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2024)
【初始合同】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DL2024000458-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4000458
四、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交通局大楼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史夫特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福田区景田第壹世界广场A座26K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提供9000人次的考核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56000
合同金额:1056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地点:深圳,服务期:到2024年12月30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09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二是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合同(1).pdf
合同编号(甲方):AQ(-2024-0012合同编号(乙方一):合同编号(乙方二):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项目类型:服务类委托方(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受托方(乙方一):深圳市史夫特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受托方(乙方二):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时间:2024年4月签订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第1页共25页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韩立清项目联系人:刘源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电话:0755-83168174传真:83168034受托方(乙方一):深圳市史夫特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71453484法定代表人:女姚文生资质等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证书编号:XBHT22Q0129ROS/XBHT22S0085ROS项目联系人:黄国维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与新洲路交汇处第壹世界广场A座26K电话:0755-82969814传真:0755-25312401电子信箱:986813973@qq.com第2页共25页受托方(乙方二):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EKW81法定代表人:宋长宇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项目联系人:陈海涛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五和大道319号8栋1层电话:0755-23774562传真:电子信箱:395089874@qq.com第3页共25页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一、乙方二组成的联合体(乙方一作为乙方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便于表述,在本合同中除特指“乙方一”或“乙方二外,以乙方统一称呼“乙方一”和“乙方二”)就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项目编号:SZDL2024000458)项目提供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本合同经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确认的服务方案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补充协议或补充意见;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附件;4.招标文件及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文件。第二条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服务目的: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9000人次的考核任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甲方编制《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第4页共25页考核实施实施情况报告》2.服务主要内容:乙方协助甲方工作的具体内容:(1)协助组成本项目宝安考点、龙岗考点和龙华考点能力考核工作管理团队。(2)协助按要求配备宝安考点、龙岗考点和龙华考点考核场地及设备设施。1)考核场地:考试点需设立办公区、候考室、考试室,供考生候考、熟悉考试规则、参加无纸化考试。2)设备设施:配备并日常维护考试场地设施设备,包括安装视频监控、布置人脸识别设备、升级考场桌椅等考核基础设施设备,为规范考试纪律、公正考核提供硬件支持,确保视频监控、人脸识别设备、考试电脑等设备正常运行。3)实时监控:加强考场管理,考试室角落以及每个考试位置安装监控摄像头,做到视频监控无死角,视频图像清晰,严防出现考试作、代考、替考等行为。甲方可通过安全培训考试平台或手机APP远程了解考试现场实况,对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看得见”、“抓得住”,用科技手段防范考试舞行为。(3)为具体实施宝安考点、龙岗考点和龙华考点能力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管理有关规定,本项目能力考核工作管理团队协助具体实施能力考核工作,具体如下:1)协助日常考核管理。宝安考点、龙岗考点和龙华考点的考核管理团队对每一场考试安排2名监考人员负责考核管理工作,包括考前指引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宣读考试纪律、维持考试秩序、下载监控第5页共25页录像(监控视频可以做到永久保存)、处理考试突发情况等,确保考核平稳有序规范。2)协助具体实施宝安考点、龙岗考点和龙华考点能力考核。包括指导考核申报、考试安排、现场签名、现场监考、成绩上传、资料报备、证件制作与交付等一系列事项。3)协助考试后续工作。为保证考试平稳实施,宝安考点、龙岗考点和龙华考点考核管理团队建立与甲方、企业(考生)、考核平台系统开发单位技术人员的联动机制,具体要求:一是在考试平台中提供咨询热线,为考生解答考试报名等相关疑问,指引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报名及约考事宜;二是对考试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立即与系统开发单位技术人员联系,保证考试平稳实施;三是在工作微信群中发送当日考核实施情况简报,为管理部门及时了解辖区企业考核情况及进一步推进企业考核实施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乙方在甲方组织的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中主要负责有关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具体工作根据甲方安排进行。3.技术要求:(1)乙方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并自行收集、统计获取本项目研究所需信息和数据,把握项目发展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2)乙方应对调研所得信息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比,切实解决有关技术问题,满足甲方需求。(3)乙方服务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技术可靠、信息详实、数据准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4)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应做到结论科学、技术可靠、结构合理、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图表规范清晰。(5)乙方的服务和成果应严格依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第6页共25页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相关标准和规范更新或存在冲突的,以甲方指定的为准。乙方负责自行搜集上述标准和规范,且搜集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6)乙方在提供服务之前,应针对招标文件、本合同及甲方对项目的理解、要求和认识,析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计划和策略,保证项目成果满足甲方需求,具备前瞻性。4.配套服务:乙方提供的具体配套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答复、上门服务、电话服务、邮件服务等。除通过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和成果外,乙方还应为甲方就项目相关事项提供临时咨询服务。甲方提出书面咨询要求后,乙方应在5日内提交书面咨询报告。甲方提出的临时口头咨询要求后,乙方应在1小时内答复。5.后期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交经验收合格的最终成果之日起1年内,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后期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和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开展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相关项目等后期服务。