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红山区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FZCHS-G-F-240005
二、合同名称: 红山区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CFZCHS-G-F-240005
四、项目名称: 红山区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街润峰大厦西胡同
联系方式:13947668886
供应商(乙方):赤峰红山万源德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西城小区七组团1号楼1018厅
联系方式:173143783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批)
¥748,000.00
¥748,000.00
无
合同金额: 7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16日
履约地点:采购包所在红山区相应各镇街辖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赤峰红山万源德社区卫生服务站.pdf
赤峰红山接官亭社区卫生服务站.pdf
赤峰红山红城社区卫生服务站.pdf
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5月11日
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合同(具体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执行)采购人: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赤峰红山接官厅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在甲方(招标文件编号CFZCHS-G-F-240005)国内公开招标中中标,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定义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的价格;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及义务。二、技术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自治区、赤峰市下达年度工作指标任务提供以下服务。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为辖区内常住居民、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居民疾病谱变化,提出健康干预建议,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和疾病防治信息咨询。2、健康教育为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宣传等。3、预防接种。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好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4、儿童健康管理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辖区内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体弱儿专案管理等。5、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孕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6、老年人健康管理。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老人开展健康体检、健康状况及危险因素评估、定期随访、健康指导等,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将发现慢性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提供健康干预和健康指导。7、慢性病患者管理。对辖区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健康干预及健康体检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辖区内居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定期随访,提供健康咨询和用药指导,开展健康体检。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可疑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10、中医药健康管理2为辖区内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提供中医健康保健指导、体质辨识和健康干预。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开展辖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发现并及时上报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校园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巡查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报告。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签约团队为主力,由签约重点人群逐渐扩大到全人群签约;由全科医生签约逐渐扩大到专科医生参与签约;由一年一签约逐渐扩大到多年一签。从而提高为辖区居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质量指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W90%一孕产妇系统管理率W95%3一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8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M70%一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M80%;血压控制率M70%—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W80%;血糖控制率M7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2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5%一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M77%一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M77%一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98%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常驻居民稳定在65%以上、重点人群稳定在85%以上。以上各项指标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货款按照辖区真实服务人口×当年人均经费标准×比例系数,经绩效考核后拨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于当年6月底前预拨项目服务经费50%,年底前再拨付项目服务经费的30%,其余20%将于次年3月底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满一年根据考评结果续签下一年合同。2.服务范围:为红山区哈达街道办事处接官厅社区全域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服务范围和服务人口数量。五、质量保证和验收:1.乙方应保证服务内容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应与合同清单质量标准的“规定”相一致。3.乙方建立的全部居民健康档案相关电子、纸质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私自处置,若发生损毁、遗失、泄露等,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甲方对合同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质量等进行绩效考核应依据本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5.若考核时发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质量不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经费等,甲方将按考核方案规定执行,区卫健委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6.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或者扣减、全额追回已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同时区卫健委有权处罚乙方骗取资金额10-20倍罚款;乙方的行为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列入失信名单,取消其下一年度购买服务承接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编造虚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二)编造虚假服务记录。(三)截留、挤占、挪用、变更项目资金用途,或者虚列财政支出骗取项目资金。5(四)违规向居民收取服务费用。(五)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造成医疗事故。(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接机构故意泄露居民个人隐私。7.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到期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书》。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交付(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百分之二土。2.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土。(非甲方原因、由于财政等其他部门原因造成支付合同款违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催要合同款)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争议解决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九、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最终中标结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送达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备案。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甲方: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7生服务站693山接官厅批未赤峰组山梅官厅社区生服务效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寿峰分行营业部委托代理人:(签字)弯银风开户账号:155665451665联系电话:15847609166单位地址:红山区女人街三治池斜对面202年5月18.日8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合同(具体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执行)采购人: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赤峰红山万源德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在甲方(招标文件编号CFZCHS-G-F-240005)国内公开招标中中标,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定义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的价格;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及义务。二、技术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自治区、赤峰市下达年度工作指标任务提供以下服务。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为辖区内常住居民、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居民疾病谱变化,提出健康干预建议,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和疾病防治信息咨询。2、健康教育为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宣传等。3、预防接种。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好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4、儿童健康管理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辖区内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体弱儿专案管理等。5、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孕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6、老年人健康管理。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老人开展健康体检、健康状况及危险因素评估、定期随访、健康指导等,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将发现慢性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提供健康干预和健康指导。7、慢性病患者管理。对辖区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健康干预及健康体检。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辖区内居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定期随访,提供健康咨询和用药指导,开展健康体检。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可疑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10、中医药健康管理2为辖区内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提供中医健康保健指导、体质辨识和健康干预。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开展辖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发现并及时上报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校园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巡查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报告。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签约团队为主力,由签约重点人群逐渐扩大到全人群签约;由全科医生签约逐渐扩大到专科医生参与签约;由一年一签约逐渐扩大到多年一签。