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站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部2024)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部济南高新区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和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91000202401000455A_002
二、合同名称:济南高新区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和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91000202401000455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和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部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88871862
供应商(乙方):济南市东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凤凰路2366号,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607室
联系方式:186601705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服务      1      49.35      49.3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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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和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合同A包.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和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合同编号:SDGP370191000202401000455A_002计划编号:37019100018800120240024采购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部供应商:济南市东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一十日采购人(全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部供应商(全称):济南市东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济南高新区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和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和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和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后附服务内容说明)。二、服务期限一年。三、服务标准符合合格,并满足甲方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叁仟伍佰元(¥493,5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韩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493,5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服务期满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5月10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科航大厦3号楼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凤凰路2366号,住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7号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607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8871862,电话:1866017056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洪楼支行账号:,账号:53190696011070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本项目全阶段。1.3服务内容: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服务项目。具体包括:详见附件。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详见附件。附件1:项目说明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购买区级社会工作总站和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第一次续签)。服务期:一年服务标准:合格,并满足甲方要求。二、服务内容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简称区社工总站),负责对本区域内街道社工站人员培训、运行管理和日常服务进行监督管理;鼓励街道通过现有政府购买服务转换、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培训、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整合相关资源,在社区(村)设立社工室,向社区(村)延伸服务。三、服务职责1.协助区民政部门统筹本区域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街道社工站)的建设工作思路和目标规划,保障项目的健康发展。2.负责街道社工站的监督管理、运营评估工作,接收街道社工站提交的年度服务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调整建议;接收并留存街道社工站上传的月度工作简报;对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进行出勤管理。3.开展区和街道相关行政管理人员、街道社工站人员培训,培育一批稳定的、本土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4.加强社会工作研究,探索、总结适合本区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5.加强与街道办事处、街道社工站承接机构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站有关政策落实。6.统筹及落实街道社工站督导工作,以持续、贴身的专业服务,支持、陪伴社工成长,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有序开展。7.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宣传,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四、人员要求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配备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A包为1个社工总站。备注: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是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2.驻站社工要求年龄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五、岗前、岗中培训要求乙方对配备的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养成教育、基础法律法规、基础业务知识、行为规范、专业技能等,重点培育人员的基本职业素养及专业技能,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岗前及岗中培训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六、其他要求(一)服务责任: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甲方相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执行健康、安全、文明生产等管理制度,发生的损伤、意外、纠纷、涉及安全方面、质量方面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三)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如不能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及技术条件,背离响应文件的承诺条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及时向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等费用,且不得低于该项目所在地区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保险等相关费用。(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爱护现有建筑、设施、设备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六)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时抽查,若发现不良行为或对工作不尽责行为,可酌情对其进行罚款。(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附件2:成交明细表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费用合计备注1社工人员劳务费用社工人员劳务费用394800394800此费用中包含人员工资、绩效奖金、职位补贴、加班费、福利费、五险一金、经济补偿金等人员成本。