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育矫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SMZCZ-20249D-1

二、合同名称:专门学校学生教育矫治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SMZCZ-20249D-1

四、项目名称:专门学校学生教育矫治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神木市府阳路1号
联系方式:13892225239
供应商(乙方):陕西福港美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明德门支行
联系方式:177929485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870000
1(项)
¥2,798,000.00
¥2,798,000.00
教育矫治服务

合同金额: 2,7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16日
履约地点:第十六中学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作办学协议.pdf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05月17日

合作办学协议书甲方: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八楼授权代表人乙方:陕西福港美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50号长江丰泽园1幢1单元2211室法定代表人:m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专门教育与收容教养等配套衔接,建立科学有效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教育感化、矫治挽救有严重不良行为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努力培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继续合作办学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项目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双方合作办学名称为“神木市第十六中学”—1-1(原神木市星光学校)2.学校地址。神木市西沙街道麻家塔社区麻家塔村。3.办学性质。神木市第十六中学为神木市人民政府和陕西福港美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开办的一所,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专门学校,属于财政全额预算的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4.招生对象。招收符合以下条件的神木籍学生: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和检察机关决定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学生。5.招生规模。学校实行男女学生分班、分类管理,每个教学班不超25名学生,学生总数不超100人。6.师资构成。(1)校长、非心理矫治管理人员、文化类课程教师由市教体局选派。(2)生活老师、后勤人员及保安由学校聘用。(3)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由陕西福港美心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人数选派。(4)公安民警由市公安局选派。(5)医务人员由市卫健局选派。(6)市政府为学校提供足额的教师编制。第二条合作项目管理模式--2—I1.神木市第十六中学按照“政府主导、公益办学”的原则举办。2.甲方负责学校的基础建设、管理和运营,通过向乙方购买资源服务的形式,由乙方负责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矫治等具体工作。3.神木市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学校建设、教学、管理等相关事宜。指导委员会由市政法委、公安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单位和群团组织相关人员,专门学校校长,以及相关心理专家、律师、公益人士等组成,办公室设在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为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专门教育工作,制定规划和措施,促进专门教育改革发展。4.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依法行使有关权利、承担相关义务,代表学校方与乙方团队搞好合作,紧紧围绕教育矫治这一中心工作,抓好经费、后勤等各项保障落实,配合与支持乙方团队工作,双方形成联合机制,实现统一整体合力。学校校长由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选拔推荐,神木市人民政府任命;心理专业副校长由陕西福港美心理咨询有限公司选派,法制副校长由市政法委、司法局联合选派,德育副校长、总务副校长由市教体局选派,副校长由市教体局统一聘-3-任。甲方选派的校长、副校长任期为三年,届满后经履行相关程序并考核合格后可连任。5.学校参照寄宿制学校,实行教育与生活合一的封闭式运行管理模式。第三条合作期限1.双方合作期限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服务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在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双方商定可以续签,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如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服务企业需相应执行或解除协议。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学校的规划、建设和维修改造,对合作办学业务进行监督、指导,并对乙方教育教学和管理矫治成果进行评估,若合作期内在甲方(学校方)积极配合支持的情况下,因乙方管理、教学出现教育矫治效果低下及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2)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教学环境和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修改造和更新补充。(3)按照政策规定为学校提供绩效考核经费,支持学校自主使用该项经费奖励优秀教职员工。(4)划拨师资等培训经费,支持学校制定培训计划和自主使用培训经费。(5)为甲方选派的全职在岗人员提供本地区事业单位—4-I编制,并交纳由学校承担的相关社保费用。(6)将甲方派出人员纳入本地区教体系统干部职工培训、考核、人才储备及各种荣誉评定体系内。(7)负责按预算为学校提供一切办学经费。具体如下:a.根据原协议经费支付条款,续签合作协议,甲方将不再向乙方支付资源服务费,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教育矫治管理费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12.8万元整)b.学生公用经费由甲方按照20000元/年/生预算拨付,学生不足50名时,以50名核算公用经费。学生免补资金、在编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全部由市财政参照神木市农村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就高拨付。c.公安民警和医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原所在单位按照适当高于同类人员标准发放。d.由陕西福港美心理咨询有限公司选派的心理专业副校长、心理专家、心理健康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实行年薪制(在编人员不实行年薪制)其税前年薪由甲方分别按照30万元、40万元、25万元予以预算,实施月量化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兼职人员视人数及工作情况按每人每年5万元整体预算,根据工作考核予以发放。e.市财政设立专门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和合作办学团队的日常运行所需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I(1)负责学校日常的心理教学、心理矫治、团队建设和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2)对学校的规划设计,教育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3)定期向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学校运营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甲方、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4)依法接受甲方或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教育质量、矫治成果、运营管理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按照督导考核要求进行改进、提升。(5)负责按照合作协议约定为学校选派心理专业副校长、心理专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选派上述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心理咨询专业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且有三年以上心理教育工作经历。乙方配合甲方、和学校做好这部分人员的思想教育、管理考核工作。第五条经费支付方式教育矫治管理费每年分两期支付,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60%,剩余费用根据考核结果在协议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乙方选派人员的工资由学校按月发放,工资额的20%按照学校学期量化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第六条教育矫治效果——61.离校评估。6—24个月时间内达到《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评估标准》,在学生离校时进行评估,离校矫治率(按照《个体学生教育矫治方案》计划离校学生中,所达到矫治标准的比例;非计划内离校生不计入。)不低于于80%。2.进度评估。按照《个体学生教育矫治方案》进度进行评估。第七条相关法律事项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不得单方面擅自解除约定。2.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约定内容,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同时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合作办学期间,如乙方未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剩余合作年限内教育管理费。4.合作办学期间,学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依法依规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助教捐赠。以学校法人名义获得的捐赠及由此而带来的所有资产增值,其所有权归属神木市第十六中学。5.合作办学期间,除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擅自挪用学校资金,不得私—7自转让学校的任何资产,不得对学校所使用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设置抵押、质押,亦不得转让或另租他人。6.本协议的修改和未尽事项,均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在双方充分协商基础上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和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陕西福港美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际102024年5月16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教育矫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