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2024)
一、合同编号:4530102HT2024000260101
二、合同名称:翠湖水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运行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KMZC2024-G3-00310-YNMY-0007
四、项目名称:翠湖水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运行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
联系方式:0871-63614372
供应商(乙方):云南中水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书林街134号
联系方式:1388852019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翠湖水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运行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44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翠湖补水泵站、洗马河出水泵站、圆通山引清补水泵站、翠湖公园孢子系统处理站提供运行管理服务。对项目内各站点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构筑物),确保项目顺利运行。
2.合同金额(元):44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翠湖水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运行管理服务合同(0509定稿).pdf
甲方: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乙方:云南中水工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翠湖水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运行管理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翠湖补水泵站及补水管线:翠湖补水泵站内设置3台110kW潜水泵,2用1备。泵站设计流量3.2万m3/d,设计扬程40m。泵站集水池长×宽×高=3.5m×5.0m×7.65m。泵站补水水源为第四水质净化厂尾水和盘龙江水源。泵站采用集中控制方式,采用PLC控制系统,在自控室实现对水泵房设备的启动、停机、运行监视控制、事故处理和管理等功能。翠湖补水管线总长2164.46m,均采用DN600管道,管材除水平定向钻法施工段采用PE100管,管桥段采用钢管外,其余管材均为球墨铸铁管。2.洗马河出水泵站及出水管线:洗马河泵站为一体化预制泵站,埋设于新建洗马河末端西北侧绿化带下。泵站设置3台潜水离心泵,两用一备,三台水泵运行方式为交替循环工作,设计规模1292m3/h,设计扬程14m。洗马河出水经由泵站加压后,沿翠湖南路—洪化桥—富春街—新闻路最终接入篆塘河,出水管线总长1259.01m。3.圆通山引清补水泵站及补水管线:圆通山引清补水泵站为立式多级离心泵,1用1备,单台泵流量Q=40m³/h,扬尘H=65m,功率N=7.5Kw。管线采用DN150管道,线路总长约850m。4.翠湖公园孢子处理站:翠湖公园孢子处理系统(3套孢子处理装置,140立方/台/小时,日处理10080立方/天)、补水配水系统、推流复氧机、高压配电及电控系统、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及湖区水质检测、展示厅系统。二、工作内容为翠湖补水泵站、洗马河出水泵站、圆通山引清补水泵站、翠湖公园孢子系统处理站提供运行管理服务,对项目内各站点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管理以及维修抢修(包括构筑物),确保项目顺利运行。具体工作以甲方委托为准。三、合同价格合同总价暂定为(含税):人民币¥:4400000.00元(大写:肆佰肆拾万元整)。注: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后,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单位按现行行业标准计量计价规则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果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乙方的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则应在合同约定付款日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不得追究甲方责任。四、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2、履约担保的递交: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3、履约担保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服务期结束后,乙方的服务质量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将一次性无息退还;4、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五、服务周期1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且生效后开始计算)。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运行管理服务满足甲方的要求。七、工作要求总体要求:运行管理相关参数及设备须达到设计标准的要求,运行过程中若需调整参数及设备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一)泵站安全管理要求1.泵站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2.泵站不得存在超负荷用电现象及消防通道被堵塞现象;3.每月按时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如实将实际情况进行上报,保持其完好有效;4.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5.对构(建)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井盖、盖板、支架、走道桥、照明设备和防雷电设施等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应保持其完好;6.设备电机外壳接地必须保证良好,确保安全;7.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8.雷雨天气,操作人员在室外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雷电;9.泵站操作人员应随时保证泵站的良好通风条件;10.特种作业时,必须由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在场核对现场人员资格证,人证合一后进行安全交底发放工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方可进行,特种作业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标准。(二)泵站运行管理要求1.管理人员对泵站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进行泵站设备启停、运行过程设备监管、运行数据记录等,建立运行管理记录台账;2.由安全员对各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巡查,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发现问题进行监督整改并做台账记录;3.组织实施高压配电系统巡检维护及预防性试验工作,出具巡检维护台账,在完成高压预防性试验工作后出具试验报告;4.组织实施在线监测系统巡检维护工作,建立在线检测系统维护台账及水质检测台账;5.配置专人实施泵站设备设施巡检维护工作,建立设备设施巡检台账;6.安排维修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维修;7.建立设备设施资产管理台账;8.对各站点的运行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项目运行管理人员熟悉各处理站点的运行工作;9.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展各泵站的启、停工作。