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5-09 14:52:51
采购计划编号:441801-2024-00815 预算金额:12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DYC24-ZC018
二、合同名称
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YC24-ZC018
四、项目名称
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0763-3381331(联系人:黄小姐)
供应商(乙方): 广东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翡翠路1号保发珠宝产业园6幢901号
联系方式:189277845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1(项)
1,200,000.00
1,200,000.00
合同金额: 1,2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贰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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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801-2024-00815项目编号:GDYC24-ZC018项目名称: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1甲方: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0763-3381331地址: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7号楼乙方:广东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757-22382388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羊额村委会翡翠路一号保发珠宝产业中心6幢901号根据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中标折扣率及单价1.合同标的采购内容完成期合同金额清远市2024年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人民币120万元2.中标折扣率:99.95%;中标单价:人民币0.558元/页3.本合同适用单价(含适用折扣率后的合同的单价)为包干价格,已包含档案整理加工费、设备投入费、材料采购费、管理费、税费、人员工资等福利待遇、合理利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预测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因物价上涨、疫情影响等任何因素增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由甲方牵头统一开展全市6个社保经办机构的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各县(市、区)社保局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单位预计完成档案数字化数量(万页)1清远市社保局清城直属分局352清新区社保局253英德市社保局554佛冈县社保局285阳山县社保局366连州市社保局36.055.各县(市区)社保局具体需要完成的社保档案数字化服务任务数量以实际库存档案数量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社保档案数字化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总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6.在合同期内,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的数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7.达到以下条件时,则视为本合同履约完毕,甲方与乙方须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不得增加新的项目或产生新的费用。合同履约完毕的条件如下:在约定的完成期限内,乙方与各县(市、区)社保局的结算总额合计达到本合同金额上限。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及时、定期向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汇报服务进度,当服务量即将达到各县(市、区)社保局任务数量上限或总预算上限时应立即汇报甲方及相应的县(市、区)社保2局,待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通知再行继续服务。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为指定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服务:(一)通过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归档的档案开展数字化加工,具体要求如下:1.档案扫描:对指定的业务档案进行系统检查,未扫描的需补充扫描。已扫描的,对纸质档案和电子图片进行对应检查,查漏补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档案补扫、替换、删除等操作,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图片一一对应。具体要求如下:(1)扫描要求。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纸页较薄或较脆容易破损的应使用平板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2)存储和压缩方式。采用国际标准的传真文档压缩格式压缩后,分别按页编号后分页存储,存储时的压缩率的选择,应以保证扫描的图像清晰可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存储容量为准则。数字图像的存储格式为JPEG格式,存储管理应与原纸质档案的保管模式对应存储。(3)图片要求。影像真实反映纸质档案原貌、图像完整无误、清晰度高、图像分辨率至少300dpi以上、无黑色斑块等污点、黑边、黑线和网花、能清晰显示档案所有内容、扫描影像主体倾斜角度不超过0.5度、色彩为256级灰度;当档案原件不清、字迹较淡(如碳写的收据、委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的图像不清晰时,应适当增加分辨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辨率及其他相关参数。(4)影像质检。档案扫描后,应对档案影像进行质检。扫描后的图像应确保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图像倾斜度小于0.5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并确保数字化图像资料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物档案保持实质性一致,适合屏幕显示且打印质量清晰。图像处理完毕后,应将扫描完成的图像序列做文件标记分隔,对扫描的资料按卷宗号分成单份资料影像系列2.打印建档复核单。比对纸质档案和影像材料一一对应后,通过系统打印建档复核单,生成档案号(条码号)3.档案整理、组卷:(1)档案整理:根据甲方的业务档案分类方案,按年度一月份一档案类型进行分类整理排序,具体整理要求如下:①档案表头方向应统一,表头方向应向上或向左。②大于A4规格的档案统一折叠成A4幅面。③破损的归档材料应进行修补、托裱,小张材料用A4白纸和档案专用乳胶托裱。④传真件、热敏打印材料、针式打印复写联材料等字迹不耐久的材料不能直接归档,需复印后原件与复印件一起归档;对字迹不耐久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章。5剔除会影响档案保管保护的附着物(2)组卷。