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林木抚育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2024)
丰台区平原造林养护项目林木抚育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0624210200014032-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丰台区平原造林养护项目林木抚育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624210200014032-XM001
四、项目名称: 丰台区平原造林养护项目林木抚育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 /
联系方式: 87619849
供应商(乙方): 北京中苑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丰台区平原造林养护项目林木抚育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77.38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5-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pdf
合同编号:0CSSJD-2024-110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合同(平原造林5-12月)北京中荣0801001194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管护方(乙方):北京中苑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监制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合同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邢军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乙56号联系方式:管护方(乙方):北京中苑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峻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生态林管护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适用范围:北京市纳入完善政策平原生态林(一道、二道、五河十路)、平原造林、郊野公园、绿道、山区生态林等政策性生态林的管护。本合同条款为指导性条款,合同未尽事项,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增加约束性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4年成寿寺街道平原造林养护项目(5-12月)管护面积:622.63亩第二条管护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采取固定总价形式,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叁仟捌佰元(¥:773800元);合同经费用于生态林的日常管护,包括管护人员工资、园林机具购置维护,以及林木抚育、补植补造、改造更新、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日常管护活动。具体养护资金标准与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资金为准。乙方收款信息:名称:北京中苑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税号:911101066900416851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89号院8号楼2层101内203电话:8758555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南苑支行银行账户:110607010400135752.管护资金按季度(季度/半年)拨付,待上级财政部门下拨管护资金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资金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相应款项的合格票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支付款项的具体时间以上级财政部门资金到位情况而定,因财政拨付导致无法按期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第四条管护范围及管护内容1.管护范围:管护单元:详见“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单元详细情况表”管护地点:详见“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地块分布图”2.管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浇水施肥、修剪涂白、林地卫生杂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补植补造、林木保护、驿站和管理用房维护、基础设施维护以及林地周边环境整治等。巡视与看护;处置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绿化废弃物处理;管护方案与日志;档案建立与管理;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五条管护质量和考核1.管护质量要求按照《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京绿造发[2014]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的通知》(京政发[2015]35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京绿原发[2015]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市平原生态林管护技术导则》《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绿城发[2015]10号)、《北京市平原生态林分类分级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试行)》(京绿办发[2018]246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丰台区生态林养护管理办法》(丰政办发[2018]34号)和《丰台区生态林养护管理考核验收细则》(丰园政字[2018]215号)等要求开展科学经营管护。2.保障和维护管护区域内生态林安全,确保生态林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持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森林生态效益得到明显提升。3.平原生态林(平原造林、一道、二道、五河十路)管护质量标准(1)林分质量:长势健壮,树形好,无偏冠、残冠、干裂、衰弱等病残株或多主干现象,主干主枝分布合理,新稍生长量多;根据不同树种和生长状况判定,一般中度郁闭0.7-0.8;无主干主稍干枯,无枯死树或死树已及时清理且实行异种移植补植,对病虫为害枯死树进行精细粉碎处理;采取释放天敌、悬挂色板等绿色防控措施。(2)林地质量:无草荒,无苍耳、華草等有害杂草,高度基本控制在30-50cm或以下,秋后干草割除整齐;对野生花草或种植地被科学保护,整齐完好或修剪、除杂整齐规范;林地内干净整洁,无垃圾废弃物、树挂、乱堆乱放,无存留1月以上枯落叶;无各种人为放牧、无人管理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林地、树木、设施损毁或已及时处理;林内无私搭乱建现象,无新建垃头;林地没有无序的乱栽乱种现象,发展的林下经济整齐规范且对林木无害、不导致冬春季节长期地表裸露的;林地周边或林地内无易燃物隐患和无野炊烧烤,地块有人员巡护、养护单位防火设备齐全。(3)养护措施:按需设计浇冻水、返青水,施用面积90%以上,且树盘整齐规范;按需施用有机肥,面积90%以上,施肥技术基本到位规范;整形修剪、除到位规范,面积占应整形、修剪、除面积90%以上;完全按规定配方、质量要求完成涂白(常绿树、花灌木除外),涂白率达90%以上。(4)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林分结构调整、疏密移伐、构建复层森林、治理裸露地表、修建小动物栖居场所或栽种食源植物等,开展率50%以上;落叶、修剪物、枯枝、枯于等合理利用,90%以上粉碎还田或用于制作肥料、搭建本杰士堆、围栏等设施,实现有效利用。4.绿道管护质量标准:园林植物与养护管理参照《城镇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标准》执行。慢行系统路面平整,路面如有破损及时修鳝,在绿道出入口设置挡车桩。标识系统健全,指示到位。配套设施维护到位,卫生间整洁。5.郊野公园管护质量标准:绿化管理方面园林绿化景观优美,整体效果良好;植物生长正常,无缺株,保存率高;园内各类树木、花卉修剪及时、规范;园内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危害症状,使用环保药品;草坪、地被覆盖度高,无明显裸地绿地整洁。