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 便携式消防水泵 消防水带采购合同公告(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
合同编号:
4532900HT2024001460101
合同名称:
云南省大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及水带)合同
项目编号:
4532900JH202400146
项目名称:
云南省大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及水带)
采购人(甲方):
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
供应商(乙方):
云南优禄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大理州
所属行业:
林业
合同金额:
1130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08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5-09
代理机构: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省大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及水带)的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41936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大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及水带)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水泵合同.pdf
招标编号:DLZC2024-G1-00093-YNYD-0030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财政厅制云南省大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及水带)合同书甲方(采购人):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乙方(供应商):云南优禄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丙方(采购代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招标项目编号:“DLZC2024-G1-00093-YNYD-0030”,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省大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及水带)”的公开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产品、设备和服务:(一)产品、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便携式消防水泵大耀DY-P300台3822000.00836000.002消防水带沱雨30-25-30千米2114000.00294000.00涤纶长丝-聚氨酯森林高压水带总价(元)总价(元)¥113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元整)¥113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元整)¥113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元整)¥113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元整)¥113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元整)¥113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元整)(二)配件和资料每台水泵各配备以下配件一套:(1)水泵背包1个,(2)15米吸水管,(3)启动电源1个,(4)多功能泡沫枪1支,(5)专用工具包1套,包括:止水钳2把、分水器1个、高压水枪1只、喷雾水枪1只、自动上水底阀1只、串联转换接头1副,维修工具1套,(6)外置背负式油箱1个,(7)油管1根,(8)专用水带150米。-1一二、合同金额本合同价格¥113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元整。上述价格包含货物价款、包装、税费、运输、保险、配件、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资料以及质保等全部费用。三、交货时间、地点(一)合同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二)交货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及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采购产品、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报告。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产品、设备及项目实施服务所必需的场地。3、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组,对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产品、设备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向甲方收取货款的权利。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法的产品、设备及项目实施服务,并接受甲方及甲方用户单位的监督。3、乙方应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设备和项目实施服务的验收,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配件和资料,未提供相关配件和资料的,视为供货未完成,验收不通过。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设备及项目实施服务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因此而引起的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同6、乙方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7、本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持甲方现场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完整,且必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实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现场设施设备损坏或-2一丢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若无法恢复原状的,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五、技术培训乙方向甲方采购的设备具体交付使用单位各提供1次完整的免费培训,具体交付使用单位为:漾鼻、宾川、弥渡、南涧、永平、洱源、剑川、鹤庆8个县林业和草原局,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使用、一般故障维修、维护保养等,培训地点由甲方负责协调提供六、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产品、设备(含零部件、配件等),所提供产品、设备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因侵犯他人权利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二)乙方提供产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三)乙方提供产品、设备的质保期为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维修;若因乙方质量原因(人为造成除外)无法维修,乙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全新货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一次免费上门首保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产品发生质量、故障、事故问题时,在30分钟内做出回应,一般问题在2小时内解决。若乙方未按约定响应时间为甲方处理相关质量问题,甲方为保证使用的需要,有权请有资质的单位先于维修、维护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乙方技术支持及联系电话:普世江,18787745730,上述技术支持及联系电话变化或更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甲方无法联系的,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支出由乙方承担。七、验收及风险承担(一)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书面验收申请30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给乙方出具验收意见或给出不予验收说明。专(二)验收各环节,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参加。(三)验收标准1、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2、乙方所提供设备品牌、型号及规格必须跟合同完全一致;-3—3、乙方所提供设备数量和配置及相关配件必须跟合同签署完全一致;4、乙方须安装调试好设备并且运行正常。(四)验收完成后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若甲方认为需要时可指定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五)设备在到达甲方指定定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过程中)的一切毁损、灭失、损坏等风险以及相应的人身、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八、合同价款结算合同签订生效,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优禄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71908628510802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联盟路支行九、不可抗力(一)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四)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十、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正式书面验收申请30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或给出不予验收说明,逾期每日偿付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验收累计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10%2、甲方无特殊原因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每日偿付签约合同价千分之一作-4一为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10%(二)乙方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及非甲方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产品、设备,和早原将向甲方每日偿付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10%2、验收不通过的,甲方须书面反馈整改意见和标准,乙方必须在30日历天内无条件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整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3、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自行承担前期投入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应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所承诺和保证的内容(含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保证等)如有不实、虚假或不按合同执行,乙方应按照签约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三)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三、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乙方各3份,丙方1份。十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限公司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一)合同书及附件(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四)招标文件-5—甲方(采购人):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大理市下关龙山行政办公区邮编:671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2-2319291签订日期:202年5月7日乙方(供应商):云南优技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芳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2楼1217室邮编:65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国专用章经办人:陈磊电话:18908896366签订日期:20年5月7日责任公司丙方(采购代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举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洋苑地址:1商务中心座15楼)邮编:650000053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志刚电话:0871-63338509签订日期:201年月-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 便携式消防水泵 消防水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理白族自治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