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市场化采购合同公告(湛江市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湛江市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湛江市麻章区镇村第二轮环卫市场化项目的合同公告
湛江市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湛江市麻章区镇村第二轮环卫市场化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5-09 16:41:50
采购计划编号:440811-2024-00016 预算金额:960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DFL2301A20N388
二、合同名称
湛江市麻章区镇村第二轮环卫市场化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FL2301A20N388
四、项目名称
湛江市麻章区镇村第二轮环卫市场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湛江市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中路9号
联系方式:0759-3301869
供应商(乙方): 广东万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30号1014房
联系方式:020-866329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湛江市麻章区镇村第二轮环卫市场化项目
3(年)
31,999,920.00
95,999,760.00
合同金额: 95,999,760.00元,大写金额:玖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1日至2027年01月31日
履约地点:湛江市麻章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湛江市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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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项目名称:湛江市麻章区镇村第二轮环卫市场化项目合同编号:签约地点:湛江市麻章区签订日期: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湛江市麻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供应方):广东万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731552220D法定代表人:龙文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30号1014房联系人:龙文联系电话:020-8663292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编号:GDFL2301A20N388)于2024年1月30日经公开招标确定由乙方承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名称湛江市麻章区镇村第二轮环卫市场化项目。二、合同组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书及本合同的各有效组成部分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对乙方要求最高者或最为严格者为准。三、服务范围1、负责将服务范围内所有自然村所有垃圾收集点(含服务期内新增收集点)1/17的生活垃圾清运至中转站,压缩转运至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焚烧发电厂)或甲方要求运送的场所,或者用压缩车现场压缩直接运至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焚烧发电厂)或甲方要求运送的场所,所有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点每天至少清运2次以上。2、负责湖光镇镇区道路、太平镇镇区、太和工业区、湖秀片区、湛江市教育基地范围内市政道路、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周边道路、湖光新圩等范围内所有道路清扫保洁、清洗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负责县道以上道路的机械清扫。3、负责服务范围内所有村牌或村路口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所有硬底化道路及沿线、镇村所有垃圾收集点周边的所有垃圾(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积存垃圾、农业垃圾、园林垃圾、工业废固、动物尸体及其它垃圾等)清理、收集、清运、维护整洁卫生秩序。4、负责服务辖区内所有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分类点(亭)、果皮箱、垃圾桶的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要求进行清运处置,做到日收日清,每点每天收运不少于2次。5、负责服务辖区内所有垃圾中转站、临时性堆放点、公厕的管理、所有环卫设施及各种场地的保洁及维护工作,按有关标准全面维护正常运行(场地由甲方协调各镇负责提供)。6、负责服务辖区内所有(含新增)的环卫设施设备的外观整洁及维护(维修、养护)工作,负责自租设备的停放场地(车辆不能跨区停放)、仓库、扫地车排放垃圾等场地及卫生维护。7、负责服务辖区内所有河道沿岸、桥底、田边、池(塘)边、林边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各种非堆垃圾的处理。