2服务质量保障经费服务质量保障经费4935049350此费用是指开展服务活动支出,包括外聘督导费用、社工专业能力提升支持费用、服务活动产生的交通、误餐、组织志愿者等费用。3运营管理费用运营管理费用4935049350此费用包括机构管理行政性费用、相关税费等。合计合计小写:493500.00493500.00493500.00合计合计大写:肆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肆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肆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附件3:济南高新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运营评估标准1统筹发展(13分)协助高新区民政部门统筹本区域街道社工站的建设工作思路和目标规划,保障项目的健康发展。(13分)年度服务计划(4分)需向市级社工站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年度服务计划,计划需具备专业性和可行性,按进度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调整。(1)提交年度服务计划(1分):提交1分、未提交0分(2)年度服务计划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专业性和可行性(2分):完全符合2分、部分符合1分、不符合0分(3)年度服务计划按进度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调整(1分):及时调整1分、未及时调整0分*本选项为以上三项分别量化赋分,三项得分相加为最终本指标得分文件查阅1统筹发展(13分)序号一级指标协助高新区民政部门统筹本区域街道社工站的建设工作思路和目标规划,保障项目的健康发展。(13分)二级指标服务需求评估(3分)三级指标每个年度项目服务开始的一个月内,需结合地区实际,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服务需求调研,并撰写需求分析报告。(1)需求调研深入,且有具体可行的分析报告。(3分)(2)开展需求调研,出具了分析报告,但是报告内容简略,或缺乏可行性。(2分)(3)开展需求调研,但无分析报告。(1分)评分说明得分文件查阅备注(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自评报告(3分)每个年度项目服务结束前一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1)自评报告内容真实、框架完整、逻辑清晰。(3分)(2)自评报告内容真实、框架完整。(2分)(3)自评报告内容真实。(1分)(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文件查阅2监督管理(18分)负责街道社工站的监督管理、运营评估工作,接收街道社工站提交的年度服务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调整建议;接收并留存街道社工站上传的月度工作简报;对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进街道社工站每月考勤表(2分)对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进行出勤管理,及时收集街道社工站每月考勤表。(1)符合上述要求。(2分)(2)部分符合上述要求(1分)(3)不符合上述要求。(0分)文件查阅2监督管理(18分)序号一级指标负责街道社工站的监督管理、运营评估工作,接收街道社工站提交的年度服务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调整建议;接收并留存街道社工站上传的月度工作简报;对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进二级指标街道社工站评估报告及公示(2分)三级指标在年度项目服务结束前一个月,按照区级要求,组织或开展街道社工站评估工作,向市级社工站指导服务中心及时提交街道社工站评估报告并公示。(1)符合上述要求。(2分)评分说明得分文件查阅备注行出勤管理。(18分)(2)部分符合上述要求(1分)(3)不符合上述要求。(0分)行出勤管理。(18分)街道社工站抽检情况(10分)市级社工站指导服务中心按照《济南市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评估标准》对高新区街道社工站进行抽检,并将抽检分数与评估分数作比对,计算平均匹配度。(1)平均匹配度95%(含)以上:10分(2)平均匹配度90%(含)—95%:8分(3)平均匹配度85%(含)—90%:6分(4)平均匹配度80%(含)—85%:4分(5)平均匹配度80%以下:2分单个街道社工站匹配度计算公式:(100-|评估分数-抽检分数|)/100*100%走访调查人才培养(26分)序号一级指标开展区级和街道相关行政管理人员、街道社工站人员培训,培育一批二级指标专业培训(10分)三级指标组织策划专业培训,提供每次培训的培训记录(含方案、签到表、通讯稿、照片等),每次2分,最高累计得分为10分。评分说明得分文件查阅备注3稳定的、本土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10分)3统筹及落实街道社工站督导工作,以持续、贴身的专业服务支持、陪伴社工成长,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有序发展。(16分)专业督导(16分)组织或开展专业督导,提供每次督导的记录(含督导计划表和督导记录表等),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2小时,对本区所有街道社工站分别督导1次为1轮,每轮4分,最高累计得分为16分。文件查阅4宣传推广(12分)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宣传,传播社会工作理念。(12分)宣传平台(2分)有自行运营的宣传平台,可进行日常的街道社工站的宣传工作。(1)符合上述要求。(2分)(2)不符合上述要求。(0分)文件查阅4宣传推广(12分)序号一级指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宣传,传播社会工作理念。(12分)二级指标媒体报道(6分)三级指标获得市级(含)以上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对社工总站开展服务的正面报道,积极向“济南社工”微信公众平台投稿。(1)国家级为2分/篇:(2)省级为1分/篇;(3)市级及“济南社工”微信公众平台为0.5分/篇;评分说明得分文件查阅备注注:最高累计得分为6分。社会工作主题宣传(4分)组织策划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等(含方案、签到表、通讯稿、照片等)一次2分,最高累计得分为4分。文件查阅5模式研究(6分)加强社会工作研究,探索、总结适合本区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6分)研究成果(6分)在区级以上平台发布的论文、案例、服务模式等,1个2分,最高累计得分为6分。文件查阅区级评价(5分)走访调查街道评价(5分)走访调查6社会评价(25分)加强与街道办事处、街道社工站承接机构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站有关政策落实。(25分)市级评价(5分)按照《济南市区县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综合评价表》(满分10分),采用抽样调查方式,收集各相关方对社工总站所开展服务的满意度,以及对服务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1)平均分:9分(含)以上:5分(2)平均分:8分(含)—9分:4分(3)平均分:7分(含)—8分:3分(4)平均分:6分(含)—7分:2分(5)平均分:6分以下:1分走访调查承接机构评价(5分)走访调查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说明得分备注街道社工站评价(5分)走访调查评估信息真实性评估信息真实性评估信息真实性评估信息真实性组织评估中发现社工总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扣除总得分的20%,并将该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组织评估中发现社工总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扣除总得分的20%,并将该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组织评估中发现社工总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扣除总得分的20%,并将该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判定标准判定标准判定标准判定标准评估总分为100分,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70分(含)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总分为100分,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70分(含)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总分为100分,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70分(含)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备注:总分为100分,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70分(含)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分数90分以下每分扣除承接方运营管理费用1%,每年至少考核一次,付款时从合同款项中扣除相应款项。且甲方或上级主管单位有权根据本年度的考核情况,经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服务周期内继续承接该社工总站项目,在此基础上可连续续签二年合同,但总年限不得超过三年;经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周期内终止服务合同,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或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和考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作站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