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七六0三台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七六0三台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七六0三台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91101000005726402
五、合同编号:11N458393125202324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绿盟 NSFOCUS NFV6.0 中波台站二级等保 防火墙系统 其它网络设备
绿盟/NSFOCUSNSFOCUS NFV6.0

1.00
45000
45000

2
天融信 V1 TopEDREDR-E-WINIY-RULE1 中波台站二级等保 终端威胁防御系统 其它网络设备
天融信/TOPSECV1 TopEDREDR-E-WINIY-RULE1

20.00
80
1600

3
绿盟 NSFOCUS OSMS V5.6 中波台站二级等保 运维安全管理(保垒机) 其它网络设备
绿盟/NSFOCUSNSFOCUS OSMS V5.6

1.00
35400
35400

4
绿盟 V2.0 中波台站二级等保 日志审计 其它网络设备
绿盟/NSFOCUSV2.0

1.00
18500
18500

5
绿盟 NSFOCUS SAS V5.6 中波台站二级等保 安全审计 其它网络设备
绿盟/NSFOCUSNSFOCUS SAS V5.6

1.00
38000
3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七六0三台
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18097556180
传真:
地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路行署后巷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7603.pdf

合同编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节目传输中心台站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七六0三台关于其它网络设备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七六0三台承建单位: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9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七六0三台关于其它网络设备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需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七六0三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458393125地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路行署后巷6号电话:18097556180联系人:王瑜供方(乙方):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MA77W4T22P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紫阳湖中路与庐山街交汇处天山云计算产业基地第三栋楼(技术楼)电话:18016850080联系人:冯建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之内容意思表示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第一章合同标的1.1合同标的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甲乙双方签章确认。为便于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产品”、“设备”、“货物”、“货”均指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合同标的物。1.2本合同总价款定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138500元),甲乙双方变更供货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3乙方保证此次项目采购的所有货物在等保测评过程中不扣分,如有扣分的情况配合测评公司进行整改,达到测评分数。1.4乙方保证此次项目采购的所有货物跟甲方原有设备相互兼容,如遇问题乙方自行与原设备厂家联系沟通,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章包装要求2.1包装标准:原厂标准。2.2所提供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越洋运输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震、防锈,任何由乙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2.3包装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第三章交货时间及地点3.1交货时间: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个月内将《附件一》约定的全部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等保测评工作。3.2运货方式: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三种运货方式:第一种甲方在乙方处自提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第二种乙方代办运输,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第三种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全部费用。3.3送货地址:甲方指定地点收货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18097556180若甲方改变送货地、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3.4甲方在收货时进行初步验收,如有问题须及时指出(1)货/单不符(2)数量短缺(3)外观明显受损,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时间补齐、更换,保证合同货物按期到货。货物的灭失、毁损的风险将自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承担。3.5甲方初步验收无误后,收货联系人在乙方“收货清单”或者“托运单”回执联上签署全名予以确认,“收货清单”或者“托运单”回执联须返回乙方送货人员。3.6乙方应当履行向甲方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3.7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前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第四章付款方式4.1本合同货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方式:第一次支付:此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100%即138500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支付。2第二次支付: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00%即0元(大写:零元整。)4.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第一种网银付款第二种银行承兑第三种商业承兑4.3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全额增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库手续。乙方开具的发票税率为设备采购13%、信息技术服务6%,如遇国家税率调整视情况双方协商决定。4.4乙方单位: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帐号:3001880104000213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门支行第五章质量验收5.1设备验收:甲方收到设备后3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乙方提供的应标样品和《附件二》的技术要求,不低于应标样品的指标。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开箱验收合格书》。《开箱验收合格书》上的记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验收只对产品数量,产品外观进行的判断,此验收合格书仅作为产品规格和不具有表面瑕疵的依据,不作为产品符合其性能、技术指标等质量合格的判断依据。5.2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7日内,甲方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乙方已同意甲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5.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章质量保证、培训和售后服务6.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系原厂产品,薪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技术指标相一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退回全部货物,退回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6.2乙方对第一章合同标的项下之货物的包换期自甲方签署《开箱验收合格书》之日起为3个月,未使用的或3个月内对已使用的不合格产品予以免费更换(即包换期)。在保修期内(包换期后)乙方应对故障货物进行免费修理,乙方对需要维修的产品承诺在(7)天内将产品修复并发到甲方指定地点。36.3乙方承诺给予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并于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对有瑕疵和包换期内的货物必须在甲方同意调换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人工费用、产品保修费用及运保费。对在保修期内(包换期后)乙方承诺(20)天内将产品修复并发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4若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按照6.2条和6.3条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修复。若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乙方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否则,视为乙方认可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乙方对甲方提出质量问题不做修复或调换,也不做质量鉴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货款后,甲方退还已到货物,退回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5上述质量保证不包括由于甲方或者甲方销售的最终用户使用不当、不慎或者其它滥用所造成之产品损坏。在保修期外,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终身维修服务。6.6乙方按其质量保证条款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并无设计、材料和制造缺陷。