8、负责服务辖区内所有绿化带和公共绿地(隔离带、渠化岛、公共绿地、小游园、小公园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清理。9、负责服务辖区内所有道路护栏和隔离栏的清洗保洁工作。10、负责临时性工作。无条件、无偿做好国家、省、市、区安排的检查、重要活动、专项整治等活动途径或涉及的线路、场所的清扫、清洗保洁、垃圾清运工作。11、负责辖区内突发性事件中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2/17承包方要无条件无偿服从甲方的环卫应急工作安排,须30分钟内安排足够的环卫工人和机械设备到现场清理,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遇灾害性事件必须按主管部门要求时限消除痕迹,恢复卫生常态。四、服务质量要求作业及质量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1.1机械清扫保洁:主要针对主次道路(道路的确认均由甲方作解释)。1.1.1作业要求:每天实施两大扫三保洁。大扫具体时间:凌晨2:00—7:00,13:00—17:00。保洁时间:9:00—11:00,12:00—14:00,18:30—22:00。机扫作业要按规定车速作业,每辆车均要安装行车记录仪,机械清扫5-8公里/小时,机械保洁8-15公里/小时,原则上标线路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使用警示灯光标志,作业结束后主动缴交作业行车记录资料,甲方核查作业工程量及作业时间。1.1.2作业质量标准:确保道路无积尘,无泥沙土堆、无漏扫、无积水、道牙净、雨水口净、路边石净,路面和交通标志线见本底色。1.2人工清扫保洁:针对一、二、三、四级道路。1.2.1作业要求:①对主次干道每天实行两大扫三保洁,负责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的环卫作业,并附带保洁机动车道入内一米宽,不得漏扫、花扫,控制扬尘。清扫保洁后的垃圾、尘土要倒入垃圾收集车(桶)内,并盖好车(桶)盖。不得将垃圾、尘土等扫入道路排水口、绿化带和废物箱内。具体时间:大扫4:00-7:00,12:00-15:00。保洁7:00—12:00,15:00—18:30,18:30—21:00。②对三、四级(小街小巷、城中村道路、人行天桥、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无人管理小区等)道路每天实行一大扫三保洁。具体时间:大扫5:00-8:30。保洁时间:8:30—12:30,13:30—17:00,17:00—21:00。③沿路果皮箱(废物箱)、垃圾桶(箱)和临街门店垃圾收运工作与保洁工作必须同时进行。1.2.2作业质量标准:①做到无废弃物、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积泥、无污水及灰带。②要做到路面畅通无堆积物,无垃圾乱倒,道路两侧无杂草,无污泥浊水,街巷路面干净。③确保清扫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④所有空宅地,树穴无垃圾、废弃物。2.道路清洗(洒水)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3/172.1作业要求:2.1.1每天对三级道路实施至少1次以上全面清洗作业,安排在夜间23:00至次日6:00统一完成。对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辅道、小街小巷、背街小巷等实施每月至少2次人机混合清洗作业,由人机混合(1机3人)完成作业,安排在早晚各一次非上、下班高峰期间进行,每天作业完成后及时上缴行车记录资料,车辆作业每天不低于7小时。2.1.2每月对三、四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小街小巷、人行天桥、隧道、无人管理小区等路面)实施至少2次全面人机混合(1机3人)清洗作业,根据不同的路况可选择合适的清洗车辆。设备每次作业完成后及时交行车记录资料,车辆作业每天不低于7小时。2.1.3每周对铺有地砖的街道实施至少1次全面人机混合清洗。(除政府立项工程施工新增外,在服务期内增加的新设、翻新部分属于本项目应履行的服务范围。)2.1.4清洗作业可根据路面和天气情况安排工作,正常天气每日至少1次,但不得安排在上、下班高峰期间进行,洒水与清洗要分别进行。每次作业完成后及时上缴行车记录资料。2.1.5实施清洗作业要及时消除道路积水,避免道路湿滑影响交通环境和通行车辆安全。2.1.6清洗、冲洗车辆标志清晰、齐全;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2.1.7车辆作业均要安装行车记录仪,限速10—20公里/小时(人机混合作业除外),作业时开启行车记录仪或GPS等,作业结束后主动缴交作业行车记录资料,甲方核查作业工程量及作业时间,没有数据资料的当无作业处理。2.2作业质量标准:道路清洗完后路面、路沿石(含花坛、渠化岛及候车亭的路侧石)、道路交叉口无积尘泥沙,无积存垃圾及杂物,路面现本色,排水口通畅无积水。2.3.1作业要求:每辆作业车辆至少配备1名全职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不得同时兼任其工作任务。作业时开启行车记录仪或GPS等,并做好作业记录,做好实时监控和备检相关工作。4/173.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转维护和管理要求及质量标准:3.1作业要求:3.1.1垃圾中转站每天开放时间从5:00—22:00时(特殊情况除外)。3.1.2科学管理,认真操作,按照设备的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操作保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3.1.3不准在站内、周边捡拣废物或乱堆放杂物。3.1.4搞好站内卫生工作,站内随脏即保洁,每班次完工后,将地面清洗干净、拖干。3.1.5每天大洗一次,定时消毒、除“四害”、除臭、降尘。3.1.6每天清理一次中转站周边环境卫生、除杂草、清理乱张贴乱涂写等广告和站外墙面灰尘等。3.1.7工作完毕后,及时认真做好每日的工作记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工作台账完整齐全。