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10KV配电新增、换热站、车库及室外管网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
栾城区西董铺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10KV配电新增、换热站、车库及室外管网工程(一标段:10KV配电新增工程)施工合同
栾城区西董铺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10KV配电新增、换热站、车库及室外管网工程(一标段:10KV配电新增工程)施工合同
标段编号
S1301110001000370001002
招标人
石家庄市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石家庄康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河北柴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或者费率
738.688053
优惠率或其他
合同订立日期
2024-04-15
合同工期
50日历天
合同期限开始时间
2024-04-15
合同期限结束时间
2024-06-03
公告主要内容
栾城区西董铺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10KV配电新增、换热站、车库及室外管网工程(一标段:10KV配电新增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负责人
齐梦
联系电话
15032193291
合同如下:
一标段合同-已签章.pdf
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栾城区西董铺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10KV配电新增、换热站、车库及室外管网工程(一标段:10KV配电新增工程)工程地点:栾城区308国道西侧发包人石家庄市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河北柴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石家庄市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河北柴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栾城区西董铺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10KV配电新增、换热站、车库及室外管网工程(一标段:10KV配电新增工程)工程地点:栾城区308国道西侧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2024年06月3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柒佰叁拾捌万陆仟捌佰捌拾元伍角叁分(¥7386880.53元)其中:(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肆仟叁佰叁拾肆元叁角柒分(¥214334.37元)(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六、项目经理齐梦承包人项目经理:七、组成合同的文件(1)条的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2款。(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2款。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2同。九、承诺1.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补偿机制发包人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造成承包人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因制定适当的补偿机制,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订立时间:年04月15日2024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订立地点:石家庄市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建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石家庄市绿达建设承包人:河北柴煜建设士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程有限公司(公章)地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乏马村东外环路与乏段路交口东历迷米路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伟力印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1301248615093电话:话:15:32193291传真传真:1开户银行:开户1:石家庄市栾衣村信用台作联社城六信用社帐号账号:133102000000442733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5143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10KV配电新增、换热站、车库及室外管网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