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采购合同公告(互助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503039220241801
二、合同名称: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互助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人工造林项目十三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腾瑶公招(货物)2024-023
四、项目名称: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互助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人工造林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互助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互助县威远镇桦林路林业局
联系方式:0972-8318886
供应商(乙方):海东市万木青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181946035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包13 数量:1.00 单价(元):56285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562852.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互助县红崖子沟乡白马村,建设施工期为三年,即建设期一年(2024年),管护期两年(2025年及2026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13包.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标段:十三标段)项目名称: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互助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人工造林项目项目编号:青海腾瑶公招(货物)2024-023合同编号:2024-023-13合同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贰元整专业(盖章)招标人(甲方):互助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族收工程设中标人(乙方):海东市万木青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杀盖章生6321261青司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6日岁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互助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海东市万木青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二互助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大工造林项目》(青海腾瑶公招(货物)2024-023)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中标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中标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中标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中标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株、元序号分项名称分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苗木祁连圆柏苗高≥101cm、冠幅;W25cm、土球:W25cm,含运输费17849株21.5383753.51苗木山杏地径W3.0cm、苗高≥150cm、截杆苗、裸根:含运输费;8925株12.5111562.52人工整地整地方式:平地采用穴状整地,山坡上采用鱼鳞坑;整地规格:穴状:0.5m(穴径)×0.5m(穴深):鱼鳞坑:0.8m(穴长)×0.6m(穴宽)×0.4m(穴深)241.2亩100241202人工栽植根据小班设计栽植密度进行栽植,株行距:2m*3m,混交比例:2:1241.2亩100241202人工抚育管护管护期两年(2025年及2026年)241.2亩8019296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伍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贰元整小写:562852.00元大写:伍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贰元整小写:562852.00元大写:伍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贰元整小写:562852.00元大写:伍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贰元整小写:562852.00元大写:伍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贰元整小写:562852.00元根据上述中标合同文件要求,本合同的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562852.00元(大写):伍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贰元整。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苗木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手续费、检验费、人工费、运输费、机械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建设期、地点和要求1.建设施工期为三年,即建设期一年(2024年),管护期两年(2025年及2026年)。2.建设地点:互助县红崖子沟乡白马村。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苗木,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开工前提供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资质、联系方式、施工完成后提供施工记录表、施工人员花名表、工作发放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5.乙方在项目实施中优先使用贫困农民工。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在结算第一批工程款后,首先支付农民工工资。6.甲乙双方应当在建设期满后进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单,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自查验收结束后甲方将该项目验收报告报上级林草部门,由上级林草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7.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照作业设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8.乙方向甲方提供建设相关完税发票、“两证一签”、验收证明和施工档案资料等,施工档案资料和监理资料在县级验收完成后提交。“两证一签”必须在施工期内,按随车数量开具,一车一证,开具的总苗木数量不得少于合同中约定的数量。9、乙方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禁止用农用车和货车拉运民工。工程项目施工当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市级检查验收合格并上交施工档案及监理档案后拨付剩余30%的工程款。项目管护期采用履约保证金的方式进行监管,按中标总价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三年验收保存率达到80%以上,退还履约保证金。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转包、分包合同,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3.若确需调整变更施工内容,乙方需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认可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变更,批复后方可变更施工。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理;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项目所需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乙方提供的工程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人为、技术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承诺提供后续建设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不足另补。5.合同签订后,30天后未开工的解除合同,并委托该标段竞标第二名实施。6.其它违约行为按合同金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自然灾害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合同争议解决1.因施工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施工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施工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两份、乙方四份、招标代理机构两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标段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乐业和草林天建设治县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万木青市法定代未办政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电632126开户银行:青海农商银行星河湾支行100930账号:8201000000047702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094603555签约时间:220年4月26日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君活合同备案时间:2024年5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苗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