3.1.8垃圾中转站要设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并做好各种制度上墙规范管理。3.2作业质量标准:3.2.1做到“四净”,即:环境净、设备净、墙壁净、地面净。3.2.2消毒、除“四害”、除臭工作效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可视范围苍蝇不得超过3只,无鼠迹。4.公厕的保洁维护管理和粪便清理(运)要求及质量标准:4.1作业要求:4.1.1公厕实行专人管理,每天24小时全天候免费开放。每天至少四次大清洗,5:00-6:00;12:00-13:00;17:00—18:00,22:00-23:00,厕内设施齐全、完整,无损坏,做到“三通”(通水、通电、排污管道畅通)。制度上墙、工具放置整齐,无乱张贴(涂画)、无乱拉挂、无乱塔建。厕内外指示牌、标志牌规范。定期开展消毒、除“四害”,并负责公厕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换完善,负责周边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4.1.2粪便收集清运要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定期清运化粪池的粪便、粪渣、粪水到市城市(麻章)粪便处理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5/17地下化粪池无渗、无漏、无溢,并设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标识。收集和运输设施设备密闭性好,清运粪便过程无溢流。保持作业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清运作业结束后,应盖严(修复)粪池口,并及时清洗场地和清运工具。其他未明确的按《湛江市市区翼便清理运输管理规定》执行。清理清运化粪池要向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收取无害化处理回执,核实清运化粪池粪便工程量。4.2作业质量标准:公厕的日常保洁管理要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厕内及周围环境卫生做到“六无”(即:无痰纸屑、无屎尿溢塞、无积尘蛛网、无污泥积水、无蝇组、无明显臭味)、“四净”(即:地面、蹲位、挡墙净;粪槽、尿槽、池斗净;门窗设备净;周围环境净)。除“四害”要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内部设施维护完好,各项台账齐全。5.垃圾收集容器的保洁维护管理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5.1作业要求:5.1.1果皮箱(废物箱)用于收集市民游客路过时产生的废弃物。箱体要端正,无缺损,不得倾斜,有门的必须将门关上复位,箱体有缺损时要及时修复。车站、广场果皮箱内胆(桶)必须放置垃圾收集袋,其他提倡在内胆(桶)放置垃圾收集袋。果皮箱损坏不能使用的回收交业主统一处理。5.1.2垃圾桶主要放置在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分类收集房内,作为临时生活垃圾收集使用,要做到方便投放、不影响市容、有利于垃圾分类收集和机械化作业,密度(或数量)要满足居民使用需要。要配备活动密闭盖,投放垃圾后要即时合盖,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密闭化运输。5.1.3小型垃圾箱主要设置于较大的物业小区内,要有配套的垃圾房(屋);设置在沿街两侧的特别注意不应影响市容观瞻。要配备活动密闭盖,投放垃圾后要即时合盖,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5.2作业质量标准:5.2.1果皮箱(废物箱)、垃圾箱:日常清理清洗保洁每天至少1次,每周对果皮箱(废物箱)、垃圾箱全面大清洗2-3次,清洗范围包括箱体内外、内胆(桶)及地面的污渍和乱涂乱写乱张贴等,达到内外干净整洁,外表无积泥积污、现本色,投递口整洁,周边地面无陈旧油污、无异味的标准。6/175.2.2垃圾桶(箱):每天至少清理2次,原则上收集到中转站或指定的分拣点、处理场倾倒垃圾。每周对摆放的地面全面清洗至少2次以上,确保地面无污迹、无异味。5.2.3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要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5.2.4除“四害”要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6.垃圾房(屋)四分类点等垃圾收集点的保洁维护管理作业要求及标准:6.1作业要求:垃圾房(屋)四分类点等垃圾收集点要有专人管理、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得有余漏现象。6.2作业质量标准:每周清洗垃圾房(屋)四分类点内外墙2次以上,不能有乱涂、乱画,保持外墙整洁,搞好周边环境的保洁工作。每天对垃圾桶至少清洗保洁1次;每周对垃圾房(屋)四分类点的地面全面清洗至少2次以上,确保地面无污迹、无异味。除“四害”要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7.绿化带和公共绿地(含隔离带、渠化岛、公共绿地、小游园、小公园等)的生活垃圾清理保洁作业要求及标准7.1作业要求:绿化带的各种垃圾清理保洁要与道路清扫保洁同步进行。7.2作业质量标准:及时清除绿地内的纸屑、烟蒂、果壳、塑料袋、粪便、动物户体等垃圾污物和杂物以及所有废弃物,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做到花卉、苗木上无垃圾悬挂,花卉苗木丛中无垃圾夹藏。8.清运收集社区(小区)垃圾作业要求及标准:8.1作业要求:每天清运收集小区3次,垃圾时间:6:00~8:00、13:30~14:30、19:00~22:00。工作人员要穿带安全反光标志工作服,到小区垃圾存放点收集,原则上按线路定时工作,做到居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8.2作业质量标准:垃圾收集、清运要干净,不能有余(洒)漏现象。收集过程中做好周边环境的清洁,避免出现二次污染。9.