卫生管理方面园容、园貌整洁,无杂物乱堆放现象;各类构筑物外观完好、无污迹;厕所设施完好无破损,干净整洁无异味;垃圾桶定时清理,无污物外漏。设施设备管理方面座椅、路灯及其它设施齐全,无损坏,功能完善,正常使用;园内游览牌示齐全、位置合理、醒目;园路及广场铺装等面层平整无破损;基础管理方面公园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有固定公园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化养护队伍;公园绿地无人为破坏、非法侵占现象;管理用房(游客中心)按照功能使用。安全管理方面园内安全警示标志规范、齐全;消防器材按规定配置,设施完好;无违反规定车辆入园、鸣笛现象。6.山区生态林管护质量标准:林分结构合理,林木分布均匀,生长旺盛,群落结构稳定,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明显。山区生态林按照中幼林、成林、灌木林三种类型进行管护,具体详见《北京市山区生态林管护职责和标准(试行)》。7.生态林检查考核:分值为100分,平均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80分(含)至90分(不含)的为合格;8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凡一年内区级连续通报2次(含)以上且整改复验未合格的养护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承担丰台区生态林养护工作。市级、区级季度养护检查的不合格地块,扣除该地块当季养护资金。对于国家、市级、区级部门环境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群众举报脏乱差、被媒体曝光存在重大管护过失等情况的养护单位,一经核实,扣减相应养护资金,出现1次,扣减年度养护资金1/3;出现2次,扣减年度养护资金。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向乙方提供确定的管护区域范围,包括面积、四至界线等相关图表和数据资料。(2)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甲方要求进行作业。(3)甲方负责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的养护管理质量。乙方的绿化养护工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养护资金,养护资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如遇养护林地面积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则应适时增加或减少养护费用,具体内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向乙方提供或协调提供开展林木管护所必需的水电配套等基础条件。甲方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如供水管、排水渠、电缆、作业道等)可由乙方无偿使用,但需乙方负责管理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其他基础设施,乙方应有偿使用并承担相应费用。(6)因乙方原因造成树木、花草等死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补种修复等发生的一切费用;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树木、花草等死亡的,相应的补种修复费用可经双方协商后确定。(7)因任何原因第三方对生态林或与生态林相关事宜有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所赔偿或补偿的对象为甲方;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生态林行使日常管理权。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具有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资格,要在技术、设备等方面满足林木资源养护管理需要。本项目严禁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2)按照合同第五条“管护质量和考核”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管护作业。管护期内不得进行与林木管护无关的作业,不得擅自进行或准许他人进行危害或可能危害林地、林木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活动。(3)对管护区域内林木资源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生态环境安全负总责,遇有区域内突发性或灾害性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对管护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严格制定和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法规、规范,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因乙方作业不当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责任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建立完善的管护班组、岗位职责、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护制度,并交甲方备案。管护员应优先招聘本地人员,且平原生态林雇用本地农民参与生态林管护人数必须达到管护人员总数的60%以上。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及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为保证按时发放管护人员(农民)工资,乙方需遵守《农名工工资发放承诺书》的相关内容,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号及相关的履约保函。(5)组织制定科学的年度管护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后实施。管护方案执行中如有调整,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坚持遇制违法侵占林地情况,消除无立木林地和裸露土地,并逐年安装完善林地围栏,不准使用除草剂。(6)按照市及区县园林绿化局有关要求开展生态林资源调查监测,做好管护范围内生态林固定监测样点的维护和有关监测事项。(7)科学编制管护区域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管护设施设备,按要求及时提交月、季度管护报告及相应进度统计表等。(8)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要求及时采集填报各类专业信息。(9)依据合同约定有权获得相应管护资金,管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第七条其他约定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2.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共同协商决定解决方案。甲乙双方因单方面问题造成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相当于3个月管护费的资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缔约各方协商解决。5.本合同一式四份,各缔约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缔约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附件:1.丰台区生态林管护项目廉政责任书2.丰台区生态林管护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3.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4.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单元详细情况表5.