对整理的档案按月组成卷,并扫描档案上的条码逐件录入系统,组卷完毕打印相应的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具体要求如下:①应按月组卷。特殊情况可若干月份组卷,但不应跨年组卷。以办结日期确定形成时间。3②案卷内材料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业务材料、备考表的顺序依次排序。③每卷案卷厚度控制在2厘米(约200张)左右。(3)编页码。档案以“案卷”为单位每页编码,空白页不编码。页码打印在档案正面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横向的材料应在文字方向右下角编页码。4.制作案卷目录。5.档案封装。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对实体档案逐卷整理整齐并附上背脊条,入袋进行抽真空塑封归档,塑封后的档案要求表面平整、厚度适中、塑封严密无漏气和美观;塑封完毕后案卷根据各县(市、区)社保局的具体要求可放回原档案盒,并按档号排序入库上架存放,制作档案存放标识,同时把相关档案存放位置录入到指定档案系统当中,进行系统上架。(二)完成指定的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具体要求如下:1.档案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对档案进行拆装分类、检查页码准确性(错误的页码须重新编码);去除装订线、去除金属物等杂物,展平档案并理顺材料便于扫描;对于部分非规范的档案,如纸质大小厚薄不一、发黄发脆,以及破损的档案进行修补、托裱、裱糊;对每件档案打印并粘贴条码;制作案卷封面等,案卷封面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全宗号、全宗名称、档案类别、案卷题名、案卷档号(条码号)、业务材料形成起止年月、保管期限、件数、页数等,案卷封面样式请见附录1。2.档案扫描:①扫描要求。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纸页较薄或较脆容易破损的应使用平板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必须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②存储和压缩方式。采用国际标准的传真文档压缩格式压缩后,分别按页编号后分页存储,存储时的压缩率的选择,应以保证扫描的图像清晰可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存储容量为准则。数字图像的存储格式为JPEG格式,存储管理应与原纸质档案的保管模式对应存储。③图片要求。影像真实反映纸质档案原貌、图像完整无误、清晰度高、图像分辨率至少300dpi以上、无黑色斑块等污点、黑边、黑线和网花、能清晰显示档案所有内容、扫描影像主体倾斜角度不超过0.5度、色彩为256级灰度;当档案原件不清、字迹较淡(如碳写的好收据、委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的图像不清晰时,应适当增加分辨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辨率及其他相关参数。4影像质检。档案扫描后,应对档案影像进行质检。扫描后的图像应确保符合正常的阅读习惯,图像倾斜度小于0.5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并确保数字化图像资料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物档案保持实质性一致,适合屏幕显示且打印质量清晰。图像处理完毕后,应将扫描完成的图像序列做文件标记分隔,对扫描的资料按卷宗号分成单份资料影像系列。3.档案著录:档案著录应采用双录入或者一录入一复核方式,著录内容应保持与档案原件一致。档案著录项目要包含但不限于甲方档案管理系统所需的项目,且著录格式要与甲方档案管理系统保持一致,每个著录项目内容字段长度均不能超过甲方档案管理系统的要求。信息著录标准如下:①案卷信息录入:4全宗号:对应的单位全宗号一级类目:对应纸质文件一级类目名称类别号:对应纸质文件目录号二级类目:对应纸质文件二级类目名称对应卷内纸质文件三级目录案卷顺序号:对应纸质档案案卷号案卷名称:对应纸质文件三级类目名称年度:对应纸质文件年度月份:对应纸质文件月份密级:对应纸质文件密级保管期限:对应纸质文件保管期限案件件数:对应纸质文件总件数案件页数:对应纸质文件总页数归档部门:对应的档案立卷整理部门立卷人:对应的档案整理立卷相关责任人。②卷内信息录入:档案类别:对应卷内纸质文件三级类目个人编号:按相关信息录入姓名: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个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对应卷内文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单位代码:按相关信息录入单位名称: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单位名称保管期限:对应纸质案卷文件保管期限页号: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主件的页码编号页数: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总页数收集时间: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收集时间办结时间:对应卷内文件的每件文件的办结时间4.编著档号: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档号形成规则编著档案号码:行政区划代码-全宗号一年度-保管期限-目录号-案卷号一件号。5.图片数据挂接:将档案图片和对应档案的著录内容进行挂接,建立起档案图片和著录内容的一一对应;挂接正确率要达到100%。6.数据导入:档案数字化加工后,将电子数据(含扫描图片)导入甲方指定的档案管理系统(即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下的社保档案数据资源库系统),5迁移入甲方指定的数据库,可被甲方指定的档案管理系统所使用和管理,且使用甲方档案管理系统查阅导入电子档案(页数不超10页)的响应速度不超过10秒,提取档案数据的准确率达到100%。若本项目的工作量完成后,甲方指定的数据库未交付使用,乙方也应在数据交付使用后完成数据挂接和迁移工作,没有期限限制。7.制作目录、背脊条和备考表: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和甲方要求,制作卷内目录、案卷目录、背脊条和备考表,格式要求见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其中卷内目录要求一式三份,一份置于卷封面下与档案一起装订,另两份装订于案卷目录。案卷备考表置于案卷最后面,备考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卷情况说明(包括卷内业务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等情况的说明,注明发生或者发现问题的时间、人员)、立卷人、立卷日期、检查人、检查时间等。8.塑封、入盒、上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和甲方要求,对实体档案逐卷整理整齐并附上背脊条,入袋进行抽真空塑封归档,塑封后的档案要求表面平整、厚度适中、塑封严密无漏气和美观;塑封完毕后案卷根据各县(市、区)社保局的具体要求可放回原档案盒,并按档号排序入库上架存放,制作档案存放标识,同时把相关档案存放位置录入到指定档案系统当中,进行系统上架。9.数据备份:将数字化后的电子信息数据资料(包括数据库和扫描图片)存入大容量移动硬盘(一式三份)作备份。备份数据要能被正常打开、数据信息完整准确、文件数量与实际相符等。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本合同档案数字化服务所得的全部成果享有完全且排他的权利,有权不经乙方及第三方同意,根据自身决定对该成果进行使用、管理及处分(收益)等。(2)甲方有向乙方提出整改和调换不适合履行本合同规定工作的人员的权利,乙方需无条件予以整改或调换。(3)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档案进行加工,实际交付加工的档案数量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双方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结算。