垃圾的收集和清运作业要求及标准:9.1作业要求:9.1.1生活垃圾要及时分类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9.1.2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7/179.1.3各种环卫作业车辆(含扫地车、清洗车、洒水车、清运车、人力三轮车、电动摩托车等)标志清晰、车容整洁美观,车体外无污物、无吊挂垃圾、杂物和污垢,车体无损,密闭运输,按指定地点倾倒,无乱倒、乱卸现象。9.1.4其它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执行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规定条款和厨余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9.1.5环卫车辆在作业时必须开启行车记录仪GPS,无行车记录资料的,按无作业处理。9.2作业质量标准:9.2.1车辆挂牌作业,按交通规则和作业路线行驶,文明礼让。9.2.2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从起点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市生活垃圾楚烧发电厂倾倒区或指定地点)卸垃圾平台过程中,要密闭运输,做到无垃圾散落、飘挂,无垃圾污水洒漏,无沿路乱倒垃圾。分类出来的各种垃圾要按主管部门要求到指定地点堆放或卸料处理。9.2.3车容车貌完好美观、干净整洁、标识规范。9.2.4严格执行进磅计量,索取计量单,服从检查指挥。9.2.5在填埋区(倾倒区)卸垃圾时,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在卸垃圾平台卸完垃圾后,即予关闭复位车箱,并把车箱周边拖挂的垃圾清理干净方能离开卸垃圾平台。雨天平台泥宁时可在填埋区入口指定位置清理车箱周边拖挂的垃圾。9.2.6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离开填埋区(倾倒区)后必须依次减速通过车轮清洗平台,使车辆车轮自动清洗干净,同时再次检查确认车辆完全密闭后再上路。9.2.7除“四害”要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9.2.8环卫停车场和修理厂遵守《环卫停车场(修理厂)考核评分标准》规章制度。9.2.9厨余垃圾收运范围含辖区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饭堂、医院、学校饭堂、社区、小区、餐饮企业等日常产生的餐厨剩余物(泄水),收运要求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放置;乙方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及餐厨剩余物(泄水)上门收集、清运工作。厨余垃圾需配备专用的车辆进行收集、清运,全过程要达到全密闭化,清运过程中不得有撒漏、滴漏现象污染市容市貌,并每月收集上报收运处8/17理资料台账。9.3分类垃圾收运清运工作要求。已实施分类的生活垃圾,在收运、清运过程中不得混合收运,需配备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及时收运、分类清运。10.交通护栏的清洗保洁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10.1作业要求:交通护栏清洗作业采用正规的清洗车辆设备或人工采用高压水枪进行清洗。保证文明作业,使用行业标志及道路作业警示标志,工作人员穿着统一环卫服装上岗,保证行人、行车的安全及遵守各项交通规则。每周至少全面清洗2次以上。遇到雷雨天气,要视情况及时组织清洗,确保护栏干净整洁。10.2作业质量标准:护栏清洗保洁要干净、整齐,见本底色。11.无人管理小区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11.1作业要求:对无人管理小区每天实行一大扫,日常保洁2次。负责小区内公共院子、公共通道的清扫。不得漏扫、花扫,控制扬尘。清扫后的垃圾、尘土要倒入垃圾收集车(桶)内,并盖好车(桶)盖。不得将垃圾、尘土等扫入道路排水口、绿化带。11.2作业质量标准:①对无人管理小区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积泥、无污水及灰带、无垃圾乱倒,无污泥浊水,路面干净。②确保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12.河道的保洁要求及标准:12.1作业要求: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河道(内河、内湖)沿岸水草、垃圾及漂浮物的清理。12.2作业质量标准:确保河道沿岸干净整洁,确保可视范围内河段沿岸无垃圾、漂浮物及杂物,清理出的垃圾、杂物不得影响周边的环境,确保清理的垃圾、杂物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13.自然灾害灾痕清理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13.1作业要求:要在自然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开展清理行动,并在市、区政府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恢复市容市貌。13.2作业质量标准:清理内容包括路树折落的枝叶、倒塌洒落在路面的各式杂物及各种垃圾。14.其他要求:9/17若服务期内发生突发重大事项而导致临时增加的保洁工作,甲方不另行支付临时增加的保洁工作的费用,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调动要求。服务期内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乙方管理人员不得利用项目的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开展有偿服务。