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漏水维修、室外墙地面改造及新做屋檐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2024)



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漏水维修、室外墙地面改造及新做屋檐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1624210200007664-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漏水维修、室外墙地面改造及新做屋檐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624210200007664-XM001
四、项目名称: 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漏水维修、室外墙地面改造及新做屋檐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
地 址: 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1号
联系方式: 69686644
供应商(乙方): 北京宝泽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漏水维修、室外墙地面改造及新做屋檐工程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99.8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5-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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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02漏水维修、室外墙地面--宝泽峰.pdf

合同编号:20241500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发包方: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承包方:北京宝泽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漏水维修、室外墙地面改造及新做屋檐工程项且工程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1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结构类型:1:檐高/跨度:米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承包范围:预算清单内全部内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工程承包造价(含税金额大写):玖拾玖万捌仟元整¥:998000.00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1号法定代表:徐佳电话:010-6962412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怀柔府前街支行账号:338956008823承包方:北京宝泽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宰相庄村西中高路路南200米法定代表:刘继文电话:010-6166857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怀柔支行账号:111501010400134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期1.1本合同工程定于2024年5月20日开工,于2024年6月9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30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30天。1.2本合同施工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本合同施工内容:详见清单内容1.4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应由承包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应当提前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如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则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向发包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继续赔偿。第2条图纸本次工程图纸2套。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负责人:陈胜利;承包方项目经理姓名:徐东青。第4条发包方工作发包方应在开工前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在向承包方移交现场之前负责完成现场准备工作。发包方向承包方移交的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现场内及其空中障碍物的清除,包括青苗、树木赔偿,垃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2)提供水源及接口;(3)提供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4)提供电源及接口;(5)连接现场与市政公共道路的交通通道;(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7)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第5条承包方工作5.1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5.2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5.3承包人应当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义务,对承包人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造成的承包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4承包方购买足额的建筑工程责任险,以保障在施工期间由于意外、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况发生时,有足够的保险赔偿。第6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6.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若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对于承包方不组织、不按要求及规范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且不整改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联项目,发包方有权拒2付相应合同价款或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接到验收申请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第7条设计变更、洽商及合同价款的调整7.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如承包方未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应按照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责任。施工中发生洽商时,承包方要在洽商发生后2天内提出,并以书面形式告志知发包方进行确认,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洽商,承包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变更及洽商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不予审核,结算时一并上报审核。7.2本合同施工所涉及的工程量及单价均按实调整,设计变更、洽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经审计单位确认后(结算时)方可作为结算依据。第8条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价款支付:拨付工程款时间(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造价百分比金额(元)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合同价款的30%299400.00工程施工完成后合同价款的40%399200.0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且承包方支付工程质保金(结算审定金额的3%)后,支付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结算审计完成后确定承包方应在发包方付款前向其开具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发票,如逾期交付发票,则相关不利后果由承包方承担。第9条材料设备的供应9.1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如有,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9.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认为承包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承包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3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并重新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进场,其复验费和退货、重新采购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9.3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双方未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的,增加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减少的费用发包方可以从应该支付的工程费用中扣减。9.4材料均为承包方提供,材料进场前对材料的品牌、质量需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承包方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10条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第11条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实施的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1.1承包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并提交发包方验收合格的,每延迟一日,按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金由发包方在最终结算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补足)。延迟达10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同时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11.2承包方应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应重新施工直至达标,由此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该损失。如果经过重新施工,经发包方验收,工程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则发包方可指定第三方重新施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有权从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补足。11.3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分包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11.4承包方未按发包方的通知期限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延期一日,承包方需4向发包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因承包方延期维修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有权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费用中优先扣除。