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复查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2024)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复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书

一、合同编号:20240508HT000045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复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40320151245504
四、项目名称: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联系方式:0951-5160680
      供应商(乙方):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联系方式:010-563134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32家重点排放单位放报告和数质量控制计划、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成果进行复查;并对部分重点排放单位(23家)上报的2024年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进行审核
      主要标的数量:32
      主要标的单价:14937.5
      合同金额:47.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签订合同后,于相应行业的重点企业核查工作结束后开展复查,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关复查工作,于2025年2月9日前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审核及指导企业补正。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0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六标段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复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委托方(甲方):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周翔柳盼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750002传真:0951-5160680nxtpfgl@163.com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田伟张兴禄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88号730050传真:139190481811zhangxinglu@c.ccs.org.cn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周翔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柳盼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邮政编码:750002电话:传真:0951-5160680nxtpfgl@163.com电子邮箱:受托方(乙方):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法定代表人:田伟联系人:张兴禄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88号邮政编码:730050电话:传真:139190481811电子邮箱:zhangxinglu@c.ccs.org.cn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重点排放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成果(包含不符合项清单、核查结论等)进行复查;并对部分重点排放单位上报的2024年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进行审核,指导重点排放单位完成月度信息化存证的补正,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复查费用。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如下:乙方负责复查中标第六标段共32家重点排放单位(见附件1)出具的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成果(包含不符合项清单、核查结论等)进行复查。并对部分重点排放单位(见附件2)上报的2024年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进行审核。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进行复查、审核,提交相应的复查成果。并指导相关重点排放单位完成月度化信息存证的补正。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工作期限:合同签订后,于相应行业的重点企业核查工作结束后开展复查,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关复查工作,并提交合格的复查成果。于2025年2月9日前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024年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审核及指导企业补正(如国家对月度信息化存证有关工作有最新要求,将根据具体时间和工作要求进行调整)。质量要求:(一)乙方须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环规发[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环规发[2023]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规范(试行)》(宁环规发[2023]9号)中的相关要求开展复查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审核,复查过程必须包含现场核查。乙方提交的复查成果须符合国家相关核算方法、核查指南、数据质量控制等技术规范要求,应满足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对复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二)复查服务合同订立后,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分包复查业务,亦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不得外聘其他机构的复查人员开展复查工作;-3-(三)乙方对2023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核查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结果等进行复查,所提交的复查成果需要通过甲方组织的交叉评审。若合格率低于95%,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相关复查工作,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复查报告,并接受再次交叉评审(二次复查及交叉评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合格率应保证100%,若再次不合格,乙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用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若乙方提交的复查成果未通过项目验收,或在复查数据计算、填报过程中出现任何影响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排放量、碳排放配额等失误的,甲方均将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环规发[2023]8号)要求进行处理,并如实计入复查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成果要求:(1)一式贰份合格的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复查报告,其中,应对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做出复查结论;并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结论出具审核结论(与复查结论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地方需详细列出);由重点排放单位及复查机构盖章确认(复查报告模板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规范(试行)》(宁环规发[2023]9号)-4-附录C为准,可结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附录及采购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进行完善;提供纸质胶装扫描件,加盖重点排放单位及复查机构公章,同时提交相应成果电子版;(2)第六标段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复查工作总结报告(需加盖机构公章,提供纸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电子版);(3)部分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审核总结报告(需加盖机构公章,提供纸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电子版);注:上述(1)-(3)项电子版成果需光盘刻录。管理要求:(一)乙方应当按照复查工作独立建档立卷规范,对能源台帐、交叉验证资料、内部技术审核记录等要分类归档,妥善保存至少10年;(二)乙方完成的所有复查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同意第三方使用;(三)乙方应向被复查企业出示保密承诺,对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各种能源消费、经济、产能产量、碳排放量数据、技术工艺参数、生产经营数据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因乙方原因造成被复查企业相关信息泄密或者损失的,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但由于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法院等相关机关的要求必须透露的除外;-5-(四)为确保现场复查及2024年度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工作质量,乙方须严格按照实际能够参加本项目的复查人员配备项目组成人员及负责部分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审核工作的人员,并向甲方提供项目组人员表。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方式为:1.中标合同金额为肆拾柒万捌仟圆整(¥478000.00)。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或服务的全部内容(包括因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具体金额为贰拾捌万陆仟捌佰圆整(¥286800.00);乙方提交的复查报告通过甲方组织的交叉评审,且复查报告合格率达到100%(核查数据实质性偏差在5%以内),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具体金额为_壹拾肆万叁仟肆佰圆整(¥143400.00);工作结束后,乙方提交的复查成果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查、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所负责部分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审核及指导企业补正工作均未逾期,甲方将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具体金额为肆万柒仟捌佰圆整(¥47800.00)。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率为6%的可供甲方财务使用的等额有效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6-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开户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37号账号:0200000709006536230第四条双方确定:乙方提交的全部成果及相关资料,其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五条双方确定复查工作完成形式: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纸质版复查报告(含对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做出的复查结论;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结论进行的评价结论(与核查结论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地方需详细列出),一式贰份,胶装,加盖重点排放单位及复查机构公章)以及上述成果的电子版(一份),且通过交叉评审及专家审查、项目验收,复查资料存档备查。第六_标段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复查工作总结报告(加盖机构公章,纸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电子版)。