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设计采购合同公告(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300-SQZT-C2024-0001001
二、合同名称:核心区绿地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300-SQZT-C2024-0001
四、项目名称:核心区绿地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宿迁市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3776448710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68号三层
联系方式:159516052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核心区绿地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设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深度必须满足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通过审查。
联系方式:15951605297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470600.00元
合同金额:47.0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0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09 14:36:5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核心区绿地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设计合同.pdf
核心区绿地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服务合同采购单位: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标人: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5月8日采购单位(全称):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甲方)中标人(全称):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编号JSZC-321300-SQZT-C2024-0001核心区绿地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设计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项目名称核心区绿地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宿迁市洪泽湖路(黄河桥-迎宾大道)、人民大道(洪泽湖路-西湖路)、世纪大道(骆马湖路-西湖路)及古黄河沿线公园、财政广场、民便河绿地等不低于15处道路、公园绿地,总占地面积不少于25万m,对原有绿化景观进行彩化提升,服务设施进行更新完善,具体设计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三,服务内空1.服务内容:包括前期现场调研、地形、构筑物等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地质勘察、现场测绘、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调整)及工程施工期现场服务工作。2.设计要求:总体要求:本次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项目设计要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以保留利用为主,主要从丰富景观四季色彩、优化景观层次、提升服务设施等方面入手,结合周边的环境及功能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原则,融入城市特色文化,实施彩化景观营造,同时优化提升场地服务设施,打造更加宜居的人居环境。2.1在本工程方案设计之前,应研究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或《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对项目基地资源、地形地貌的分析,挖掘特征要素,整合特色资源,明确与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搜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对相关技术和市场问题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研究,确定设计思想和整体构思,打造特色项目;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应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其设计特点,全面完整地表达方案设计意图,并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2.2围绕“缤纷城市”建设要求,根据宿迁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选择合适的绿化植物,包括乡土树种和适生的新优外来品种,丰富植物种类;植物配置考虑植物群落搭配、植物的季相、落叶与常绿的搭配,使绿地在四季的静态构图中,呈现季相的动态变化,形成优美的园林景观,提高生态效益;根据“乐享园林”建设要求,对服务设施更新完善中,要考虑以人为本,结合周边使用需求,发掘场地空间,在原有绿地功能基础上,通过更新、增加、完善各种配套服务设施,如休闲座椅、健身及儿童游乐设施等,充分发挥绿地便民服务功能,打造乐享活力空间;道路绿化景观设计要根据道路行车的要求,注意人行道、交叉口视线避让;处理好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关系,以人为本,协调绿地布局合理性。2.3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方案从经济性,施工工艺科学性角度考虑,达到性价比最高的要求。3.设计依据本工程设计设计依据现行国家、省、市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必须遵守有关城市道路、公园绿化规划设计有关方面的规定,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注:所涉及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标准均按最新版执行。4.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深度必须满足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通过审查。四、设计成果设计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服务措施总体概述、技术人员配备计划、确保设计质量的组织措施、确保设计周期的组织措施、设计期间、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等各个阶段的服务措施、服务承诺(包括方案设计期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期间等各个阶段的服务承诺)(一)方案设计阶段投标时提供的方案文本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景观设计说明;2.景观设计平面图;3.景观设计鸟瞰效果图;4.植物设计、服务设施提升等专项设计;5.重要景观节点、景观小品、功能性配套设施等意向及说明;6.绿化苗木配置说明(包括主要树种、主要树种布置等);7.投资估算。(二)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平面布置图;2.竖向设计深化图;3.典型植物空间配置及苗木种类;4.主要节点放大平面设计;5.铺装形式及材料、小型景观建筑处理方案(如有);6.景观节点、景观小品、功能性配套初步设计;8.景观照明专项设计;9.苗木表;10.概算书。(三)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深度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能够满足编制招标文件要求,清晰准确指导工程施工。(四)成果形式:1.电子文件: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ppt格式或pdf格式、效果图jpg格式,地质勘察文件pdf格式,现场测绘图dwg格式,施工图设计文件dwg格式(2008版软件可读)和pdf格式,以上材料各一份。2.文本文件: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A3或A4幅面5套(具体尺寸根据甲方要求);地质勘察文件5套;现场测绘图5套;施工图设计文件8套;以上书面设计文件指经确认后的设计成果提交数量,不包含设计过程中提供的报审件数量。3.成果要求:①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任务书提出的有关设计理念、原则、内容等方面的要求。②所有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③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详实细致,设计表达不宜过于装饰化,应侧重与设计构思、内涵及设计手法的表达。设计方案能清晰反应设计理念;图纸设计应具有实施性和可行性,效果图应能充分反应设计效果、图面优美。④图面表现能力强,线条流畅,构图合理,清洁美观,图例、文字标注,图幅符合制图规范。五、其他乙方应当在施工期间全程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现场至少配备一名园林专业设计人员并服从甲方对工期及现场驻场要求的安排。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优化的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成果。(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七、合同价及支付方式1、音同总价(大写):肆拾柒厅零陆佰元整(¥:470600元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发票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初步设计暨概算并通过审批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提供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政策、法律、法规、行政指导性义件。2.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若乙方人员不按本合同相关内容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专业人员。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配合乙方现场踏勘、沟通协调等事宜,并提供相关工作便利。5.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乙方应当坚守工作范围的职责。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相关工作便利。3.乙方应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规程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4.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应报酬。5.履行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设计成果的保密义务。十、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或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所交的服务或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或产品,乙方愿意更换服务或产品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4、如乙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次(项),如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余下合同款项不予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合同解除的效力自甲方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主张权益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十一、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乙方(包含工作人员)需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等进行泄漏、传播;2、项目服务人员需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承担工作中接触相关内容的保密义务;3、项目成果最终所有权属甲方,在项目完成时乙方必须全部移交;4、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协议和合同等,提供或泄露给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5、以上保密规定如有违反,甲力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6、本保密条款在双方合同终止后仍然持续生效,保密期限为永久。十二、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十三、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四、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章做为合同的补充。十五、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六、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台同一方可以解除台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如因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十七、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宿迁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投标文件;(3)采购文件;(4)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九、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二十、附则本合同采用网签,自行下载打印,合同签订时系统自动生康二准码识别链接到网站平台,以辩别真伪。甲方: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地址:南京市建业区楠溪江东街68号三层号建设大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年5月8日签订日期202年5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地彩化景观及服务功能提升工程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