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 广告宣传品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慈善总会2024)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慈善总会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慈善总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61101000011707688
五、合同编号:11N45767000420241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室内文化氛围营造,文化氛围营造设计方案,灯箱、展板,画册、折页、单页,礼品设计,主题展厅设计、户外宣传栏
详见附件
项
1.0
3410
341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慈善总会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7309900055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市昆仑路61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龚新
监督投诉电话:0990-6239160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700042024120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45767000420241201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慈善总会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立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宣传品(详见清单)--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制作时效:3-7天,产品材质:环保材料1项3410.00341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410.003410.003410.003410.003410.003410.00341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仟肆佰壹拾元整叁仟肆佰壹拾元整叁仟肆佰壹拾元整叁仟肆佰壹拾元整叁仟肆佰壹拾元整叁仟肆佰壹拾元整叁仟肆佰壹拾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货物后,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乙方未提供合规等额发票,甲方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三、服务条款(一)制作标准、质量要求及交付期限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设计图纸,图纸经甲方确认后进行制作和安装,施工过程中确保各方人员和财产安全,如出现任何人员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交付期限: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交付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二)施工地点及相关技术要求1.在甲方指定场地施工2.乙方提供技术设计效果图、所有平面制作;3.甲方按照乙方的时间要求提供相关制作文件;(三)材料的检验方法:双方到制作现场共同检验、验收。(四)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1.乙方制作完成后通知甲方到现场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质保期壹年,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在质保范围内。1/22.质保期自甲乙双方书面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及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导致质量事故时,则质量保证期应自乙方整改,甲方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五)双方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完成制作项目,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2.甲方发现乙方制作的宣传品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2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接受甲方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修改制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1.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完成制作项目。2.乙方已经全面知悉甲方的采购需求,如果甲方决定变更设计,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3.乙方应妥善保存所有原稿(或电子文档),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其交给甲方。注:乙方保证对合同项下的标的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标的物不存在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六)保密要求双方均有义务对提供的资料等信息保密,不得以口头、书面等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有关本合同涉及到的对方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拷贝和传播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密资料向第三方泄露,保密期限为永久。(七)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甲方认可的效果图制作,造成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消极履行合同或无视甲方要求,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宣传品的或者逾期完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3.如果甲方逾期付款,应当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的10%,如因财政原因或乙方无法开具有效发票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起诉。(九)通知送达本合同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系双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联系方式或双方工商登记备案的地址、邮箱等任一联系方式给另一方发出相关文书(包括诉讼、仲裁各阶段相关法律文书)的,邮政信函于投寄之日起第三日或退回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派人专程递送的,签收日视为送达;以邮箱、彩信、短信及其他方式发出的,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十)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 广告宣传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