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导致无法使用,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时间相应顺延。6.7乙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产品出厂质保期内免费换货,如更换的货物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由乙方承担退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6.8乙方承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全部损失。6.9甲方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或是安装调试期间内提出质量、售后、维护等异议,乙方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甲方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乙方应当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第七章不可抗力7.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黑工、政府千预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和互联网上的黑客攻击事件)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7.2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而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7.3不可抗力发生后,各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7.4双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给另一方认可。第八章知识产权、其他权利8.1乙方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和相应合法权益,并有权授予甲方使用该产品。乙方保证其对此产品的所有权和向甲方的相应授权使用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8.2乙方应承诺和承担,若合同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出卖人,甲方不承担任何第三方与乙方之间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包括但不出限于:行政处罚、仲裁诉讼、赔偿损失、查封冻结等情形。乙方若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8.3如果第三方对甲方使用的乙方产品的权利合法性提出异议,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赔偿及其支出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8.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随附的印刷材料、产品的任何副本的产权和专利权,商标,著作权,均由乙方拥有。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合同规定范围外进行转让,许可,复制,传播或用于本合同规定之外目的。85在合同履行中一方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如未经对方的书面许可,无论在合同履行过程和合同履行之后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第九章违约罚则9.1一方当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违约,违约方应先向本合同的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与第三方的纠纷另行解决。9.1乙方提供的设备因自身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批次故障率超过1%后,需向甲方赔偿同型号产品按照1:3数量进行赔付。单批次故障率超过20%或一年内出现三个批次故障率超过3%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货款后,甲方退还已到货物退回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2乙方违反上述任意条款,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待乙方履行完违约责任后予以付款。9.3甲方延迟付款,每延迟壹日须支付乙方当期应付货款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和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9.4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5若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及技术标准及性能保证约定的能力,在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更换时间内仍然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甲方已支付了货款的,合同解除后乙方应7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逾期返还货款,则按应退还货款的1.5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9.6乙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7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和要求供应的,应按未交货部分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全额返还货款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8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是否接受由买方决定,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乙方除按照合同约定补交外还应按少交货部分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乙方货物,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除退还买方支付的所有货款外,还应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9.9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重新包装,并承担重新包装的费用。9.10如违反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时间,每逾期7日(当事人约定),乙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10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逾期返还货款,则按应退还货款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9.11乙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9.12本合同单价为最终价格,如遇价格上涨,合同价格不以任何因素而改变。乙方不得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延期,或拒绝交货,否则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9.13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交付货物,从而导致甲方依法主张权利的,主张权利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公告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卖方承担。9.14如乙方未按照售后服务条款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并承担因延迟履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9.15合同标的物应由双方约定的制造商生产,不得使用其他品牌或贴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6乙方出卖人不得仅以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甲方买受人不认可的,否则,甲方买受人有权解除,追究乙方出卖人违约责任。第十章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双方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及业内有关合理的惯例严格执行本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应本着平等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610.2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住所地为乙方的送达地址,甲方给乙方的往来函件及法院等司法机关向乙方送达的法律文书一经投递即为送达给乙方,乙方如未书面通知7送达地址变更事项即视为地址变更行为无效。第十一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1.1本合同由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11.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11.3合同所有附件均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采购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11.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样法律效力。11.5乙方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知均通过以下地址及电子邮件、微信号、手机等联系方式送达。11.6若发生争议,或诉至人民法院,本条款约定乙方的地址、电子邮件、微信号、手机等联系方式亦是唯一合法有效接收所有法律文书的方式;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发至上述地址、及电子邮件、微信号、手机等联系方式后,不论是否签收或拒收、退回等,均视为已送达到对方;11.7若乙方送达地址有任何变更、变更方式应当在变更后1日内通知对方。乙方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7(本页无正文)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七六0三台乙方: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疆网络(盖章(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2023年9月25日8附件1:中波台站中波台站中波台站中波台站中波台站中波台站中波台站中波台站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绿盟安全审计NSFOCUSSASV5.6个134200342002绿盟日志审计日志审计V2.0个116650166503绿盟防火墙系统V6NSFOCUSNFV6.0个140500405004绿盟运维安全管理(保垒机)NSFOCUSOSMSV5.6个131860318605天融信终端威胁防御系统V1TopEDREDR-E-WIN1Y-RULE1个207214406技术服务费单站合计:项113850¥:1385001385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