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更换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售后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甲方不另行支付、承担。6.项目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应成立6人以上专门项目组(具体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负责项目服务工作,其中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至少为本科或以上学历,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从事安全工作个人资质及相关工作经验。项目组人员应相对稳定,乙方更换项目组人员的,应经甲方书第7页共25页面事先同意。(2)乙方应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乙方签收甲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乙方授权委托书报甲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一致。乙方更换授权签收人的,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3)乙方指定黄国维(联系手机:15019255533、电话:0755-82969814、传真:0755-25312401、Email:986813973@qq.com)专门负责后期服务。乙方更换后期服务人员的,应当提前3日通知甲方。第三条乙方进行服务地点、期限、进度1.服务地点:深圳市内或甲方指定的地点。2.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乙方须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准备、提供服务、通过验收、提交最终成果等),并服务至期限届满。除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情况外,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期限不可以延长。3.服务进度:(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方案和按要求配备考核场地及设备设施,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乙方后,乙方应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完善。(2)乙方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要求的能力考核服务工作,提交能力考核实施情况报告终期成果,协助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开展并通过评审,根据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按合同约定提交最终成果。第8页共25页第四条甲方协助事项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等均需由乙方自行收集准备。甲方可根据本合同项目实际需要,按照乙方书面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但乙方应当自行对作出的理解、结论、认知等负责。第五条任务内容及分工1.乙方一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统筹协调,乙方二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在乙方一的统筹协调下共同开展工作。2.乙方一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的任务及分工:(1)综合管理工作及成果提交工作;(2)制定能力考核及验收标准;(3)负责完成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8000人次考核任务;(4)统筹协调乙方二开展工作。3.乙方二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的任务及分工:(1)负责完成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000人次考核任务作;(2)协同乙方一对能力考核情况进行统计及与项目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3)对乙方一开展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乙方一、乙方二就本合同相关的全部事项以及对方的任何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内部分工协议或条款不对甲方产生约束力。甲方通知其中任何一方的,视为已通知其他方;甲方向其中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完成履约;其中任何一方就合同相关事项作出申请、认可、承诺、接受的,视为其他方一并作出申请、认可、承诺、接受。第六条服务报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第9页共25页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文件规定。乙方有义务在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前,对有关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否则,应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补充合同的请求时,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不同意变更。第十一条服务验收(一)日常工作成果验收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后,依合同约定按时提交工作方案、编写和提交报告、汇报项目开展情况,且在日常工作中接受甲方监督审查,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未提出异议或者甲方审查通过的,视为通过日常成果验收。(二)终期工作成果验收1.终期工作成果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包括:乙方一提交《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实施情况报告(龙岗考点、宝安考点)》(8000人次),乙方二提交《202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实施情况报告(龙华考点)》(1000人次)及考核实施相关附件。乙方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乙方名称、技术人员名单,且加盖乙方公章。2.终期工作成果的形式(1)纸质文本5本;(2)电子文本(word或pdf或ppt格式)1份;第16页共25页(3)光盘1张。3.验收标准:(1)项目成果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2)项目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成果内容,较好实现项目目标。(3)项目成果交付件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4)项目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甲方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辩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乙方公章等。4.验收方法: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1)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2)服务过程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3)服务过程中,未发生因考场管理不善,导致重大考场事故或引发典情事件。5.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由甲方或甲方主办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第十二条服务责任双方确定,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相关问题,保证服务质量,并对其所提供的服务的实施结果负责,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延第17页共25页误1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此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及费用。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等原因造成甲方支付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逾期提交本合同约定的成果或逾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最高价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3.乙方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甲方任一阶段审查或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单位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最高价5%的违约金,并在10天内完成修改完善工作;乙方未如期完成修善并通过甲方审核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4.乙方擅自更换项目服务人员或不按甲方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发生3次以上(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咨询、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的,每发生一起,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最高价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寻求第三方提供服务,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予以承担。