从而提高为辖区居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质量指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W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3-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28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M7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80%;血压控制率M70%一—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80%;血糖控制率M7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M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5%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M77%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M77%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298%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常驻居民稳定在65%以上、重点人群稳定在85%以上。以上各项指标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货款按照辖区真实服务人口×当年人均经费标准×比例系数,经绩效考核后拨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于当年6月底前预拨项目服务经费50%,年底前再拨付项目服务经费的30%,其余20%将于次年3月底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满一年根据考评结果续签下一年合同。42.服务范围:为红山区哈达街道办事处银马社区全域;万源德社区园林路以东、海关胡同以西、长青街以北、哈达街以南;盛世嘉园A、B区。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服务范围和服务人口数量。五、质量保证和验收:1.乙方应保证服务内容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应与合同清单质量标准的“规定”相一致。3.乙方建立的全部居民健康档案相关电子、纸质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私自处置,若发生损毁、遗失、泄露等,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甲方对合同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质量等进行绩效考核应依据本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5.若考核时发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质量不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经费等,甲方将按考核方案规定执行,区卫健委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6.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或者扣减全额追回已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同时区卫健委有权处罚乙方骗取资金额10-20倍罚款;乙方的行为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列入失信名单,取消其下一年度购买服务承接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编造虚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二)编造虚假服务记录。5(三)截留、挤占、挪用、变更项目资金用途,或者虚列财政支出骗取项目资金。(四)违规向居民收取服务费用。(五)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造成医疗事故。(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接机构故意泄露居民个人隐私。7.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到期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书》。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交付(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百分之二土。2.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土。(非甲方原因、由于财政等其他部门原因造成支付合同款违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催要合同款)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6八、争议解决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九、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最终中标结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送达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备案。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甲方: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区卫生活乙方:(盖章)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方物有限公司市峰式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账号:44410-646bb于0000070联系电话:173148362单位地址:西城u起七组团-楼/D-8万424年5月10日8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合同(具体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执行)采购人: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赤峰红山红城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在甲方(招标文件编号CFZCHS-G-F-240005)国内公开招标中中标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定义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的价格;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及义务。二、技术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自治区、赤峰市下达年度工作指标任务提供以下服务。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为辖区内常住居民、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居民疾病谱变化,提出健康干预建议,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和疾病防治信息咨询。2、健康教育为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宣传等。3、预防接种。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好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4、儿童健康管理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辖区内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体弱儿专案管理等。5、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孕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6、老年人健康管理。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老人开展健康体检、健康状况及危险因素评估、定期随访、健康指导等,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将发现慢性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提供健康干预和健康指导。7、慢性病患者管理。对辖区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健康干预及健康体检。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辖区内居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定期随访,提供健康咨询和用药指导,开展健康体检。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可疑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10、中医药健康管理2为辖区内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提供中医健康保健指导、体质辩识和健康干预。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开展辖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发现并及时上报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开展辖区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校园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巡查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报告。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签约团队为主力,由签约重点人群逐渐扩大到全人群签约;由全科医生签约逐渐扩大到专科医生参与签约;由一年一签约逐渐扩大到多年一签。从而提高为辖区居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质量指标:一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90%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W90%一孕产妇系统管理率W95%3一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285%一老年人健康管理率M70%-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M80%;血压控制率M70%一-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M80%;血糖控制率M70%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M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M95%一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M77%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M77%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298%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常驻居民稳定在65%以上、重点人群稳定在85%以上。以上各项指标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货款按照辖区真实服务人口×当年人均经费标准×比例系数,经绩效考核后拨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于当年6月底前预拨项目服务经费50%,年底前再拨付项目服务经费的30%,其余20%将于次年3月底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满一年根据考评结果续签下一年合同。42.服务范围:为红山区哈达街道办事处长青街以南、钢铁街以北、园林路以西、海关胡同以东;海关胡同以西的党校小区1-6号楼,大众小区1-2号楼,红山家园A区1-3、5-6号楼,B区1-3、5号楼,消防小区1号楼。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服务范围和服务人口数量。五、质量保证和验收:1.乙方应保证服务内容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规范应与合同清单质量标准的“规定”相一致。3.乙方建立的全部居民健康档案相关电子、纸质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私自处置,若发生损毁、遗失、泄露等,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甲方对合同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质量等进行绩效考核应依据本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5.若考核时发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质量不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经费等,甲方将按考核方案规定执行,区卫健委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6.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或者扣减、全额追回已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同时区卫健委有权处罚乙方骗取资金额10-20倍罚款;乙方的行为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列入失信名单,取消其下一年度购买服务承接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编造虚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二)编造虚假服务记录。5(三)截留、挤占、挪用、变更项目资金用途,或者虚列财政支出骗取项目资金。(四)违规向居民收取服务费用。(五)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造成医疗事故。(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接机构故意泄露居民个人隐私。7.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到期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书》。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交付(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百分之二土。2.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土。(非甲方原因、由于财政等其他部门原因造成支付合同款违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催要合同款)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6八、争议解决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九、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最终中标结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送达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备案。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甲方: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小山红城社区卫乙方:(盖章)开户银行:单国工高设行司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账号:0605020409026453666单位地址:仙山E妈关的用西+E6栋元联系电话:1302024年5月127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