(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数字化服务方案提出修正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及成果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国家及行业标准。(2)档案数字化服务过程中不得对档案原件造成损坏,否则,按人民币2000元/处(次)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如无法成功修复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指定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档案原件价值进行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鉴定结果向甲方赔偿,并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3)乙方应在开工前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面上报档案数字化服务队伍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至甲方或各县(市、区)社保局备案,并组织人员进场作业;并根据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确保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如期完成。(4)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借出、复制、留存正在数字化的档案,数字化作业完毕的档案应及时归还甲方,暂存数字化服务场所的档案应妥善保存。(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购置设备费、雇工费等由乙方支付。乙方保证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安全事故等法律纠纷6均由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如给第三人或甲方造成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应按招投标文件约定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服务加工方案,甲方有权对该服务加工方案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予采纳。服务加工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应严格按该服务加工方案实施项目。(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在三天内撤出合同履行现场,如甲方另行聘请第三方实施本项目工作的,乙方不得阻碍施工,否则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8)完成其他合理应由乙方完成的任务、事项。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5月_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该服务期限不作任何顺延。该项目确需延长完成期限的,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可适当延长完成期限。五、服务地点、设施设备和工作要求1.服务地点及设施设备:项目须在各县(市、区)社保局指定场地内实施。各县(市、区)社保局仅负责提供项目实施场地;其余完成项目所需的电子设备(能与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匹配的电脑、高速扫描仪、条码机、塑封机)及其耗材、纸张、塑封袋、条码纸、白乳胶、档案盒、办公文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服务人员要求:(1)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乙方在整个项目服务期间,需要安排整个项目后备服务团队和现场实施总人数不少于30人,且项目服务团队和现场实施人员人身安全及相关食宿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特殊情况需更换工作人员,需提前15天申报并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进行档案数字化流水线作业,遵守存量档案数字化的有关规定,如《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2020关于明确全省社保业务历史档案影像化工作标准的通知》(粤社保函(2020)498号)、《关于加强全省社保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20)208号)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的管理。(2)驻各县(市、区)社保局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合同约定的档案数字化服务的经验,能够按照约定的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并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且保证按约定和法律法规,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3.服务质量要求:差错率控制在0.1%内(不含本数)。4.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要求: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5.除甲方在合同中明确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发现乙方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同时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且甲方不予支付剩余服务费用。6.乙方负责场地安全管理,进驻至交还的期间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各县(市、区)社保局监管。六、实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乙方必须做到:1.严格按照甲方及各县(市、区)社保局的要求执行,能保证6个县(市、区)社保局项目点同时开工,并且分别配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数量和能力的工作人员,派专人驻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72.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该项目管理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严谨、实用。3.建立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4.建立严格的员工工作守则和纪律。5.提供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的项目小组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控。6.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7.提供详细的计划进度说明。8.实施过程从严要求工作质量。9.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10.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档管理。11.能提供本地化服务。12.配备安全有效的消防设备,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13.项目实施中要引入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建立突发情况及时响应制度。