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地块分布图委托方(甲方):(盖章)管护方(乙方)(盖章)负责人:岩负责人:印峻日期:22024年5月1日日期:22024年5月1日附件1:丰台区生态林管护项目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2024年成寿寺街道平原造林养护项目(5-12月)项目地址:分中寺村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管护方(乙方):北京中苑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养护管理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养护管理项目委托方和管护方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养护管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养护管理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养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养护管理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养护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养护管理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养护管理项目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养护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养护管理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养护管理合同的附件,与养护管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终止或解除之日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委托方(甲方):(盖章)管护方(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1日附件2:丰台区生态林管护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名称:2024年成寿寺街道平原造林养护项目(5-12月)项目地址:分中寺村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成寿寺街道办事处管护方(乙方):北京中苑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按照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与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三、乙方施工手续齐全,具有相关部门的许可,方可进行施工。四、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有权向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五、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特点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等活动,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六、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补充生活设施及卫生防疫管理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严格执行上述各项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奖惩的依据。七、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焊工、起重吊运指挥、挂钩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具中的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乙方要采取合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地表沉降,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安全。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组织审核发包人下发的施工图纸,并严格按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施工工艺和工法,否则出现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其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责任以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十二、本责任书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合同履行期间有效。委托方(甲方):(盖章)管护方(乙方):(盖章)负责人:张岩负责人: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1日附件3: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我公司申明并保证,我公司承诺在绿化养护项目中,按时通过银行(不以现金形式)向农民工发放工资,并公示《工资表》、《考勤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出现拖欠工资事件或因此造成人员上访问题,我公司保证立即积极解决,对拖欠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我公司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处罚。我公司承诺,委托方(甲方)可随时动用支付我公司的养护经费用于解决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挚生的所有问题,我公司对此均予以承认,并放弃提出质疑和异议的权利。我公司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公司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承诺人(公司):负责人:2024年5月1日附件4: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单元详细情况表序号地块名称(地块编号)面积(亩)林木现状1A06140090132.6023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2A06140090093.3152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3A061400900437.7607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4A061400900781.7562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5A06140090084.0868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6A0614009002123.8342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7A061400900595.2359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8A06140090156.5622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9A06140090167.5725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0A061400900617.8246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1A06140090143.5411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2A06140090180.4629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3A0614009003179.8456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4A061400900134.7276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5A06140090103.7301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6A06140090114.1851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7A06140090122.6807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8A06140090202.6858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19A061400902110.2161油松椿树元宝枫栾树柳合计622.63备注:1.每个管护单元所包含的地块均详细列出;2.格可根据情况自行添加。附件5:丰台区生态林管护地块分布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木抚育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