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机起降点采购合同公告(白水县应急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白水县-2024-00034
二、合同名称:林皋初级中学直升机起降点项目
三、项目编号:ZCSP-白水县-2023-00182
四、项目名称:白水县林皋初级中学直升机起降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白水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白水县三马路中段
联系方式:13399131267
供应商(乙方):陕西和元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61号嘉惠小区1幢10714号
联系方式:157691097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工程 直升机起降点建设
1(项)
¥300,000.00
¥300,000.00
白水县林皋镇初级中学直升机起降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直升机简易起降点设计参照机型为Be11407,直升机全尺寸直径=12.68米,最大起飞重量约为2.72吨;最终起飞和进近区(FAT=final approach and take-offarea)尺寸不小于19米,取20米;起降场地尺寸按照28米×28米控制。验收要求: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采购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合同金额: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3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应急局合同300000.pdf
白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05月13日
#idc error#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白水县应急管理局承包人(全称):陕西和元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白水县林皋初级中学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白水县林皋初级中学直升机起降点项目。2.工程地点:白水县林皋镇初级中学3.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524年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_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元);(¥300000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通用合同条款;(3)技术标准和要求;(4)图纸;(5)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七、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白水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二份。甲方:白水县应急管理局乙方:陕西和元实业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贷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栖在盛(签字)地址:白水县雷公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嘉惠小区1幢107141号开户银行:白水县农业银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公园路支行账号:2654010140003991账号:3700025209200011560签订日期2024年1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直升机起降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