七、结算与付款方式1.结算:本项目最终根据单价与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扫描以具备有效内容的字面核算为一页。结算金额=实际完成数量×单价X中标折扣率。2.甲方按实施进度进行支付:第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期:支付比例50%,乙方完成各县(市、区)社保局的存量档案数字化实际总量进度至50%时,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3期:支付比例20%,乙方完成全部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并验收合格后,经各县(市、区)社保局审定确认实际完成档案数字化数量,甲方支付余下20%的结算金额。说明:(1)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甲方只要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已全面履行完毕支付责任。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等风险不由甲方承担。(2)双方一致确认,如因甲方的预算、财政支付等因素,双方可协商对付款方式进行调整,报经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同意后按调整后的执行。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进行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经各县(市、区)社保局确认的验收成果清单(加盖相应县(市、区)社保局公章);(4)总验收/成果报告(加盖甲方公章);(5)中标通知书。4.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全称:广东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支行账号:01618800131653如因乙方提供账户有误或账户注销等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合同款项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八、验收乙方应在完成服务后15个工作日内把项目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备忘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提出验收申请,由各县(市、区)社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的,予以验收通过,否则验收不通过:1.招标需求上列出的服务内容要逐条按要求完成;82.各县(市、区)社保局在本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针对该服务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乙方须逐条响应并作整改;3.各县(市、区)社保局定期按不少于10%的比率对档案数字化成品进行抽检,差错率在0.1%以内(不含本数,以抽检当时,各县(市、区)社保局确认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差错率=不合格的档案件数/被抽检的档案总件数);4.抽检不合格的档案,乙方全部整改完成。九、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项下服务加工成果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变相给予第三人使用。十、保密1.乙方应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办法(2014)7号),加强工作管理,保障档案实体和数字影像在数字化外包过程中的安全,具体包括加工场所的安全管理、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等。2.乙方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采取必要措施对本项目加工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信息保密,且分别与各县(市、区)社保局签订保密协议。乙方要与其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资料和档案数据不泄露。双方应对相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3.乙方对档案数字化加工现场应进行封闭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且遵守保密原则,如发现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档案内容泄露,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且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由此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重新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成果或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已收款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仍应全部赔偿。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包括因验收不合格导致整改等乙方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的逾期),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最终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4.甲方有权在发现乙方不能按照投标时承诺的响应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或不能按照加工方案按时完成加工任务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如经甲方两次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仍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所有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按本合同预估总价5%计算的违约金。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保函费、鉴定费等;如乙方导致甲方遭第三方(包括乙方员工、知识产权人等)主张权利的,除上述全部费用外,乙方还应赔偿因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终止本9合同的,乙方与各县(市、区)社保局签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约定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甲方使用EMS特快专递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向乙方送达通知、决定、函件、信息的,自邮件交寄之日起两日后即视为送达。乙方对甲方送达的通知、决定、函件、信息所涉内容有异议的,应自其送达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认可。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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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保存量档案数字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