五、项目配置要求(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配备功能及性能完好符合业主验收条件、交通住建部门规定的垃圾清理收集专用车,配备中转站配套压缩车(8吨以上)不少于6台、移动压缩车(8吨以上)不少于12台;以及不少于120台中、小型封闭式全新的垃圾清理收集车(其它垃圾清理收集车不少于100台、3吨或以上厨余垃圾车不少于4台、有害垃圾清运车不少于1台、可回收物车辆不少于15台,上述车辆必须是电瓶车或汽油车);铲车不少于6台,钩机不少于3台,三轮电瓶车不少于210台,小型高压冲洗车不少于12台,扫地车不少于3台(总质量不少于16吨、核定载质量不少于6吨),冲洗车不少于6台(其中不少于3台冲洗车总质量不少于24吨、核定载质量不少于10吨;另外不少于3台冲洗车总质量不少于15吨、核定载质量不少于6吨),护栏清洗车不少于1台,巡查汽车不少于4台。所有设备装备GPS定位,纳入数字平台管理,管控设备日常运行情况。乙方配备满足日常清运工作必要的清运及清理工具一批。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服务期内每年须保持初次配置数量,乙方可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2)乙方必须接收原项目全部环卫工人;(3)乙方需配备项目经理4人(正经理1人、副经理3人),车队长1人,主管6人。麻章镇、湖光镇、太平镇三个镇各配备清洁工人、司机不少于120名,项目配备总人数不少于420人。(4)所有车辆、工具等设备停放场所由乙方解决。六、环卫工人劳动保障要求(1)乙方必须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给环卫工人购买社保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复印件作备案。(2)乙方支付工人工资不能低于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在不低于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基础上相应作出调10/17整,不得拖欠环卫工人工资。(3)乙方必须按法律规定为环卫工人购买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同时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意外人身保险中的死亡赔偿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七、项目实施及考评办法1.乙方应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工作计划方案等进行审核备案,甲方在确保工作量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计划实施调整或增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并实施。2.甲方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项目的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综合、专项考评。考评的方法和依据是《麻章区镇村环卫作业现场考核评分暂行标准》等有关标准,制定针对各项目标准和要求,进行各项目考评的量化打分汇总得出月度考评结果,评分按百分制。3.甲方对举报、交办、督办及检查发现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拍照和现场考评结果,根据存在问题给乙方发出考评结果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乙方应在限期内实施达标整改,并将整改后情况书面报甲方。4.甲方必须每月月底制作月度考评结果汇总,作为当月承包经费的结算和核拨依据。5.考评为本项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书所明确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环卫工人和设备到岗情况(2)环卫作业质量(3)环卫工人劳动保障6.成立环卫市场化监督考评领导小组,由麻章区分管区城综局的副区长任组长,城综局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城综局分管环卫领导及环卫处主任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卫处,由环卫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城综局、农水局、环保局、住建局、创文办、巩卫办、各镇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考评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镇村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评监督工作。城综局利用城管网格化系统和环卫信息化平台如实收集数据并汇总通报各类考评结果;区环卫处对市场化外包公司的环卫作业实行业务指导、日常监督检查各种岗11/17位的现场考评,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卫作业信息数据、考评结果及成绩的汇总上报,并对环卫作业质量的考评情况进行上报通报。7.考评标准执行《麻章区镇村环卫作业现场考核评分暂行标准》以及公厕、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点(垃圾屋)垃圾四分类点、交通护栏及合同内规定款项考核扣分、处罚等专项考核评分标准。8.考评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廉洁、科学考评的原则。(2)坚持日巡查、周暗检、月考核、年终总评的原则。(3)坚持暗检与明检相结合,普检与抽检相结合,日检与夜检相结合,考评与督办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信息化平台监督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9.考评方式.(1)考评实施。由麻章区环卫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由环卫市场化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公布。