: 1,5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1日至2027年04月01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州大学档案信息化一期-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zip
福州大学
2024年05月08日

合同编号:[350001]FJGC[GK]2023039-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州大学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联系人:程龙吟联系电话:0591-22865917传真:电子邮箱:1932606934@qq.com乙方: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19号联系人:钟意联系电话:18817716705传真:021-64472832电子邮箱:1974470317@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FJGC[GK]2023039-1的福州大学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期)(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单价(元):1,558,000.00数量:1.00单位:批,总金额(元):¥1,558,000.00-第1页-品目编码A08060399品目名称其他计算机软件采购标的福州大学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期)品牌新影捷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系统局域网系统,新影捷v3.0;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校园网系统,新影捷v1.0;福州大学档案网络预约系统、互联网系统,新影捷v1.0;数字化加工服务,新影捷;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系统局域网系统,新影捷v3.0;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校园网系统,新影捷v1.0;福州大学档案网络预约系统、互联网系统,新影捷v1.0;数字化加工服务,新影捷;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系统局域网系统,新影捷v3.0;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校园网系统,新影捷v1.0;福州大学档案网络预约系统、互联网系统,新影捷v1.0;数字化加工服务,新影捷;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捌仟元整(¥1,558,000.00)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捌仟元整(¥1,558,00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1、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系统局域网系统、新影捷v3.0、1套共512000元。2、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校园网系统、新影捷v1、1套共358000元。3、福州大学档案网络预约系统、互联网系统、新影捷v1.0、1套共188000元。4、数字化加工服务、新影捷、单价0.5元、预计A3约20万页,A4约60万页,共500000元。;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大学旗山校区。4.3交付条件:货到安装,验收合格。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第2页-(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5)其他供货要求:无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其他合同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1)本项目按时正式稳定运行,系统若出现漏洞提供免费升级、修补服务及技术支持;系统开发、部署完成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在试运行期间,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2小时内响应,并及时组织给予解决。系统经试运行后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质量保修期。(2)系统质保期:系统验收后进入系统质保期,系统质保期为3年,若由于我司的责任而需要对本项目的相关软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软件的质保期相应延长。质保期内需要至少保留1名项目组技术人员跟踪系统的运行,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7×24小时。如远程不能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为24小时,故障恢复时间为4小时,并不可影响下一工作日的正常工作。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我司为采购人单独设置版本管理。质保期内,系统的管理流程不适合采购人需要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免费修改,如需与采购人其他应用进行对接,我司免费给予技术支持、免费开发接口。我司委派到采购人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的自身差旅及人力成本费用均由我司承担。(3)系统质保期后:质保期后我司以最低价提供续保服务,续保期内提供与质保期内相同的服务内容。(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江西省设有分公司,有固定的办事处。江西省分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上坊路382号综合大楼9楼915室。由江西省南昌分公司负责售后服务。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无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一、安装、调试1.在合同签订后,我司将安装所须要求和水、电、气要求通知福州大学。-第3页-2.中标后由我司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我司在接到福州大学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福州大学使用。3.我司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软件系统安装调试,福州大学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4.我司在合同签订时向福州大学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5.设备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后,我司工程师到福州大学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向福州大学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6.设备进场后我司在接到福州大学安装通知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二、验收(1)验收标准我司所提供的设备是我司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我司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2)验收程序和方法①出厂检验我司在设备出厂前,先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我司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设备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②中标人自检我司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我司会对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福州大学提供自检记录。③验收与最终验收我司自检后,我司与福州大学一同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福州大学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我司派有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3)福州大学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司承担。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5履约验收:我司自检后,我司与福州大学一同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福州大学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我司派有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6.6退、换货:1、若我司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设备,并有权要求我司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2、在质量保证期内,若我司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我司提供的修理记录,由我司负责为甲方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甲方并有权要求我司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3、依据合同规定甲方提出换货的,我司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进口设备为60天内),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司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我司全额退还货款且我司向甲方偿付货款的30%的-第4页-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我司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6.7其他:无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558,000.002024-10-01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全部货物交货并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验收合格材料向中标人支付100%的合同款,中标人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期限3年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30%(4)其他违约情形若我司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第5页-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其他条款无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1份;副本1份,防止丢失,为此备用。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保密协议书甲方(采购人):福州大学(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永煊,法定(授权)代表人:吴昱辰纳税人识别号:48800209-2,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7775796809Y开户银行:福州市工行凤凰支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宜山北路支行账号:1402013409008800551,账号:1001048019000070590-第6页-签订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6日-第7页-合同编号:[350001]FJGC[GK]2023039-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甲方:福州大学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联系人:程龙吟联系电话:0591-22865018传真:0591-22865019电子邮箱:1932606934@qq.com乙方: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19号联系人:钟意联系电话:18817716705传真:021-64472832电子邮箱:1974470317@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FJGC[GK]2023039-1的福州大学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期)(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二、合同标的单价(元):1558000数量:1单位:批总金额(元):¥1558000品目编码采购标的产地类型A08060399福州大学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期)国内品目名称品牌国别(地区)其他计算机软件新影捷中国产品属性规格型号无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系统局域网系统,新影捷v3.0;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校园网系统,新影捷v1.0;福州大学档案网络预约系统、互联网系统,新影捷1.0;数字化加工服务,新影捷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捌仟元整(¥1558000)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捌仟元整(¥1558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1、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系统局域网系统、新影捷v3.0、1套共512000元;2、福州大学数字档案馆校园网系统、新影捷v1、1套共358000元;3、福州大学档案网络预约系统、互联网系统、新影捷v1.0、1套共188000元;4、数字化加工服务、新影捷、单价0.5元、预计A3约20万页,A4约60万页,共500000元。