部分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审核总结报告(需加盖机构公章,提供纸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电子版)。上述成果电子版需光盘刻录。第六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柳盼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张兴禄_为乙方联系人。一方变更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应当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导致复查成果载明信息不准确或-7-有遗漏等,从而造成被复查企业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结束后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复查过程中,造成自身或者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赔偿。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工作成果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15个工作日未交付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甲方因乙方未按期交付工作成果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赔偿损失。2.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复查事项后或者本合同解除后5日内,未完整归还甲方全部资料的,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使用或者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本项目所有资料或成果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8-规规定赔偿损失。4.如乙方在开展复查过程中或者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中弄虚作假的,每出现一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改正;出现五处以上或者乙方限期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还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赔偿损失。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下的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转让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指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赔偿损失。6.乙方派出的现场复查员及负责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审核的人员必须与乙方提交的复查员表上的人员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换人,如人员出现特殊情况,需提前五日说明情况,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需具备同等资质。如随意更换人员,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7.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按当期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8.若因乙方违约或过错导致本合同争议经诉讼解决的,-9-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为解决纠纷支出费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参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附件:1.六标段核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2.六报标段2024年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重点排放单位名单!10-甲方:宁夏回族自这应对气候变化与(盖章)机动车污数防治中心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4月24日(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4月24日-11-附件1六标段复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共32家)序号重点排放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级行政单位行业备注l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1640000735972927P银川市发电2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6400007508102806银川市发电3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91640000774928697L银川市发电4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0181317727814A银川市发电5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91641200397977417G银川市发电6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91641200MA75X48J1Y银川市发电7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91640000670449894C银川市发电8宁夏晟达通循环综合利用有限公司916402005962381319石嘴山市发电9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91640205MA76194X0A石嘴山市发电10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91640200MA75W4KG8W石嘴山市发电11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0000227693892A吴忠市发电12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91640381317826951G吴忠市发电13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91640381750823663B吴忠市发电14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03817882080926吴忠市发电15宁夏兴昊永胜盐业科技有限公司91640404MA75W19B9G固原市发电16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916400002276950035中卫市发电17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00007359705425中卫市发电18宁夏天元发电有限公司916405213973047303中卫市发电19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91640500574895704Q中卫市发电20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916400005541616821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电21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12006943211825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电22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91641200MA75WHCCXC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电23宁夏豪龙建材有限公司91640324MA76EAUK3D吴忠市建材24宁夏西夏天杰水泥有限公司91640381684209074D吴忠市建材25宁夏金昱元资源再生有限公司916403817882442105吴忠市建材26宁夏金昱元资源循环有限公司91640400MA761HCB3A固原市建材27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91640500228344002C中卫市建材28宁夏天元建材有限公司91640521073826831P中卫市建材29宁夏瀛海天祥建材有限公司9164052167040678XM中卫市建材30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916400005541616821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材31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9164000071509328XM吴忠市有色金属32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1640521694309204K中卫市有色金属-13-附件2六标段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重点排放单位名单(23家)序号重点排放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级行政单位行业新增1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1640000735972927P银川市发电2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6400007508102806银川市发电3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91640000774928697L银川市发电4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0181317727814A银川市发电5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91641200397977417G银川市发电6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91641200MA75X48J1Y银川市发电7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91640000670449894C银川市发电8宁夏晟达通循环综合利用有限公司916402005962381319石嘴山市发电9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91640205MA76194X0A石嘴山市发电10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91640200MA75W4KG8W石嘴山市发电11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0000227693892A吴忠市发电12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91640381317826951G吴忠市发电13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91640381750823663B吴忠市发电14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03817882080926吴忠市发电15宁夏兴昊永胜盐业科技有限公司91640404MA75W19B9G固原市发电16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916400002276950035中卫市发电17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00007359705425中卫市发电18宁夏天元发电有限公司916405213973047303中卫市发电19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916405005748957040中卫市发电20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916400005541616821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电21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6412006943211825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电22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91641200MA75WHCCXC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电23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1641200MA770F0X7K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电新增-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复查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