11.5承包方没有按照设计图纸或与预定计划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造成工程延误或增加成本时,由承包方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除非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12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第13条补充条款如下:1、本工程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具体约定如下:1)、结算时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竣工图纸计算量或工程量确认单)为准(但不包括大于合同标的未办理洽商部分);2)、工程预、结算单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如预算单价未经审计的,则以结算审计单价为准;3)、人工费不得超过施工当期《工程造价信息》相应工种的平均价格;4)、辅材价格参照施工当期《工程造价信息》计取,主材价格施工当期《工程造价信息》有的,参照信息价计取,当期《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市场平均价格计取;5)、取费不得超过定额参考费率。2、本工程费用预结算采用《北京市房屋修维工程预算定额2012》(或《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及相应取费文件编制。3、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合同、结算书、结算书软件版、结算编制说明、竣工图(包括电子版)、材料设备明细表(品牌、型号、规格、供应商座机电话)、工程量确认单(需配套相对应图纸)、工程签证单、工程洽商单等资料一式二份送发包方进行审计,结算送审资料均需经发包方现场负责部门及负责人签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结算金额以审计部门结算金额为准,结算审计费由承包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支付,送审日期按承包方资料最后送齐日为准。4、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本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金额为审计机构审定的竣工结算金额的3%,质保期到期后,承包方向发包方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在14日内会同承包方核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缺陷给发包方带来的损失金额,该损失金额应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发包5方在核实后14日内将剩余保证金全部无息返还给承包方。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因质量问题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承包方应补足差额。5、本工程的质保期:最终竣工验收记录签字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采取补救措施,未及时响应或解决问题的,发包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6、本工程施工期间,如因承包方施工违章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程需要修复、返工或重做的,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工程竣工后,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任何一方人身、财产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7、承包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如有质量问题(不合格),一切由承包方负责,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8、承包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或实际开工的,每迟延一天应向发包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工程竣工期限不予顺延。9、承包方不按照相关规范施工的,每被发现一次,应向发包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10、工程逾期完成的,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移交工程和相关竣工资料的,每迟延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11、合同洽商、变更超过合同预算总价10%后,应签订补充协议。12、工程预算书、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4条附件: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安全生产协议书怀柔京中发包人:承包人: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45月8日签订日期:2024年5月签订日期:2024年20*5.86附件: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承包人:北京宝泽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其中“不正当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索取或接受回扣、赔赔、非法收益等。任何一方都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发包人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未能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项目未能按期竣工,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责任书的有效期延长时间。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五份,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私自更改本责任书约定的任何内容。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到继多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力签订日期:2024年5月9日签订日期:2024年5月日205.88丁海阁安全生产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承包人(乙方):北京宝泽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制定如下安全生产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工程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漏水维修、室外墙地面改造及新做屋檐工程项目二、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1号三、安全范围:工程施工现场及作业人员的操作及其人身安全。四、安全期限:从开工进场之日起至完工退场之日止。五、甲方安全生产权利、责任和义务1、告之乙方对施工工程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告之乙方施工人员应履行甲方规定的相应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整改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3、明确乙方的安全管理目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4、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有权利制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5、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检查,有权提出现场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消除的要求,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6、为乙方施工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六、乙方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1、乙方所提供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相关施工人员应履行甲方规定的相应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3、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学习。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中5、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7、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问题隐患应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落实整改。98、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9、施工人员发生重伤以上重大事故,主动施救并进行处置,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的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10、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做遵纪守法公民。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徐东青_为现场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陈胜利为现场负责人,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七、违约责任1、因乙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达标,未能通过当地机构安全质量达标验收的,由乙方立即整改,直到达到验收标准的。2、乙方施工人员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乙方是施工人员如发生违章行为,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如因此引发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3、甲方日常巡视检查和安全达标检查发现乙方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问题隐患。甲方告之乙方后,乙方未及时落实整改并消除的,甲方有权另派人员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甲方另派人员的整改费用。4、乙方人员以下情况应予清退:1)进行吸毒、聚众赌博、偷盗、寻畔滋事、打架斗欧、破坏项目公共财物的人员;2)连续三次违章、违规、违纪,经教育不思悔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人员;3)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发生争议,可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1、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2、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终止3、本协议书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冷佳(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2024年5月9日5月8日签订日期:2024年02024.5.0丁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漏水维修、室外墙地面改造及新做屋檐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