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磷矿详查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2024)



一、合同编号:52990025532375378863482024000202

二、合同名称:贵州省瓮安县登科磷矿详查合同
三、项目编号:MCHC-DZ-ZG20242024
四、项目名称:贵州省瓮安县登科磷矿详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
地 址:都匀市旺福大厦7楼
联系方式:0854-8321326
供应商(乙方):贵州绿能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5号城市方舟1幢B单元16层1号[新华办事处]
联系方式:1518598651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贵州省瓮安县登科磷矿详查 数量:1.00 单价(元):7679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详见附件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7679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贵州省瓮安县登科磷矿详查项目委托工作合同书.pdf

委托工作合同书项目名称:贵州省会安县登科磷矿详查委托单位(甲方):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承担单位(乙方):贵州绿能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贵州省会安县登科磷矿详查项目委托工作合同书委托单位(甲方):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承担单位(乙方):贵州绿能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4月19日发布的《贵州省安县登科磷矿详查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贵州绿能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贵州省会安县登科磷矿详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地质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实现项目工作目标,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作内容按照《贵州省餐安县登科磷矿详查设计书》要求,完成该项目钻探施工工作。二、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实物工作量工作目标任务和主要实物工作量为:评审通过的《贵州省会安县登科磷矿详查设计书》中:共设计4个钻孔,总进尺4305米。三、工作周期项目工作周期为一年,自2024年01月起至2024年12月止。因不可抗力或当地村民的原因、地质条件复杂等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四、工作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根据项目的中标金额,项目工作经费为:767.97万元(大写:柒佰陆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工作经费须严格控制在预算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工作经费的50%作为项目预付款;2.钻探施工正常开展后,双方视工作进度协商支付进度款,施工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最终结算金额尾款。五、甲方权利义务1.对项目工作方法、工作量、工作质量、经费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乙方进行整改。2.获取项目工作情况资料。3.协调保障项目外部工作环境。4.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过程检查、项目验收。七、乙方权利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和部门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开展工作。2.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项目设计书开展工作。配合和接受甲方组织管理人员和专家的跟踪指导、督导检查,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3.按《贵州省地质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建[2021]91号)等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独立核算、分项列支、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4.按照财政部门项目绩效评估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5.配合完成项目最终结题验收相关工作。26.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资料的保密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7.加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工作过程中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八、合同变更和终止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需变更合同内容时,由双方协商按程序报批确定。合同执行完毕,自然终止。九、相关约定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3.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相应的工作费用;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工作费用,并支付工作总费用5%的违约金。4.乙方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不按照审查通过的项目设计书开展工作,造成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产生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应赔偿甲方。5.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应严格按照预算范围使用项目经费,违反相关规定支出的,甲方有权追回相关费用。7.乙方须指定项目负责人,总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管理。8.乙方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并报甲方备案。3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一、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为签字盖章页以下为签字盖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王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520102905881或代理人(签字或代理人(签字):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沙包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5号城市方舟1幢B单元16层1号电话:0854-8320903电话:0851-8586219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城公司都匀城中支行东支行账号:52001654036050003304账号:52050144360000000229签订时间:2024年4月25日签订地点:贵州省贵阳市5附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包方(甲方):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承包方(乙方):贵州绿能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双达标。特明确乙方的安全责任如下:、项目名称及作业地点(场所)项目名称:贵州省安县登科磷矿详查。作业地点(场所):安县建中镇、银盏镇。二、工作内容本项目中钻探施工工作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包工包料。三、各班组施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先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学习,并按各工种、工序的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交底,强化生产工人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四、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和项目部现场施工员、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安全职责、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六、特殊工种、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七、机械设施设备及运输车辆不存在安全隐患和功能缺陷。八、所有施工人员需配带劳动防护用品。九、负责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并承担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以及疫情防控造成损失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小质斯本好出份自汉方签字即生效,各持参份。本协议核和发包人: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承包人(盖章):贵州绿能星新能源开发有盖章: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24年4月25日附2:项目施工廉洁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贵州省會安县登科磷矿详查钻探施工发包单位(甲方):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承包单位(乙方):贵州绿能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所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5号城市方舟1幢B单元16层1号[新华办事处]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依法组织实施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建设工程保持廉洁的协议书。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对方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报告、申诉、建议处理的权利。第二条申方必须遵守的规定: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施工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情况。4.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5.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1第三条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乙方违反,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对乙方的依法处罚,直至终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4.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赔赔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可向区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通报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执行,接受社会以及双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经审计机关审计结束,结算完毕止。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方: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乙方:贵州绿能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查局物化探总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沙鱼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5号城市方舟1幢B单元16层1号新华办事处]电话:0854-8321326电话:0851-85862190签订日期:2024年4月25日签订日期:2024年4月25日纪检监督电话:0854-822500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磷矿详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