特殊情况下,乙方启、停泵站需经甲方同意。(三)重点管理维护内容及技术要求1.翠湖补水泵站(1)翠湖补水泵站为双水源供水(四厂尾水和盘龙江水),供水水源的选择既要考虑水源水质(根据站内安装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评判),同时也要考虑到供水保障率,由于不同时期牛栏江补水量的变化,导致盘龙江(油管桥段)水位起伏较大,当水位低于翠湖补水泵站盘龙江进水口设计水位时,泵站内两台水泵同时运行存在频繁启停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节控制系统各项参数。(2)翠湖补水泵站在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日补水能力应达到设计要求(3.2万方/天),实际补水量以甲方补水需求为准。每月及时向甲方提供水质检测报告,以便于业主对系统的管理。翠湖补水泵站水质监测指标序号指标1悬浮物(SS)2溶解氧3叶绿素a4化学需氧量5总磷6总氮7透明度(3)翠湖补水泵站盘龙江进水口处安装有格栅,可一定程度上拦截盘龙江内水草等异物进入泵站内,但仍需定期清理打捞进水口附近水草,以免影响水泵正常运行。2.圆通山引清补水泵站圆通山引清泵站为抽取圆通山防空洞地下水补给翠湖,采用液位控制,日常维护重点为液位控制仪正常工作。3.翠湖公园孢子处理站翠湖公园孢子处理系统出水水质处理达到设计要求:TP≤0.05mg/L。4.洗马河出水泵站洗马河出水泵站为保障现阶段洗马河水体置换和流通而建设,设计规模为3.1万方/天,泵站为一体式全地下泵站,并在洗马河公园内安装了洗马河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所监测指标根据昆明市河道生态补偿办法中监测的水质指标来确定。洗马河出水泵站水质监测指标序号指标1CODcr2氨氮3总磷泵站配备3台水泵站(2用1备),日常应根据翠湖实际补水量、水位及洗马河景观控制液位调控水泵开启频率及水泵台数,确保洗马河水体景观的水质和景观要求。5.加强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爆管情况,及时关闭阀门,避免造成安全环境隐患。翠湖洗马河连通通道,该通道为翠湖和洗马河的连通通道,设计为双管倒虹吸,管径d700,坡度0.3%,长度117米,从翠湖西路翠湖大沟沟底穿越后接入洗马河。日常应注意对倒虹吸段的定期清理和疏通,保障管道通畅。(四)泵站和处理站维护要求1.设备定期润滑;2.管路设备接口检查;3.电器柜定期除尘;4.电器柜各接头检查及紧定;柜面各仪表正常检查;5.电器柜控制运行功能检查;缺水保护等检查;6.压力反馈控制检查;7.供水泵功能检查;8.加药设备检查;9.泵房照明检查;10.对具有中控的系统,完成PLC柜及人机系统检查(电源及信号传输);11.泵站系统内各类在线仪器仪表功能检查及日常正常使用维护(特殊专项检测设备除外);12.泵池、水渠清洁;13.泵站范围内安全检查(用电、防汛、消防安全等)。(五)管网维护要求1.井盖板清理、上漆、标识;2.井内污水杂物清理及设备设施更换;3.管网巡查(沿线巡查地表可见漏水、影响管网安全的管线附近施工、管网设施的损坏情况,被填埋或未启用管线及阀井的协助查找);4.管道养护、除锈、刷漆、标识、铁丝网保护;5.管道无水缺水、水压小故障基本排查;6.维修要求:专人值守24小时接听报修电话,接到维修信息后及时修复,确保供水正常;7.水质要求:每月完成1次,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8.安全要求:确保运行管理期间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六)人员要求本项目运行管理各站点人员配置,共设4个工种,总共15人,具体配置如下:1.翠湖补水泵站及管网:运行管理人员2人,负责泵站内运行工作;巡检维护人员2人,负责泵站内设备设施及管网巡检维护工作;维修班组,负责泵站及管网相关设备设施维修工作;2.洗马河出水泵站及管网:运行管理人员1人,负责泵站内运行工作;巡检维护人员2人,负责泵站内设备设施及管网巡检维护工作;维修班组,负责泵站及管网相关设备设施维修工作;3.圆通山引清补水泵站及管网:运行管理人员1人,负责泵站内运行工作;巡检维护人员1人,负责泵站内设备设施及管网巡检维护工作;维修班组,负责泵站及管网相关设备设施维修工作;4.翠湖公园孢子处理站:站长1人,运行管理人员3人,负责泵站内运行工作;维修班组,负责泵站相关设备设施维修工作;5.水质监测系统和高压配电系统管理小组2人。(七)泵站管理小组人员工作要求1.泵站值守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有病有事要先请假,不得先离岗后请假;2.考勤以现场检查为准,考勤汇总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许弄虚作假;3.加强通讯管理,所有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听电话,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接听电话,应及时书面或口头说明情况;4.环境卫生实行整体包干,由值守人员进行清理,保证泵站整洁;5.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法令、法规;6.及时清除泵站外墙广告及其他污物;7.值班时间内严禁集群结队,嬉戏打闹,值守人员应维护好本泵房纪律,谢绝非本泵房当班或休息人员进入;8.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确保泵站合理安全运行;9.对泵房的一切建筑物、机电设备、维修机械、起重工具、工作场地等进行安全检查,并保证符合安全要求;10.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施,随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11.高压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必须按要求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等保护措施;12.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健康与安全;13.正确操作使用设备,使设备、工具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减少故障,防止事故发生;14.要按要求停泵、起泵,不违章作业。领导检查要做到“手指口述”,安全确认;15.环境卫生要一日一扫,保持整洁美观。16.按时向运管部反馈泵站情况、数据及动态变化。生产运行记录应如实反映泵站设备设施及生产运行情况;每班应有真实、准确,字迹清晰且用碳素笔填写的值班记录。签字确认后方可上交;17.按时完成临时交待的任务;18.严禁酒后上岗;19.起泵前值守人员应提前进入泵房现场,对设备进行检查,查看运行记录,设备检修情况,检查公用工具、资料应完整齐全;20.接班人员应对交班情况做接班意见记录;21.当遇有事故处理或正在工艺、设备操作过程中,暂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处理后方可交接;并应由交班人员整理工作记录,接班人员确认。(八)管道管理小组人员工作要求1.对损坏的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原因分析、位置判断、处理;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4.施工人员应穿着合格安全帽和工作服,以及其他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5.必须服从政府道路管理部门的指挥,因违章作业受到的处罚,自行承担;6.作业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严禁酒后作业;7.24小时电话值班。接到维修电话后,应在2小时内组织维修队伍到达现场;8.应采取质量优、用时短的施工工艺;9.应根据供水管道的特点,配备足够的人员、材料和机械设备,确保维修工作的及时性;10.施工作业应做好环境保护,严禁渣土、垃圾和污水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11.在市政道路作业时,应确保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做好交通疏导和指挥;12.损坏的管道位于市政主干道,白天不具备维修条件的,应在夜间施工;13.夜间施工必须有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围挡必须粘贴反光条。施工外围放置爆闪灯。