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警用装备 对讲机 数字对讲机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4-01066
二、合同名称:警用装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省本级-2024-00158
四、项目名称:警用装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建国路15号
联系方式:13892415309
供应商(乙方):湖北威嵘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仙桃市干河办事处交通路58号
联系方式:139869208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对讲机
20(台)
¥3,150.00
¥63,000.00
达到全所范围内使用,与以前采购的并网
合同金额: 63,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警用装备合同.pdf
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4年05月13日
合同编号:WR-202405009采购合同书二〇二四年五月采购合同书甲方:陕西省號镇强制隔离戒毒所乙方:湖北威蝶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陕西省戒毒管理局组织的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4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ZZB-Z-2024053C)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标的及数量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1数字对讲机海能达PD780G台203150.0063000.00合计金额合计金额63000.00元63000.00元63000.00元63000.00元63000.00元二、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陆万叁任元,(¥63000.002、总价中包括产品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1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产品及零部件件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四、货款支付1、本合同无预付款。2、产品交付、调试后,经使用部门按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产品按部门或行业标准)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货款。五、交货、包装与验收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将货物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4、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5、产品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6、产品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2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7、乙方负责产品安装及调试,直至产品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产品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质量标准按照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商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标准为准。3、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本次采购要求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七、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3、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没有侵犯第三方的3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4、如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金额计算。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九、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采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包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用章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份县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陕西省镇强制隔离戒毒所,乙乙方(盖章):湖北威蝶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仙桃市沙嘴街道现代中加科技城5-9-103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桃交通支行021-0664账号:账号:42050162743800000045社会性统一代码:11610000435389980社会性统一代码:91429004MA48B08R3620年5月13年月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制隔离戒毒所警用装备 对讲机 数字对讲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