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库车市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4)



一、采购人名称: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供应商名称:阿克苏地区诚信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71101000011759200
五、合同编号:11N01057476120248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测绘服务
详见附件
平方米
1.0
4000
4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陈发祥
联系电话:18799948945
传真:/
地址:库车市便民服务中心五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测绘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57476120248402).pdf

合同编号:11N01057476120248402采购单位(甲方):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服务单位(乙方):阿克苏地区诚信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车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阿克苏地区诚信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阿克苏地区诚信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阿克苏地区诚信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测绘服务--品牌:1平方米4000.004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仟元整肆仟元整肆仟元整肆仟元整肆仟元整肆仟元整肆仟元整二、付款方式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乙方交付测绘资料后的33日内,需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100%,测绘费40004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乙方领取测绘费用前,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三、服务条款测绘项目完成工期:甲方通知后五日内。第四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测绘工程价款的20%,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测绘工程总价款的20%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测绘工程费20%的违约金。第五条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测绘工程费的20%;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测绘工程费的2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1/2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1000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公章):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乙方(公章):阿克苏地区诚信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康衢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813911590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县支行账号:,账号:108290698311签订日期:2024年5月10日签订日2024年5月10日期2/2甲方(公章):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乙方(公章):阿克苏地区诚信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康衢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813911590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县支行账号:账号:108290698311签订日期:2024年5月10日签订日2024年5月10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