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11N75170110720244601 

二、合同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安保)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SZB-2024-097 
四、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安保)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仁和街道运溪路36号
   联系方式:0571-87285052 
   供应商(乙方):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围街道利一路158号世华帝宝大厦2幢2901、2902室-1,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联系方式:15268298178,133361976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常态化看护安保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341510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341510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留置安保标1.pdf

留置安保标1.pdf

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安保)项目(标项一)甲方:杭州市公安局乙方: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地:杭州余杭月13日T月签订日期:2024年口合2024年4月1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公开招标对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安保)项目(标项一)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和_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其中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1;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乙方2)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常态化看护安保服务;1.2.2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1.2.3技术保障:按乙方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承诺保障本合同有效执行:1.2.4服务人员组成:详见附件二;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3415104元(大写:叁佰肆拾壹万伍仟壹佰零肆元人民币)。最终按合同单价、实际到岗人数、服务天数结算,且不超过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包括人员费用、加班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保费、体检费、节日慰问、职务津贴、年终奖金、伙食费、交通费、办公费、服装费、培训费和税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合同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二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合同单价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乙方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_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_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_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州市方当事人签章或者签字时生效。晟杭州市公安集合同专用章乙方1: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会信用代码:1133010000249100XY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35710K住所上城区华光路35号(3)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4幢13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潘雷联系人:郑小华约定送达地址:余杭区运溪路36号约定送达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4幢13楼邮政编码:311000邮政编码:310008电话:0571-87285180电话:13588490838传真:0571-87285051传真:0571-8780361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12398083@qq.com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本级营业部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开户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开户名称: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75182014309888-001004开户账号:77082010418694乙方2: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GNL6491住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58号杭州萧山国际商务中心2幢1804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宇联系人:李像明约定送达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58号杭州萧山国际商务中心2幢1804室邮政编码:311251电话:18875854275传真:0571-85361275电子邮箱:3086975393@qq.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305016135350000113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甲方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甲方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甲方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甲方;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培训和服装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考核表:每月考核表(甲方经办人、审核人、乙方签字盖章);(5)安保人员每日钉钉考勤记录;(6)人员清单:项目实施人员明细清单、安保人员合格体检证明、上岗证、相关工作经历资料、政审材料;(7)安保人员每月社保缴纳清单;(8)日常管理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保密制度;(9)安保人员培训资料(10)人员变更审批表(如有);(11)每月结报清单;(12)日常保密教育台账、单位保密协议、个人安全保密承诺书;(1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预留小微企业比例达到合同总价28%的佐证材料(1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2.19本合同正本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服务要求(一)项目服务内容1.1具体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内按每人每月工作22天测算,计划需要看护安保人员44人(含安保班长1名),承担被管理人员24小时安全管理以及巡控、押解等勤务工作。安保人员上岗后一律执行24小时封闭管理,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换、离岗。(二)结算方式:2.1按安保人员实际到岗人数、服务天数、综合单价及相关考核材料按月结报,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分期支付。2.2安保人员因封闭隔离和甲方要求提前到岗的,驻点后尚未实际上岗开展工作,且驻点已满24小时的,按天进行考勤考核;正式上岗前,因不符合甲方需求被退返和主动离职的,不予结算费用。2.3安保人员按连续上岗6小时作为一天计算,根据综合单价、实际使用人数进行结算。(三)主要服务要求:3.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派出安保人员,协助甲方做好指定区域和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干涉甲方内部管理和内部行政事务及纠纷。3.2安保人员素质要求(1)安保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安保从业规范,进驻甲方场地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遵纪守法、着装整洁、礼貌待人、认真负责。