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设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62653120241001 

二、合同名称: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NDL2024054 
四、项目名称: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13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15068485657 
   供应商(乙方):暨南大学,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埔大道西601号,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联系方式:15999975480,1885770823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0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负碳海湾合同.pdf

负碳海湾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供应商(乙方):暨南大学、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编号:CNDL2024054)的中标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由采购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暨南大学、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1、名称: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技术服务项目2、类型:服务类3、服务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梳理沿浦湾区域内碳排放要素,摸清沿浦湾碳排放现状,并获得国家级权威认证机构审核认证;同时结合沿浦湾碳排放工作实际、能源消费调整方向、低碳发展规划,以及浙江省和温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相关要求,识别沿浦湾减排增汇发展路径;建立配套模型科学预测沿浦湾不同发展情景下的碳排放曲线,高质量编制《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方案》、编制《2024年低(零)碳试点乡镇创建方案》拟试点为霞关。其中具体分工: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编制《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方案》: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参与编制《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方案》、编制《2024年低(零)碳试点乡镇创建方案》(拟试点为霞关)。二、项目人员安排:按照乙方的投标文件落实。具体为:团队成员由暨南大学和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成,共11人,其中8人来自暨南大学,3人来自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暨南大学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管理学院教授沈洪涛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均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且项目团队成员中有7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三、进场相关设备:无设备,投入主要为人力及预测模型软件等。四、合同有效期: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l、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莹侣零肆万剔忏元整(1048000元〉,其中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所占合同总价为:陆拾万元整(600000元〉;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2)所占合同总价为:肆抬肆万圳忏元整(448000元〉。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5%:(2)完成《沿浦湾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任务并获得国家级权威认证机构的审核认证后支付合同额的35%:(3)完成《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方案》及《2024年低(零〉碳试点乡镇创建方案》(拟试点为霞关〉的编制任务后支付合同额的20%。具体供应商所对应的合同金额如下表所示:分期情况暨南大学(万元)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万元〉合计(万元)第一期2720.1647.16第二期2115.6836.68第一期128.9620.96合计6044.8104.8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l、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调查服务的执行情况。3、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相应的编制工作。4、其他:配合乙方收集项目有关资料、提供乙方进行项目调查的相关文件及证明。乙方责任:,、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方案,开展调查活动。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实施情况。3、因乙方在服务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服务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4、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将配合甲方要求服务5、其他:无。七、其他;八、争议的解决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5日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九、合同的终止1、若乙方因破产或经营不善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3、若合同履行不能,甲方应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等比例支付服务费用。十、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并由甲乙方见证后生效。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方共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执一份、乙方二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乙方1(盖章):暨南大学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邢锋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邮编:邮编:510000电话:电话:020-8522017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州工行暨南大学分行帐号:帐号:3602015819100000858乙方2(盖章):法定代表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东大街787号吹台广场2幢2105室邮编:325000电话:0577-81231222(18857708230)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强支行帐号:33050162880500000298签约时间:22024年4月26日签约地点:温州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供应商(乙方):暨南大学、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编号:CNDL2024054)的中标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由采购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暨南大学、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1、名称: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技术服务项目2、类型:服务类3、服务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梳理沿浦湾区域内碳排放要素,摸清沿浦湾碳排放现状,并获得国家级权威认证机构审核认证;同时结合沿浦湾碳排放工作实际、能源消费调整方向、低碳发展规划,以及浙江省和温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相关要求,识别沿浦湾减排增汇发展路径;建立配套模型科学预测沿浦湾不同发展情景下的碳排放曲线,高质量编制《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方案》、编制《2024年低(零)碳试点乡镇创建方案》拟试点为霞关。其中具体分工: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编制《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方案》: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参与编制《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方案》、编制《2024年低(零)碳试点乡镇创建方案》(拟试点为霞关)。二、项目人员安排:按照乙方的投标文件落实。具体为:团队成员由暨南大学和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成,共11人,其中8人来自暨南大学,3人来自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暨南大学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管理学院教授沈洪涛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均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且项目团队成员中有7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三、进场相关设备:无设备,投入主要为人力及预测模型软件等。四、合同有效期: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l、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莹侣零肆万剔忏元整(1048000元〉,其中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所占合同总价为:陆拾万元整(600000元〉;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2)所占合同总价为:肆抬肆万圳忏元整(448000元〉。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5%:(2)完成《沿浦湾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任务并获得国家级权威认证机构的审核认证后支付合同额的35%:(3)完成《沿浦湾负碳海湾建设方案》及《2024年低(零〉碳试点乡镇创建方案》(拟试点为霞关〉的编制任务后支付合同额的20%。具体供应商所对应的合同金额如下表所示:分期情况暨南大学(万元)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万元〉合计(万元)第一期2720.1647.16第二期2115.6836.68第一期128.9620.96合计6044.8104.8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l、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调查服务的执行情况。3、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相应的编制工作。4、其他:配合乙方收集项目有关资料、提供乙方进行项目调查的相关文件及证明。乙方责任:,、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方案,开展调查活动。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实施情况。3、因乙方在服务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服务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4、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将配合甲方要求服务5、其他:无。七、其他;八、争议的解决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5日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九、合同的终止1、若乙方因破产或经营不善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3、若合同履行不能,甲方应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等比例支付服务费用。十、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并由甲乙方见证后生效。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方共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执一份、乙方二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乙方1(盖章):暨南大学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邢锋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邮编:邮编:510000电话:电话:020-8522017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州工行暨南大学分行帐号:帐号:3602015819100000858乙方2(盖章):法定代表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东大街787号吹台广场2幢2105室邮编:325000电话:0577-81231222(18857708230)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强支行帐号:33050162880500000298签约时间:22024年4月26日签约地点:温州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