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大学旗山校区。4.3交付条件:货到安装,验收合格。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其他合同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5.2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白(1)质量保证范围:①本项目按时正式稳定运行,系统若出现漏洞提供免费升级、修补服务及技术支持;系统开发、部署完成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在试运行期间,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2小时内响应,并及时组织给予解决。系统经试运行后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质量保修期。②系统质保期:系统验收后进入系统质保期,系统质保期为3年,若由于我司的责任而需要对本项目的相关软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软件的质保期相应延长。质保期内需要至少保留1名项目组技术人员跟踪系统的运行,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7×24小时。如远程不能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为24小时,故障恢复时间为4小时,并不可影响下一工作日的正常工作。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我司为采购人单独设置版本管理。质保期内,系统的管理流程不适合采购人需要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免费修改,如需与采购人其他应用进行对接,我司免费给予技术支持、免费开发接口。我司委派到采购人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的自身差旅及人力成本费用均由我司承担。③系统质保期后:质保期后我司以最低价提供续保服务,续保期内提供与质保期内相同的服务内容。(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江西省设有分公司,有固定的办事处。江西省分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上坊路382号综合大楼9楼915室。由江西省南昌分公司负责售后服务。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一、安装、调试1.在合同签订后,我司将安装所须要求和水、电、气要求通知福州大学。2.中标后由我司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我司在接到福州大学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福州大学使用。3.我司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软件系统安装调试,福州大学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4.我司在合同签订时向福州大学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5.设备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后,我司工程师到福州大学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向福州大学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6.设备进场后我司在接到福州大学安装通知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二、验收1)验收标准我司所提供的设备是我司生产的薪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我司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2)验收程序和方法①出厂检验我司在设备出厂前,先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我司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设备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②中标人自检我司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我司会对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福州大学提供自检记录。③验收与最终验收我司自检后,我司与福州大学一同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福州大学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我司派有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3)福州大学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司承担。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6.5履约验收:我司自检后,我司与福州大学一同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福州大学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我司派有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6.6退、换货:1、若我司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设备,并有权要求我司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2、在质量保证期内,若我司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我司提供的修理记录,由我司负责为甲方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甲方并有权要求我司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3、依据合同规定甲方提出换货的,我司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进口设备为60天内),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司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我司全额退还货款且我司向甲方偿付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我司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5580002024-10-01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全部货物交货并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验收合格材料向中标人支付100%的合同款,中标人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八、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3年期限。九、违约责任9.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30%。(4)其他违约情形:若我司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保密条款11.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1.2其他: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他约定13.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4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13.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甲方(采购人):福州大学(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488开户银行:1402013409008800551账号:福州市工行凤凰支行2024年4月9日乙方(中标或成交人):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是里2024年9月9日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7775796809Y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宜山北路支行账号:1001048019000070590签订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合同附件:保密协议甲方:福州大学乙方: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履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服务》过程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保密信息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所获悉的下列信息:甲方的档案信息;甲方的数据库资料;双方合作项目中的商业秘密;2.保密信息的使用2.1有关保密信息的使用,双方应指定联系人协调并控制信息的泄露。2.2乙方可按以下方式获取信息:(1)书面;(2)交付项目(3)启动信息存取(如存在数据库中的信息)(4)口头或目视显示。3.乙方的保密义务3.1乙方应履行下列保密义务:(1)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保密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保密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3.2乙方可将信息透露给:(1)必须对此有所了解的乙方工作人员;(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第三方。乙方在按上述规定透露之前,应与接受方签订书面协议,确保该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使用保密信息。3.3乙方应告知并督促其有关工作人员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本协议签订时乙方有关工作人员应向甲方作出履行保密义务的书面承诺。本条所称乙方有关工作人员包括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派往甲方指定现场的工作人员、乙方参与本项目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知悉保密信息的乙方工作人员。4.例外情况第2条所列保密信息的使用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在未违背本协议情况下,信息已经对外公开;(2)未发生使用非正当手段下,从第三方得到的信息;(3)乙方独立开发的信息(不得利用甲方的数据结构和数据);(4)向中国政府机构透露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有义务向中国政府机构透露保密信息,乙方将迅速书面通知甲方。5.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所有保密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乙方应依本协议所订立的条款,在规定范围内以约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6.保密信息的归还乙方完成双方签定的《电子影像处理系统及服务合同书》所约定的开发项目,应立即归还所有保密信息、文件,并以不可恢复方式删除有关信息、数据。7.保密期限保密期限为项目实施开始直至终身。8.关系限制本协议不作为双方建立任何合作关系或其它业务关系的依据。9.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保密信息或者泄露保密信息,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项目,乙方除应返还委托开发合同总金额外,还应按委托开发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保密信息或者泄露保密信息而触犯有关法律,甲方保留通过法定程序追究乙方行政、刑事责任的权利。10.协议的修改本协议的修改须经双方书面认可。11.有效期: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结束日止。本协议旨在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在协议有效期发生泄露。如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因故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归还甲方所有有关信息资料和文件,同时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此而免除。12.法律适用、合同文本及效力12.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12.2本合同以中文作成,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12.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品捷信息甲方:福州大学影乙方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海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日期:2024年499日日期2024年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信息化建设 数字档案馆系统局域网系统 数字档案馆校园网系统 档案网络预约系统、互联网系统 数字化加工服务 计算机软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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