(2)安保个人素质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要求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无不良嗜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安保人员正式上岗前,乙方需提供安保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政审材料。(3)安保人员在上岗前均具有保安员上岗证。(4)安保人员需准时参加交接班、集合训练、培训学习;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矿工、游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看书、报、杂志、手机,玩游戏或在岗位上吃零食,抽烟等),在规定时间外使用手机、私藏手机,拍摄音视频甚至私自传播的;执勤期间按规定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民警,不得擅自做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所;服从所领导、民警、班队长工作安排;注重个人卫生及形象,不得留长发、化浓妆、带夸张首饰,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卫生;按时洗漱、就痘,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谎报、满报、漏报个人信息,隐藏个人身体疾病;不得违反保密、涉酒、涉赌等禁止性规定,违反保密规定、法律法规,不得接触、打听涉密敏感信息。3.3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包含在44名安保人员中):乙方需安排项目负责人一名,协助甲方做好队伍管理及保障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类似安保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安保班长:乙方需安排安保班长一名,安保班长应有类似安保项目安保班长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安保班长需加强对安保队伍的管理,确保安保队伍无违规事件发生。看护安保:原则上要求年龄5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经报甲方书面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3.4乙方的现行营运状况要求(1)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构架,严格的管理细则和岗位责任制度。(2)具有提供完善的后勤管理和保障服务的能力。(3)具有针对临时任务的应对能力。3.5对乙方的其他说明(1)服务期限内,甲方将提供乙方安保人员备勤休息用房及必要的办公家具,伙食由乙方自行解决。(2)乙方负责为看护安保人员配备统一的工服,工服样式需经甲方确认。服装标准:按季配备相应的春秋装、夏装、冬装各1套。(3)乙方有岗前和岗位培训机构,派驻安保需100%经过岗前安保业务培训,岗前培训课时不少于8课时,培训合格才能上岗;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岗位培训、组织文体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4)鉴于保安人员封闭管理的特殊性,乙方需做好管理组织协调、人员排班、人员队伍稳定等工作,确保安保服务工作正常开展。(5)甲方将对乙方推荐的安保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方能上岗。(6)乙方应确保安保人员队伍稳定,如有特殊需要,更换人员需提前15个工作日报甲方书面同意,更换人员资历须不低于投标时人员资历,并确保任何时候无人员缺位现象发生。如有安保服务人员无法胜任工作或缺位,甲方要求乙方替换安保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将替换安保服务人员信息资料提供给甲方,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并在48小时内保证人员到位,达到甲方要求为止。(7)乙方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并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8)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督促管理安保人员服从甲方管理要求,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9)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杭州市相关规定,为所有安保服务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保证在承包期内其安保服务人员最低月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支付加班工资。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加班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保费、体检费、节日慰问、职务津贴、年终奖金、伙食费、交通费、办公费、服装费、培训费和税费等)均包含在合同价中。(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在服务期内,乙方派遣的安保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安保人员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等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安保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11)全部服务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费用由乙方负责),体检材料需交甲方备案。(12)保密要求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不得将掌握的任何有关甲方信息透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等(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如发生泄密责任,甲方将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应当对乙方及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安全保密教育,组织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明确具体安全管理内容、安全保密义务和责任。乙方及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要求,构成违法犯罪的,甲方应当及时报送本级政府采购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使用、存储、处理文档资料和数据。合同终止时,应当交还全部甲方资料和数据。(13)乙方需针对本项目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保职责、例会制度等)、内部岗位责任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管理运作制度(包括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化服务制度等)、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等)、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和防范措施、保密制度等。(14)乙方应按照甲方各项内部防控实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15)乙方承诺按采购需求明确的标准提供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因面试、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且乙方不得再次推荐。(16)乙方承诺派遗看护安保44人,且不能与乙方承接的其他项目兼任。!经发现,将提请财政以提供虚假资料予以废标,并列入黑名单,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附件一:每月考核表乙方履行对服务全流程服务内容及其相关的服务项目,甲方负责乙方的管理指导、验收考核等职责,督促其履行合同。本考核以月为考核周期,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甲方按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每扣除1分处以100元违约金;当月考核结果低于80分(不含)的,应主动接受甲方约谈,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及递交书面整改报告。当月考核结果低于70分(不含)的,视为不合格,如乙方经甲方考评两次不合格或乙方应递交书面整改报告而未予提交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考核周期内重复出现相同扣分情形,累计计算扣除分值。每月考核表(2024年月)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考核项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当月扣分合计备注供应商管理1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变更安保人员的。每人/每次扣1分供应商管理2安保人员存在缺位的。