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采购合同公告(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 JH24-211303-00008-002-0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香磨村、公皋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002包)
三、项目编号: JH24-211303-00008
四、项目名称: 2023年香磨村、公皋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西街村
联系方式:15804925566
供应商(乙方):辽宁恒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朝阳街06组06幢01单元7-1号
联系方式:18240344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香磨村、公皋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90000
合同金额: 129.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5-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3公皋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施工合同.pdf
2023公皋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施工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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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H24-211303-00008签订地点: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大平房镇本级(以下简称需方)和辽宁恒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项目名称:2023年香磨村、公皋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002包)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H24-211303-00008);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元整(小写¥1290000.00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施工进度及上级财政拨款情况拨付工程款,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工程款的97%,其余3%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后付清。(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六、工期和地点1.工期:签订合同后3天内进场2.地点:朝阳市大平房镇香磨村、公皋村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7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200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4.并网一切事宜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共同保证并网发电的顺利进行。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远徐供方(公印永恒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需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镇朝阳街06组06幢01单元7-1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2243.16日期:20243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