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构架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公路管理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公路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市经济开发区路海铁艺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公路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71101000011925108
五、合同编号:11NMB1105373202410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建筑物构架工程
详见附件

1.0
139891
139891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谢小伟
联系电话:0902-6739359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红星东路1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建筑物构架工程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105373202410201).pdf

合同编号:11NMB1105373202410201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公路管理局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市经济开发区路海铁艺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经济开发区路海铁艺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经济开发区路海铁艺店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经济开发区路海铁艺店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建筑物构架工程--品牌:1项139891.00139891.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39891.00139891.00139891.00139891.00139891.00139891.00139891.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拾叁万玖仟捌佰玖拾壹元整壹拾叁万玖仟捌佰玖拾壹元整壹拾叁万玖仟捌佰玖拾壹元整壹拾叁万玖仟捌佰玖拾壹元整壹拾叁万玖仟捌佰玖拾壹元整壹拾叁万玖仟捌佰玖拾壹元整壹拾叁万玖仟捌佰玖拾壹元整二、付款方式支付方式:项目完工后,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全部款。三、服务条款四、甲方义务和责任甲方:1、甲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应承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并应承担由于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应允许乙方延长相应工期。3、甲方在接到乙方交工验收报告后,在符合交工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交工验收。4、当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无力按质量、安全、文明等标准返修或改进,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场,并由甲方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1、乙方在执行本工程合同全过程中应遵守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1/3因乙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同时应承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承担由于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2、乙方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3、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及时进场施工,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4、乙方雇用人员应订立劳务合同,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规定,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务人员的工资,如有拖欠或克扣情况,甲方有权从其工程款中直接给予支付。因信誉问题,以后单位的工程不予由其施工。5、乙方应为本合同的施工建立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检体系,建立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监控,完备检验手续,对现场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应负责工程移交前的照管和维护工作,如有损坏及时维修,确保工程正式移交时不受到损坏。7、乙方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保障其雇佣的人员的合法权益。8、乙方保证具备合同项的施工资质并负责安排有相关专业技能的员工进行施工,承担员工的食宿、交通等所有费用,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等意外事件,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的法律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9、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保护工作。甲方不负责对乙方在工地材料的保管工作,遗失均由乙方承担五、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合同20%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一切维权合理支出均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生效2/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账号:账号:90808010010001612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园路支行电话:电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九、其他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园路支行账号:,账号:90808010010001612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物构架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