每人每次/每天扣1分供应商管理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录、提供安保人员的、将黑名单人员再次提供给甲方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供应商管理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安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体检、政审等证明材料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供应商管理5未照投标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安员上岗证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供应商管理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落实安保人员伙食、服装等保障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7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整理完善安保人员台账资料,提供给甲方的。8未按月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等材料的。安保队员考勤内务1上班期间迟到、早退、旷工的,无故不按时参加交接班、集合训练、培训学习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2非在岗时间,无故游动到其他岗位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3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杂志、手机,玩游戏或在岗位上吃零食,抽烟等。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4不注重个人卫生、形象、留长发、化浓妆、带夸张首饰等;宿舍内自身物品摆放散乱、环境卫生保持差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5未按规定时间洗漱、熄灯就,或熄灯后大声喧哗,影响其他队员休息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6未按甲方规定做好相应防护措施,思想放松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7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8未经民警或队长批准擅自离所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9其他违反甲方考勤、内务管理规定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1执勤期间,未按规定汇报且记录,擅自做主处理事情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2不服从所领导、民警、班队长工作安排,影响队伍管理。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3谎报、满报、漏报个人信息,隐藏个人身体疾病。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4在规定时间外使用手机、私藏手机,拍摄音视频甚至私自传播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5未按照规范操作说明致使甲方场地、设备损毁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67未经允许,擅自与被管理人员交流的。违反甲方内部管理规定,安保人员当月个人绩效考核扣分达到5分及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8违反甲方内部管理规定,被甲方辞退的。9其他违反甲方内部管理规定的。违规违纪1违反涉酒、涉赌等禁止性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违规违纪2安保人员违规问题被上级职能部门通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违规违纪3通风报信等追究法律刑事责任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违规违纪4打架斗欧、聚众赌博等情节严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其他其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预留小微企业比例达到合同总价28%的佐证材料: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乙方按承诺预留中小企业比例应达到合同总价的100%且预留小微企业比例应达到合同总价的28%,若未达到此要求,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报送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追究相关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其他其他2乙方投入的安保人员不能与其他承接的项目重复兼任。一经发现,将提请财政以提供虚假资料予以废标,并列入黑名单,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他其他3乙方发生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除每发生一次扣除违约金10000元/次外,甲方将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合计合计合计100当月考核得分当月考核得分当月考核得分当月考核得分分分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idc error#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安保)项目(标项一)甲方:杭州市公安局乙方: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地:杭州余杭月13日T月签订日期:2024年口合2024年4月1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公开招标对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安保)项目(标项一)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和_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其中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1;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乙方2)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常态化看护安保服务;1.2.2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1.2.3技术保障:按乙方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承诺保障本合同有效执行:1.2.4服务人员组成:详见附件二;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3415104元(大写:叁佰肆拾壹万伍仟壹佰零肆元人民币)。最终按合同单价、实际到岗人数、服务天数结算,且不超过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包括人员费用、加班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保费、体检费、节日慰问、职务津贴、年终奖金、伙食费、交通费、办公费、服装费、培训费和税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合同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二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合同单价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乙方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_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_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_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州市方当事人签章或者签字时生效。晟杭州市公安集合同专用章乙方1: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会信用代码:1133010000249100XY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35710K住所上城区华光路35号(3)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4幢13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潘雷联系人:郑小华约定送达地址:余杭区运溪路36号约定送达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4幢13楼邮政编码:311000邮政编码:310008电话:0571-87285180电话:13588490838传真:0571-87285051传真:0571-8780361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12398083@qq.com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本级营业部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开户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开户名称:杭州市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75182014309888-001004开户账号:77082010418694乙方2: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GNL6491住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58号杭州萧山国际商务中心2幢1804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宇联系人:李像明约定送达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58号杭州萧山国际商务中心2幢1804室邮政编码:311251电话:18875854275传真:0571-85361275电子邮箱:3086975393@qq.