(2)月度综合考评(采用100分制)。考评标准统一按《麻章区镇村环卫作业现场考核评分暂行标准》执行。每月组织1次,随机抽取考评点位,考评小组由城综局(环卫处)农水局、环保局、住建局、创文办、巩卫办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选取考评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5-7名,考评成绩按40%计入月度总成绩。(3)日常考评(采用100分制)。日常考评由麻章镇、太平镇、湖光镇各自考评组成,按照有关考评标准对乙方进行有关资料或现场量化打分,考评成绩按60%计入月度总成绩。各单位考评成绩占比:城综局(环卫处)占40%、麻章镇占20%、太平镇占20%、湖光镇占20%。城综局(环卫处)日常考评每月3次,与月大检各占50%,各镇日常考评每月4次。(4)人员、作业设备考评。经考评,如果作业人员、设备不足的,按《麻章区镇村环卫作业现场考核评分暂行标准》进行扣分。10.计分方式:月度总成绩=月度综合考评×40%+日常考评(区城综局(环卫处)40%+麻章镇20%+湖光镇20%+太平镇20%)×60%12/17年度成绩=全年各月度总成绩累加÷月数累加。11.考评结果与运用(1)考核成绩采用四舍五入办法保留一位少数,月度总成绩作为等级划分的依据,月度总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核定支付外包经费。当月总评分为优秀(当月考核总成绩达90分以上)的,按每月承包费的100%支付;当月总评分为良好(当月考核总成绩达85至89.9分区间)的,按每月承包费以90分为基准,每低1分从当月环卫保洁费中相应扣减5000元;当月总评分为合格(当月考核总成绩达80至84.9分区间)的,按每月承包费以85分为基准,每低1分从当月环卫保洁服务费中相应扣减10000元;当月总评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按每月承包费以80分为基准,每低1分从当月环卫保洁费中相应扣减15000元。例如:考核分数为78分,则扣费为5分×5000元+5分×10000元+2分×15000元=105000元(2)对档核费。根据每月对乙方的考评得分情况进行“评档核费”,即按对应档次进行核定作业经费,根据乙方的得分情况兑现奖惩。(3)区政府根据市对乙方的考评得分情况和《采购合同》的有条款规定,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合同终止处理。八、服务期间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止,共叁年。九、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一)服务费用1、甲方应支付乙方总服务费:¥95,999,76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平均每月:¥2666,6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元整)。2、清扫保洁服务费包含垃圾清运费用、管理费用、人员费用(含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食宿费、住房补助、劳动保障、福利、医疗保险与费用、工伤保险与费用、失业保险、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费用、暂住费用、伤亡事故处理费用等费用)、税费、生产资料费用(含作业用水、用电的费用,含各种环卫工具、环卫车辆、环卫机械设备的投入和耗损,不含果皮箱、13/17环卫工具房购置及维修费)、市政设施防张贴防涂写防刻画涂料的购买与喷涂费用等与环卫保洁有关的一切费用。(二)付款方式1、按月支付承包款,每月结合考核标准进行结算。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款。2、每期款项支付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通知后10天内,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确认本合同款项均支付至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银行账户,甲方将合同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完成合同款项的支付义务。如本合同尾部列明的收款账户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自变更之日起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付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十、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此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2、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以执行,所发生费用,经双方核算工作量并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的10%(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技术要求、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甲方要求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并按规定向甲方交付成果,确保质量与进度。2、乙方应按时召开内部沟通会议,跟进项目进度,并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参加甲方召开的项目会议。3、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现错误或遗漏或甲方不满意之14/17处,必须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4、乙方损坏甲方设施、设备且不按规定赔偿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相关的赔偿金和费用。