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车辆租赁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五中学2024)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五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五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61101000011738837
五、合同编号:11N73183894X20249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其他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2.0
300
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五中学
联系人:郭阳
联系电话:18099611634
传真:/
地址:延安路108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65中 2024-05-10 14.56.pdf

租车合同承租方(甲方)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五中学出租方(乙方)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五部经甲方乙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车辆甲方租用乙方普通公交车2辆,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二、出车时间及费用出车时间:2024年5月11日,租金每车每日为300元;共600元。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出车事宜,有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要避免司机疲劳驾驶。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乙方。6、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四、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2024年5月10日CS扫描全能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