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制作发布采购合同公告(安康市农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安康市-2024-00050

二、合同名称:户外广告制作发布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安康市-2024-00226

四、项目名称: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安康富硒茶形象广告宣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联系方式:13891505553
供应商(乙方):安康市恒一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老城街道
联系方式:188091581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
1(个)
¥198,000.00
¥198,000.00
安康富硒茶广告宣传

合同金额: 1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2日
履约地点: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5月10日

AKLED2024-4-23户外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客户名称(简称甲方):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单位(简称乙方):安康市恒一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广告制作发布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一、广告发布项目1.甲方委托乙方在十天高速安康西收费站制作并发布安康富硒茶宣传广告。2.乙方应当在2024年4月22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广告制作,发布期限自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共壹年。二、广告发布位置及制作尺寸、价格序号地点(位置)媒体尺寸媒体面积数量种类媒体价格1十天高速安康西收费站三面翻46m*6m276m21面户外大牌198000元2十天高速安康西收费站LED大屏幕46m*6m276m1块户外LED政府公益广告赠播3十天高速安康东收费岛LED立式屏2m*1m20m210块户外LED政府公益广告赠播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0元),该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媒体租金及广告制作、维护费用、户外广告发布审批(登记、备案)费用、户外广告媒体灯具及用电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0元)到乙方指定账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2.开票信息甲方安康市农业农村局1AKLED2024-4-23税号:11610900016048201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康汉滨支行开户账号:9558852607001090769地址电话:0915-3112452乙方:安康市恒一广告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高新茗都国际C座11层开户银行:农行安康汉滨支行开户账号:26-740101040013022电话:0915-3226832四、双方权利义务1.乙方拥有媒体及辅助设施的所有权,合同到期前30天甲方应告知乙方是否续约,如续约,甲方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款项,如未按合同要求付款造成制作发布问题乙方不负责任。2.乙方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广告设计,设计方案经过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制作并发布。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制作并发布广告,甲方有权不付款或缓付款,因乙方原因使广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布或发布时长不够,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款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乙方应保证设计、制作的广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应负责广告内容申报及备案工作。若违反法律规定的广告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在发布期内如遇政府临时征用行为或不可抗拒力时,乙方应退还自终止之日后的相应发布费用或顺延发布期限,不再承担其它责任。5.乙方负责广告发布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此期间出现意外而造成的纠纷以及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五、其它约定事项1.甲方提供报批资料,乙方负责广告内容审查、设计、制作-2一AKLED2024-4-23及其他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保证广告正常发布。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审批手续造成的发布推迟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2.乙方在发布期内负责广告发布的维护,中途如甲方需要更换LED大屏发布内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3.乙方制作发布完成后提供视频资料后甲方则视乙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六、特殊条款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规定或公路主管部门、地**府要求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拆除本合同所列广告设施时,甲乙双方需无条件执行,届时乙方按实际发布期收取费用。七、补充条款合同内三面翻首次画面免费制作,后期如需更换画面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制作费用(55元/m)。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解决途径依次为: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就该争议提交安康市仲裁委或汉滨区人民法院。九、其他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安康市农业农村局乙方:安康市恒一广告有限公司3授权代表人:李乾梅授权代表人:盖章:盖章:日期:200、4.23日其期:2024.42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户外广告制作发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