6.乙方应加强考场纪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场作、替考等行为,做好现场咨询解释工作。如果出现因作、替考等行为引发的大面积投诉或重大與情事件的,每发生一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引起其他严重后第18页共25页果的,乙方还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7.乙方须保证所调查和统计的信息和数据真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存在抄袭、弄虚作假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乙方经调研形成的相关数据、报告及建议应当真实、准确、合理、可行,如乙方调查统计的信息、数据和资料不真实、不准确、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或者存在抄袭现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其他后果的,乙方还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9.没有发生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乙方解除合同的,除返还甲方全部已支付费用外,还应支付甲方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本条款不视为赋予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10.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机构改革、履职要求、产权变更、形势变更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经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这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支付服务价款,此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11.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相应资质并安排具有相应履行资质的人员向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12.除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和补救,并按照合同最高价5%每次的标准计扣违约金。乙方拒不改正、未改正至甲方满意或累计3次(含本数)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第19页共25页于合同最高价20%的违约金。13.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承担补足责任。14.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15.任何情况下,本合同终止、无效、被解除或被撤销的,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交付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数据和信息资料16.除另有约定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结合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合同解除影响甲方实现合同的程度等因素进行结算。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或费用。17.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担保费、保全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执行费、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18.本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联系人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刘源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黄国维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全程跟进项目、协调项目进展;2.及时准确地将项目进度及出现的问题反映给主要负责人和对方,做到及时沟通。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第20页共25页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前已经发生的违约责任除外。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在一方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方应就不可抗力发生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合同履行、撤销与不安抗辩1.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威胁的情形的,另一方可以撤销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如对方及时改正或提供适当担保的,经中止履行的一方同意后可以恢复履行。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合同行为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没收对方的履约担保金,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合第21页共25页同中止履行后,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违约行为或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第十七条过失追究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2.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3.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第十八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第十九条争议解决1.凡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双方就服务及服务成果存在任何质量争议,均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用应由乙方先行予以承担,但最终根据双方责任大小予以分摊。3.本合同的终止、撤销、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第二十条合同附件第22页共25页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项目成员组名单。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经甲方认定乙方有较为严重的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参与甲方及其下级单位下一年度类似项目的政府采购。(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第23页共25页(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盖章)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名)2929年9月29日签署日期:乙方一:深圳市史夫特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盖章)20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7069年9月2签署日期:乙方二: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2024年4月26日签署日期:第24页共25页附件乙方项目组成员名单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项目负责人姚文生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深圳市职业培训教师团队主要成员张裕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主要成员曾裕军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主要成员孙伯峰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主要成员黄国维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教员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叶海芬高级工程师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姚雅芬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吴海芳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徐影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龙丹丹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吴红英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陈荣传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马丽芸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周保钢现场考核管理人员团队主要成员刘钰玲现场考核管理人员第25页共2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实施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