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项目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昌邑市农业农村局2024)
昌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86000202402000040B_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86000202402000040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昌邑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昌邑市交通街68号
联系方式:0536-5591782
供应商(乙方):潍坊禾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二楼201-92
联系方式:158636286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详见合同
1
67.06
67.0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招标人指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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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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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786000202402000040B_001计划编号:37078600004100020240002采购人:昌邑市农业农村局供应商:潍坊禾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采购人(全称):昌邑市农业农村局供应商(全称):潍坊禾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目。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零陆佰元(¥670,6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5月8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昌邑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二楼住所:昌邑市交通街68号,201-9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6-5591782,电话:1586362869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开户银行:,支行账号:,账号:160700150920061335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复丽味购子化政府采政府采购合同建府采购化教府项目名称: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目(B包)合同编号:SDGP370786000202402000040B001计划编号:37078600004100020240002投府采购子化政政美道采购G1甲方(采购人):昌邑市农业农村局潍坊禾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中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政府采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且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A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本构成(一)本合同条款:(二)中标(成交)通知书;福(三)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3子化致府(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五)招标(采购)文件;(六)技术规格和要求;(七)本合同附件。二、服务内容及要求2024年昌邑市小麦“一喷三防”(中央财政)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香采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化政府8三、合同金额新燕子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7:06万元。大写:陆拾柒万零陆佰元整合同单价金额为人民币:13.95元/亩。大写:壹拾叁元玖角伍分每亩合同价格形式: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四、付款方式项目作业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收款前须按甲方要求开具正规发票。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服务完毕。2六、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并对乙方服务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协调员工与乙方的关系,协助乙方正常开展工作。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化政府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七、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福料。(二)乙方的义务3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化政3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3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八、分包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分包给他人;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如有)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违约4在本合同展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火的应当赔偿。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分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分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质控检查、数据比对考核工作,每次罚款30000元,次数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若乙方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成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且拒绝重新进行整治的。甲方有权因此终止合同,且无需支付服务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再有任何纠纷。7.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不可抗力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2当地人民法院起诉。3十二、补充协议1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5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三、合同生效2081年5月日签订,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于本合同/武运份,正木两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方:(公章)甲乙方:(公章)址: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地址:地中心二楼201-9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话:电话:电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帐号:1行号:行号:152024年5月3日附:明细表3标段农药名称药企名称用药量(g/亩)拟作业面积(亩)中标单位中标价格(元/亩)金额(万元)飞防区域37%联苯·虫胺悬浮剂河南常见生物1048071.68潍坊禾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13.9567.06饮马镇:山阳村等,37%联苯·虫胺悬浮剂河南常见生物1048071.68潍坊禾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13.9567.06石埠经济区:秀水社区等,2B430克/升戊唑醇悬浮剂青岛海纳生物1548071.68潍坊禾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13.9567.06石埠经济区:秀水社区等,2B430克/升戊唑醇悬浮剂青岛海纳生物15龙池镇:王范庄村等。48071.68潍坊禾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13.9567.060.01%芸苔素内酯水剂河南欣农化工元12.48071.68潍坊禾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13.9567.0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项目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