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展会参展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4000262-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农业展会参展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262
四、项目名称:2024年农业展会参展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成都市蜀锦路68号C栋
联系方式:61883593
供应商(乙方):成都翔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2单元20层2002号
联系方式:134080680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四川省茶博会
1(项)
¥666,000.00
¥666,000.00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金额: 66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农业展会参展服务采购项目 包1.pdf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5月13日
2024年农业展会参展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1012024000262-1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4年4月30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成都翔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4年农业展会参展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262)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第二条合同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4月至展会撤展完成为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明确)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4.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陆仟元整(¥666000.0000元)。该金额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内容甲方所支付的全部金额,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并收到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关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以确保乙方及时顺利地开展合同约定的各项目筹备组织工作。乙方完全履行了合同全部义务,经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合格并通过最终审核且收到符合乙方要求的相关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总额的50%。4.3若项目最终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费用;若项目虽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但经审核乙方存在未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最终审核金额向乙方付款。4.4乙方未按约定提供票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确认,若因财政拨款程序或资金调度等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付款期限顺延,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第五条知识产权及承诺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进行督促,并要求乙方进行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修改、整改,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予以修改、整改。6.2负责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等相关规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6.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6.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7.2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7.3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7.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存在安全隐患等及时排除。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或者乙方工作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7.5如因主办方取消展会、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取消参加展会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展会取消或无法参加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由乙方全部予以退还,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双方因参加展会支出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7.6乙方需针对本项目配备相应的服务团队,履约过程中人员团队应与响应文件中载明配备的人员保持一致,在履约完毕前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换,若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认为乙方确定的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其他成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7.7乙方不得违反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中甲方规定或乙方承诺由乙方承担的责任。7.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要求的最低企业参展数量,以最低数量为标准,乙方每少组织一家企业参展,甲方有权扣除合同金额2%作为违约金;服务结束后,甲方对所有参展企业的满意度调查,如平均满意度低于90%,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8.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8.3除本合同已明确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外,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违约达5次以上或经甲方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甲方支出的其他参展费用,同时还须按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8.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相应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或造成实际参展时间不到展会时间一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甲方支出的其他参展费用,同时还须按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8.5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8.6乙方按照上述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甲方主张权利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其他11.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同。11.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的前提下,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须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甲方: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成都翔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展会参展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