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广州市天河区中心医院)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298078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142987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9号
联系方式:020-32681706
供应商(乙方): 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河区华厦路30号3901、3902、3909
联系方式:133188821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2(年)
30,000.00
60,000.00
合同金额: 60,000.00元,大写金额: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天河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
2024年05月08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298078甲方: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乙方: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60000.00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日常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日常合同审核;诉讼或专项服务等另外协商费用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二、派驻法律顾问人员要求(一)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必须持证上岗,具有医疗领域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经验。(二)能胜任医院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三)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医院的经营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医院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四)品行修养良好,任劳任怨,无不良操守记录。三、常年法律-第1页-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顾问的服务范畴包括下列事项:(一)对医院在执业、经营以及管理活动中涉及的对外合同、协议、通知、函件或其它文书提供审查、审阅、审订、草拟、修订、修改等法律专业服务。(二)为医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与法律相关问题提供法律专业咨询意见(包含口头和书面意见)。(三)对医院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每年提供1-2次对口专业法律课程培训。(四)在医院与债权债务单位或者其它跟甲方有经济往来或其它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争议时协助甲方与它方进行必要的交涉或谈判,代表医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律师函》,以执业律师身份正告它方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或者给提出要求的它方予恰当的合法的回应。(五)协助医院参加重大经济活动,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六)根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为医院在报纸或其它媒体刊登公告、发表声明或接受传媒采访代表甲方发表意见。(七)根据委托为医院进行专项调查取证工作。(八)根据委托就医院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或法律文书进行见证或代办公证。(九)根据委托为医院办理产权登记事务、物业按揭抵押事务、商标专利事务、工商登记事务、信贷融资事务等与法律专业相关的工作。(十)根据委托为医完以非诉讼、非仲裁方式追收债款。(十一)代理医院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十二)其它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事宜。四、收费:(一)医院合同签订时按年度支付费用,甲方分2次支付合同费用,每次50%。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二)医院委托供应商办理本服务范畴第7—12项事务时,应当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85%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向供应商缴纳律师费。(三)供应商接受医院委托办理相关事项须到广州市外出差时,医院应承担乙方因此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标准可参照医院管理人员同等标准);供应商办理相关事项所发生的由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医院应予报销。2年30,000-第2页-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人员要求:2¥60,000合计¥60,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是广州市司法局登记的合法有资格法律服务单位,符合需求条件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费用,甲方分2次(每年一次)支付合同费用,每次50%。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第3页-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02%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0.02%的违约金。-第4页-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0.02%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2%。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甲方联系人:刘初阳联系电话:020-32681706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5-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4-30乙方(盖章):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20907493810608乙方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13318882102合同签订日期:-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