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车辆保险 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2024)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保险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保险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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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PEBS202415279001008356
二、合同名称:保险合同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4]04727号
四、项目名称:车辆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方式:835363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
联系方式:133470626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保险服务
3(份)
¥1,183.33
¥3,549.98
车辆保险。
合同金额: 3,549.98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肆拾玖元玖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318.21(475强险保单).jpg
1093.87(475强险保单).jpg
1137.9(475强险保单).jpg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
2024年05月14日
附件:1318.21(475强险保单).jpg1093.87(475强险保单).jpg1137.9(475强险保单).jpg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本保单属于个人营销业务,营销员为:杨春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EEDZAPICC投保验证码回填时间:中国人民保险收费确认时间:2024-04-0809:18内:15002400016286投保确认时间:2024-04-0809:18保险单号:PDZA20241527000003生成保单时间:2024-04-0809:18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1152700588812594U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0****7444联系电话地址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使用性质客车机动车种类客车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蒙K0852警LFV2A11G173050821识别代码(车架号)1788570.000千克核定载质量5人核定载客厂牌型号捷达FV7160CiFE3轿车2008-01-24登记日期68.0000KW功率排量1.5950L18,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责任限额180,000元1,8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整备质量代收车船税当年应缴11152700588812594U纳税人识别号1,105,00¥:0.00元滞纳金¥:0.00元往年补缴¥:0.00元(¥: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开具税务机关266002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特别约定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3634445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保险人邮政编码:01700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设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鄂尔苏平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服务电话:95518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11152700588812594U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150****7444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您可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使用性质客车客车机动车种类客车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2警通过公司官点通保集信息LFV2A11G173050821识别代码(车架号)178857发动机号码核定载质量0.000千克5人核定载客厂牌型号2008-01-24捷达FV7160CiFE3轿车登记日期功率68.0000KW排量18,000元1.5950L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诉讼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纳税人识别号11152700588812594U1,105,00整备质量代收车船税¥:0.00元¥:0.00元滞纳金往年补缴¥:0.00元当年应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66002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特别约定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厂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重要提示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3634445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设份有限公司保险人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鄂尔苏平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电子保单专用量核保:自动核保制单:张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本保单属于个人营销业务,营销员为:杨春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EEDZAA612PICC3投保验证码回填时间:中国人民保险收费确认时间:2024-04-0809:18内:1500240001628656投保确认时间:2024-04-0809:18保险单号:PDZA202415270000039680生成保单时间:2024-04-0809:18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地址号牌号码地址号牌号码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机动车种类客车客车联系电话使用性质联系电话使用性质150****7444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150****7444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SGA0745SGA0745SGA0745SGA0745SGA0745识别代码(车架号)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被保险机动车厂牌型号被保险机动车厂牌型号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核定载客5人5人核定载质量核定载质量0.000千克0.000千克排量排量2.3510L功率93.0000KW93.0000KW登记日期登记日期2008-01-242008-01-24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1,800元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100元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5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整备质量1,830,001,830,001,830,001,830,00纳税人识别号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当年应缴¥:0.00元¥:0.00元¥:0.00元¥:0.00元往年补缴¥:0.00元¥:0.00元¥:0.00元¥:0.00元¥:0.00元带纳金带纳金带纳金¥:0.00元¥:0.00元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0.00元)(¥:0.00元)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266002厂266002厂266002厂266002厂开具税务机关开具税务机关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品险股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4-04-08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以上三种渠道联系本公司敬的客户,您可通过本公司官网(ww,picc,com95518客服电话或期近的营业网点查询保险单信息保险人核保:自动核保电子保单专用靠制单:张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本保单属于个人营销业务,营销员为:杨春原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EEDZAA6120PICC投保验证码回填时间:中国人民保险收费确认时间:2024-04-0809:18内:1500240001629922投保确认时间:2024-04-0809:18保险单号:PDZA202415270000039679生成保单时间:2024-04-0809:18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联系电话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179389识别代码(车架号)LFV2A11G373051887发动机号码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5警捷达FV7160CiFE3轿车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厂牌型号功率68.0000KW登记日期排量1、5950L150****7444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0.000千克2008-01-24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8000元1,800元100元-5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整备质量1,105,001,105,001,105,00纳税人识别号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代收车船税当年应缴¥:0.00元¥:0.00元¥:0.00元往年补缴¥:0.00元带纳金带纳金带纳金¥: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0.00元)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266002266002266002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互联网销售画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大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0224439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若对家取技具有异议请通过以上三油集道联系本公司。