5、合同期内,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或者拒绝按湛江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清扫保洁服务费内代为支付乙方所拖欠的员工工资或补足最低工资。6、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停工、歇工等事件不能开展正常的清扫保洁作业时,甲方可以临时指定其它清扫保洁服务企业对停工或歇工路段(含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清扫和保洁,临时清扫保洁服务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清扫保洁服务费中进行扣除。7、如甲方提出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应予以执行,同时双方尽快落实签署补充协议。十一、履约保函乙方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三十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5%,即¥4799988.00元(大写:肆佰柒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捌元整)履约保函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甲方在项目期满后十天内无息退回乙方,履约保函有效期不低于合同有效期。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对于因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除外,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四)如因乙方没有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进而致使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则赔偿款项由乙方承担。(五)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5/17十三、知识产权归属(一)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接受其所提供服务期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同时,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三)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成果,甲方独立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十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解除和终止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十七、合同生效(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合同一式土份,其中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壹份,财政部门壹份。十八、送达条款1.双方确认:合同签署页所载的联系地址(包括邮寄、传真、电子邮箱等地址)为双方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有关本合同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均应按照该地址以书面形式作出。该地址亦为各方解决争议时接收诉讼、仲裁等法律文书之送达地址。若当面递送,以收件方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收件方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递送,以发件人寄出邮件后的第4天视为送达日期(无论收件人实际收件时间、是否实际收到、无法送达或退件);以电子邮件、短信、16/17微信等方式递送,以留存在发送方系统当中的发送成功记录时间为送达时间;如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最早的送达为准。2.双方保证:提供的送达地址信息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负有义务通知对方,并书面告知新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信息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信息,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九、附件1、《麻章区镇村环卫作业现场考核评分暂行标准》乙方(盖章):广东万家美环保甲方(盖章):湛江市麻章区城市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和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0-86632926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30号1014房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帐号:帐号:101008512010004109签定日期:2024年1月31日签定日期:2024年1月3日17/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市场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