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浙江德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305016135350000113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甲方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甲方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甲方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甲方;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培训和服装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考核表:每月考核表(甲方经办人、审核人、乙方签字盖章);(5)安保人员每日钉钉考勤记录;(6)人员清单:项目实施人员明细清单、安保人员合格体检证明、上岗证、相关工作经历资料、政审材料;(7)安保人员每月社保缴纳清单;(8)日常管理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保密制度;(9)安保人员培训资料(10)人员变更审批表(如有);(11)每月结报清单;(12)日常保密教育台账、单位保密协议、个人安全保密承诺书;(1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预留小微企业比例达到合同总价28%的佐证材料(1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2.19本合同正本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服务要求(一)项目服务内容1.1具体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内按每人每月工作22天测算,计划需要看护安保人员44人(含安保班长1名),承担被管理人员24小时安全管理以及巡控、押解等勤务工作。安保人员上岗后一律执行24小时封闭管理,非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换、离岗。(二)结算方式:2.1按安保人员实际到岗人数、服务天数、综合单价及相关考核材料按月结报,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分期支付。2.2安保人员因封闭隔离和甲方要求提前到岗的,驻点后尚未实际上岗开展工作,且驻点已满24小时的,按天进行考勤考核;正式上岗前,因不符合甲方需求被退返和主动离职的,不予结算费用。2.3安保人员按连续上岗6小时作为一天计算,根据综合单价、实际使用人数进行结算。(三)主要服务要求:3.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派出安保人员,协助甲方做好指定区域和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干涉甲方内部管理和内部行政事务及纠纷。3.2安保人员素质要求(1)安保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安保从业规范,进驻甲方场地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遵纪守法、着装整洁、礼貌待人、认真负责。(2)安保个人素质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要求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无不良嗜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安保人员正式上岗前,乙方需提供安保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政审材料。(3)安保人员在上岗前均具有保安员上岗证。(4)安保人员需准时参加交接班、集合训练、培训学习;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矿工、游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看书、报、杂志、手机,玩游戏或在岗位上吃零食,抽烟等),在规定时间外使用手机、私藏手机,拍摄音视频甚至私自传播的;执勤期间按规定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民警,不得擅自做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所;服从所领导、民警、班队长工作安排;注重个人卫生及形象,不得留长发、化浓妆、带夸张首饰,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卫生;按时洗漱、就痘,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谎报、满报、漏报个人信息,隐藏个人身体疾病;不得违反保密、涉酒、涉赌等禁止性规定,违反保密规定、法律法规,不得接触、打听涉密敏感信息。3.3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包含在44名安保人员中):乙方需安排项目负责人一名,协助甲方做好队伍管理及保障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类似安保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安保班长:乙方需安排安保班长一名,安保班长应有类似安保项目安保班长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安保班长需加强对安保队伍的管理,确保安保队伍无违规事件发生。看护安保:原则上要求年龄5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经报甲方书面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3.4乙方的现行营运状况要求(1)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构架,严格的管理细则和岗位责任制度。(2)具有提供完善的后勤管理和保障服务的能力。(3)具有针对临时任务的应对能力。3.5对乙方的其他说明(1)服务期限内,甲方将提供乙方安保人员备勤休息用房及必要的办公家具,伙食由乙方自行解决。(2)乙方负责为看护安保人员配备统一的工服,工服样式需经甲方确认。服装标准:按季配备相应的春秋装、夏装、冬装各1套。(3)乙方有岗前和岗位培训机构,派驻安保需100%经过岗前安保业务培训,岗前培训课时不少于8课时,培训合格才能上岗;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岗位培训、组织文体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4)鉴于保安人员封闭管理的特殊性,乙方需做好管理组织协调、人员排班、人员队伍稳定等工作,确保安保服务工作正常开展。(5)甲方将对乙方推荐的安保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方能上岗。(6)乙方应确保安保人员队伍稳定,如有特殊需要,更换人员需提前15个工作日报甲方书面同意,更换人员资历须不低于投标时人员资历,并确保任何时候无人员缺位现象发生。如有安保服务人员无法胜任工作或缺位,甲方要求乙方替换安保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将替换安保服务人员信息资料提供给甲方,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并在48小时内保证人员到位,达到甲方要求为止。(7)乙方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并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8)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督促管理安保人员服从甲方管理要求,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9)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杭州市相关规定,为所有安保服务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保证在承包期内其安保服务人员最低月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支付加班工资。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加班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保费、体检费、节日慰问、职务津贴、年终奖金、伙食费、交通费、办公费、服装费、培训费和税费等)均包含在合同价中。(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在服务期内,乙方派遣的安保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安保人员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等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安保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11)全部服务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费用由乙方负责),体检材料需交甲方备案。