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产品 五四青年节宣传单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伽师县委员会2024)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伽师县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伽师县彩虹广告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伽师县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41101000011664610
五、合同编号:11N010687774202416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产品一批
详见附件
批
1.0
120
12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伽师县委员会
联系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伽师县委员会
联系电话:18399277380
传真:/
地址:伽师县迎宾路24号人事局4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8777420241603).pdf
合同编号:11N01068777420241603采购单位(甲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伽师县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伽师县彩虹广告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伽师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彩虹广告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彩虹广告店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彩虹广告店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产品一批--五四青年节宣传单60张(120元)1批120.0012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20.00120.00120.00120.00120.00120.0012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佰贰拾元整壹佰贰拾元整壹佰贰拾元整壹佰贰拾元整壹佰贰拾元整壹佰贰拾元整壹佰贰拾元整一、如甲方的货物需求数量变更,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及本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2.12.1合同金额:单价包干,含材料费、制作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损耗费、维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材料涨价风险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人民币金额(小写):120120元2.22.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且乙方将全部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签字验收合格后且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7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制作款。2.32.3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三、交货3.13.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安装3.23.2交货时间:1515日1/33.33.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43.4质量标准: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其所提供的样品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范。3.53.5货物验收: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签字验收,若乙方提供货物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补足或更换。3.63.6风险承担:乙方全部货物按本合同约定运送到指定地点且经甲方签字验收合格前,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负有保管责任并独立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3.73.7本合同项下货物如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现象,甲方可随时按本合同中约定的单价向乙方购买同型号产品。增加部分的供货期限在原则上以本合同为准,但如果甲方对供货期限有特殊要求则由双方协商解决。3.83.8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派专人对本合同项下产品进行指导安装,或对甲方及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四、质量保修期44.1.1质量保修期自甲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44.2.2当出现上述约定的保修事宜时,甲方用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必须在7272小时内派人进场维修。若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33天内不派人维修,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其与维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行在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44.3.3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将质量保修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五、违约责任55.1.1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需要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如未能在七日内补足或更换视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5..22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等:(11;)六级以上的地震;(22;)九级以上的大风;(33)持续降雨2424小时且降雨量为150mm150mm;以上;(44)4040度以上并持续22天的高温天气。55..33..1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应当暂停供货的,乙方应暂停供货。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1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以及预计费用。2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2/3(11;)乙方机械、设备、材料的损坏,由乙方承担;(22)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相应顺延。(33)凡本合同未涉及事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执行。如乙方完成部分工作并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六、争议解决对本合同的履行存在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七、合同的生效和终止77.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77.2.2除有关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外,甲、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77.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77.4.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7.5.5本合同一式22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账号:86501001201011326055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账号:86501001201011326055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产品 五四青年节宣传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