(九)维修抢修工作要求相关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管道发生爆管需要进行维修抢修时,乙方在做好应急保护工作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及时完成维修抢修工作,如遇大修等特殊情况,大修产生费用报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流程及成果质量予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发现与协议要求不符,有权向乙方提出置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资料。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为保障有效履行合同内容、便于乙方开展服务工作,甲方负责对外工作协调,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办理道路挖掘合规性手续等。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2.乙方负责按有关规程、规范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要求,并对运行管理服务的质量负责,接受甲方的监督,根据甲方的意见和建议调整工作。3.乙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整体委托给第三方,应按照本协议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工作人员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或乙方工作人员由于非甲方原因致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受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基于特殊原因垫付了赔偿款的,有权向乙方追偿。4.乙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5.乙方应当保证服务工作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工作出现遗漏或者错误,则乙方应无偿进行补充、调整或修改,且对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6.合同终止后,乙方仍应对本合同终止日以前乙方已完成的服务内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及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赔偿责任。7.乙方应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相关服务工作,不包括对接各级政府部门、办理道路挖掘合规性手续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8.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无权暂停服务,由此导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应做好合同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因乙方过错发生安全事故或侵权事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合同价款支付时间、方式(一)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云南中水工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9690188000034434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开户名:云南中水工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80547776(二)合同价款支付1.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合同款项按3个月支付一次的原则进行支付。第4个月向乙方支付前3个月的费用(即合同总价的25%的金额);第7个月向乙方支付第4至第6个月的费用(即合同总价的25%的金额);第10个月向乙方支付第7至第9个月的费用(即合同总价的25%的金额);根据结算审核结果,扣减前9个月已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第10至第12个月的费用。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之前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未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直至乙方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为止。十一、保密义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漏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晓或获得的甲方信息。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以上保密义务为长期,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十二、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1.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服务工作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外,还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服务工作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合同总价款以暂定价为准;审计后最终金额超过暂定价的,以最终金额为准。)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违约方应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其他责任。3.“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的合理控制之外的,不能预见的,或即使预见到亦不能以合理的努力避免的,并且发生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后,使任何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禁止性行政性行为、政府政策因素发生改变或其它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事件。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对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提供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文件,此时双方互不需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互不视为违约。十三、争议的解决双方如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由败诉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用等)。十四、其他约定事项1.甲乙双方如有其他事项需另行约定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所载的双方的地址为双方之真实有效的联系地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保本合同所列联系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真实、有效,发生任何变化,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及在本合同所涉诉讼案件(如发生)中,以合同所列联系地址作为双方联络的依据和诉讼程序送达地址,合同对方或法院以EMS、挂号邮件等方式信息文件送至本合同所列地址的,即视为有效送达对方。以文件接收方在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件被退回的,以退回日期作为送达日期。十五、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款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行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