(12)保密要求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不得将掌握的任何有关甲方信息透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等(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如发生泄密责任,甲方将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应当对乙方及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安全保密教育,组织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明确具体安全管理内容、安全保密义务和责任。乙方及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要求,构成违法犯罪的,甲方应当及时报送本级政府采购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使用、存储、处理文档资料和数据。合同终止时,应当交还全部甲方资料和数据。(13)乙方需针对本项目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保职责、例会制度等)、内部岗位责任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管理运作制度(包括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化服务制度等)、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等)、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和防范措施、保密制度等。(14)乙方应按照甲方各项内部防控实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15)乙方承诺按采购需求明确的标准提供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因面试、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且乙方不得再次推荐。(16)乙方承诺派遗看护安保44人,且不能与乙方承接的其他项目兼任。!经发现,将提请财政以提供虚假资料予以废标,并列入黑名单,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附件一:每月考核表乙方履行对服务全流程服务内容及其相关的服务项目,甲方负责乙方的管理指导、验收考核等职责,督促其履行合同。本考核以月为考核周期,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甲方按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每扣除1分处以100元违约金;当月考核结果低于80分(不含)的,应主动接受甲方约谈,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及递交书面整改报告。当月考核结果低于70分(不含)的,视为不合格,如乙方经甲方考评两次不合格或乙方应递交书面整改报告而未予提交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考核周期内重复出现相同扣分情形,累计计算扣除分值。每月考核表(2024年月)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运维及办案业务费项目考核表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考核项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当月扣分合计备注供应商管理1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变更安保人员的。每人/每次扣1分供应商管理2安保人员存在缺位的。每人每次/每天扣1分供应商管理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录、提供安保人员的、将黑名单人员再次提供给甲方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供应商管理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安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体检、政审等证明材料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供应商管理5未照投标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安员上岗证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供应商管理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落实安保人员伙食、服装等保障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7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整理完善安保人员台账资料,提供给甲方的。8未按月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等材料的。安保队员考勤内务1上班期间迟到、早退、旷工的,无故不按时参加交接班、集合训练、培训学习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2非在岗时间,无故游动到其他岗位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3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杂志、手机,玩游戏或在岗位上吃零食,抽烟等。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4不注重个人卫生、形象、留长发、化浓妆、带夸张首饰等;宿舍内自身物品摆放散乱、环境卫生保持差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5未按规定时间洗漱、熄灯就,或熄灯后大声喧哗,影响其他队员休息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6未按甲方规定做好相应防护措施,思想放松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7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8未经民警或队长批准擅自离所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考勤内务9其他违反甲方考勤、内务管理规定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1执勤期间,未按规定汇报且记录,擅自做主处理事情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2不服从所领导、民警、班队长工作安排,影响队伍管理。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3谎报、满报、漏报个人信息,隐藏个人身体疾病。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4在规定时间外使用手机、私藏手机,拍摄音视频甚至私自传播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5未按照规范操作说明致使甲方场地、设备损毁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安保队员内部管日理规定67未经允许,擅自与被管理人员交流的。违反甲方内部管理规定,安保人员当月个人绩效考核扣分达到5分及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8违反甲方内部管理规定,被甲方辞退的。9其他违反甲方内部管理规定的。违规违纪1违反涉酒、涉赌等禁止性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违规违纪2安保人员违规问题被上级职能部门通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违规违纪3通风报信等追究法律刑事责任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违规违纪4打架斗欧、聚众赌博等情节严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其他其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预留小微企业比例达到合同总价28%的佐证材料: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乙方按承诺预留中小企业比例应达到合同总价的100%且预留小微企业比例应达到合同总价的28%,若未达到此要求,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报送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追究相关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其他其他2乙方投入的安保人员不能与其他承接的项目重复兼任。一经发现,将提请财政以提供虚假资料予以废标,并列入黑名单,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他其他3乙方发生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除每发生一次扣除违约金10000元/次外,甲方将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合计合计合计100当月考核得分当月考核得分当月考核得分当月考核得分分分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项目经办人(签字):甲方项目审核人(签字、盖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日期#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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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维及办案业务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