经餐的赛户”普。通过本人司官网Gww.,picc,com)95518t服电话或题近的营业网点查询保险单信息。重要提示保险人门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电子保单专用单核保:自动核保制单:张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本保单属于个人营销业务,营销员为:杨春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EEDZAPICC投保验证码回填时间:中国人民保险收费确认时间:2024-04-0809:18内:15002400016286投保确认时间:2024-04-0809:18保险单号:PDZA20241527000003生成保单时间:2024-04-0809:18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1152700588812594U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0****7444联系电话地址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使用性质客车机动车种类客车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蒙K0852警LFV2A11G173050821识别代码(车架号)1788570.000千克核定载质量5人核定载客厂牌型号捷达FV7160CiFE3轿车2008-01-24登记日期68.0000KW功率排量1.5950L18,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责任限额180,000元1,8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整备质量代收车船税当年应缴11152700588812594U纳税人识别号1,105,00¥:0.00元滞纳金¥:0.00元往年补缴¥:0.00元(¥: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开具税务机关266002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特别约定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3634445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保险人邮政编码:01700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设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鄂尔苏平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服务电话:95518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11152700588812594U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150****7444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您可地址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使用性质客车客车机动车种类客车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K0852警通过公司官点通保集信息LFV2A11G173050821识别代码(车架号)178857发动机号码核定载质量0.000千克5人核定载客厂牌型号2008-01-24捷达FV7160CiFE3轿车登记日期功率68.0000KW排量18,000元1.5950L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诉讼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纳税人识别号11152700588812594U1,105,00整备质量代收车船税¥:0.00元¥:0.00元滞纳金往年补缴¥:0.00元当年应缴(¥: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66002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特别约定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厂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重要提示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952539093634445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设份有限公司保险人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鄂尔苏平公司签单日期:2024-04-08邮政编码:017000服务电话:95518电子保单专用量核保:自动核保制单:张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本保单属于个人营销业务,营销员为:杨春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EEDZAA612PICC3投保验证码回填时间:中国人民保险收费确认时间:2024-04-0809:18内:1500240001628656投保确认时间:2024-04-0809:18保险单号:PDZA202415270000039680生成保单时间:2024-04-0809:18被保险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700588812594U地址号牌号码地址号牌号码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阿镇泰康东街东乌铁路公司一楼蒙K0851警机动车种类客车客车联系电话使用性质联系电话使用性质150****7444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150****7444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SGA0745SGA0745SGA0745SGA0745SGA0745识别代码(车架号)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LGWFF3A588B000064被保险机动车厂牌型号被保险机动车厂牌型号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长城CC6460KM23旅行车手核定载客5人5人核定载质量核定载质量0.000千克0.000千克排量排量2.3510L功率93.0000KW93.0000KW登记日期登记日期2008-01-242008-01-24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1,800元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责任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100元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5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475.00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期间自2024年04月09日0时0分起至2025年04月08日24时0分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诉讼整备质量1,830,001,830,001,830,001,830,00纳税人识别号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11152700588812594U当年应缴¥:0.00元¥:0.00元¥:0.00元¥:0.00元往年补缴¥:0.00元¥:0.00元¥:0.00元¥:0.00元¥:0.00元带纳金带纳金带纳金¥:0.00元¥:0.00元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代收车船税合计(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00元)(¥:0.00元)(¥:0.00元)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1266002厂266002厂266002厂266002厂开具税务机关开具税务机关开具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1.根据国税总局要求,保险行业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值税,以上保险费为含税价,应税产品的税率为6%,具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我司各网点。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特别约定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3.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杨春原、13474875604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本保单投保人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治安分局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47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448.11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重要提示元,增值税额总计:26.89元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15002404168253909148933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险 车辆保险 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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