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 号牌智能冲压设备 辊印设备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080960101

二、合同名称: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2024年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YNZC2024-J1-01324-YNGH-0053
四、项目名称: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2024年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
地 址:昆明市新迎南区白云路36号
联系方式:13888988457
供应商(乙方):佛山市捷辉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沙村“坦涌”B6地块杨伟华自建厂房第2座首层之二(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139285861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25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捷辉规格型号:JH-YY100

2.合同金额(元):25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省文山州、普洱市),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送货。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合同.pdf

合同条款前附表项号编列内容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省文山州、普洱市)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送货。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壹份。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付款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经更换后仍不合格的。5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结算货款。第1页甲方: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乙方:佛山市捷辉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编号为YNZC2024-J1-01324-YNGH-0053的“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2024年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设备(产品)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写):贰拾伍万柒仟元正(小写):¥257,000.00。合同总价包括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二、产品基本信息及技术参数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1号牌智能冲压设备JH-YY1002台105,000.002辊印设备(含立式烤箱)JH-YY6002台23,500.00技术参数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备注1号牌智能冲压设备我司提供的号牌智能冲压设备品牌为:捷辉、型号为:JH-YY100详细的技术规范参数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GA/T1135-2014)、《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机动车号牌智能冲压设备应按照***《机动车号牌生产智能冲压设备对接方案》实现生产、查询、批销等指令,完成与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智能冲压设备应符合《号牌智能冲压设备技术要求》的要求,且获得***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授权,并获取对接方案和技术接口,且符合相关要求;一是设备均在机动车号牌管理系统中注册登记,并与生产系统进行对接;二是号牌生产过程中,设备接收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系统生产许可指令后,方能进行相应的生产和工作,并且应将生产结果反馈至系统,从而实现生产次数的控制;1号牌智能冲压设备三是设备可通过号牌号码参数,使用字模扫描识别,控制是否生产;四是设备具备稳定性、防诉性,安全性等。1.满足基本要求(1)冲压设备仅在接收到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生产许可指令后,方能进行号牌冲压。冲压完成后应将生产结果反馈至号牌管理信息系统。(2)工作台面宽度≥620mm。工作台面上具有限位装置,以确保模架在工作台中间位置。(3)具备压力调节功能,冲压工作台面上的压力值≥400KN,并确保工作台面上的压力均匀分布。(4)具备压力数字显示功能,工作压力不足时,设备应声光报经并停止工作;故障消除后,且经授权人员消除报警后才能恢复工作。(5)压力提供方式采用液压方式的,机电系统符合《JB/T3818-1999液压机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期》、《GB28241-2012液压机安全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漏油的情况。(6)采用其他压力装置的,符合我国相应标准。(7)具备漏电保护等人身安全保护措施。(8)具备危险警示告知标识。2.设备编号。每台设备控制系统应具备统一编号;采用物理安全措施存储唯一编号,防止被他人幕改(编号由设备类型代码、厂商代码、设备顺序号和检验位四部分构成,冲压设备的设备类型代码为“D”,厂商代码由***交通管理局授权的单位统一制定)。3.号牌二维码识读装置。号牌智能冲压设备配备二维码识读装置,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DV5V或AC220VA供电电源。(2)具备光源,减少环境光对识读干扰。(3)具备声光提示功能,提示操作员识读成功。(4)识读时间(条码进入识读区域至成功识读时间)应≤200ms。(5)具备RS232或USB串行接口。4.信息接口(1)具备与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信接口。机动车号牌智能冲压设备对接规范见《号牌智能冲压设备技术要求》附录A:机动车号牌智能冲压设备对接规范。(2)设备具备USB口、RS323串口等数据接口。(3)设备接入公安网的,控制系统上位机采用Windows或Windowsembedded(嵌入式)操作系统,并根据公安信通部门要求安装一机两用及杀毒软件。(4)设备接入专网的,控制系统上位机采用Linux,WinCE等版入式操作系统,可减少感染病毒和木马及意外断电系统失效风险。(5)具有号牌防伪专用模具识读功能。5.号牌智能冲压设备提供***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设备组成、铭牌、设备编号、工作台面、号牌在冲压功能、压力数字显示及压力不足报警动能、安全防护、生产序列标识识读装置、信息接口、模具识读装置、使用要求和其他要求等试验项目实测。工作电源:AC380V50Hz液压电机功率:4000W模架步进电机功率:750W工业电脑:15寸电容触摸屏最大工作压力:1000KN识读模块相机:130W模具模块相机:300W设备外形尺寸:1050*800*1650mm重量:1000Kg2辊印设备(含立式烤箱)我司提供的辊印设备(含立式烤箱)品牌为:捷辉,详细型号为:详细技术规格为:.辊印设备应由主体机架、滚筒油印组合和电路控制系统三大部分组成。设备占地面积≤0.8平方米,高度≤1.2无偏离2辊印设备(含立式烤箱)米,使用220V/50HZ或380V/50HZ电源,功率0.75KW至1.5KW。2.辊印速度:变频调速≤10m/min。3.辊印宽度≥500mm。4.配前后送料、出料操作台。5.立式烤箱(1)功率≥9kw、电源380V/50Hz。(2)箱内工作品度15℃~200℃,温度可调,自动控温;热风机内循环,恒温。(3)每个烘箱须配置≥2个轮式可移动号牌干燥架(尺寸据箱内尺寸设计,可水平摆放摩托车号牌≥400面),且配有导入台板,确保干燥架的平稳推入和出箱。(4)箱内底必需设置固定干燥架的导槽;箱外形尺寸宽度≤1.2米;外箱底加轮,箱底离地面≤50mm。(5)箱体配隔热保温材料及阻燃材料。无偏离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设备安装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2.负责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包括对设备整机、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及设备运行效果的验收)。3、按政府采购规定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结算手续。(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具体如下:1.针对本项目的实施,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等环节。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安装调试设备,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乙方专设售后服务热线,用于及时响应甲方的售后需求及各种技术咨询,7*24小时在线服务,售后服务热线:13928586122,15099867251。出现无法通过电话解决的故障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处理。现场排查故障并解决故障不超过72小时。4.乙方所提供的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只收取配件成第5页本及人工费。5.乙方为甲方提供1年的免费设备软件升级服务。6、乙方为甲方提供验收所必须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及试验报告。7.乙方保证甲方在设备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四、交货及运输风险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送货。乙方应于交货前1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安排人员以及提供场地接受货物,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详见附表)。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五、货物验收(一)到货后,甲方按包装上标识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进行表面验收后接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可拒收。因甲方拒收导致乙方出现逾期等违约行为的,乙方须按本案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二)甲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表面验收并不代表甲方对产品质量的最终验收。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在使用过程中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退、换货,并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一)付款方式:1.按照“先供货后付费”原则,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验收后,供应商根据合同金额向甲方出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供应商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货款相应扣减。结算日期为节假日则顺延。(二)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财务处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正、小写¥12,850.0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第6页2、当出现一下情况时,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冲抵违约金:(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经更换后仍不合格的;若未出现上述情况,设备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乙方采用非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按银行要求分别办理,付款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七、质量保证(一)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产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出厂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二)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和间接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质量问题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费、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和间接费用(甲方的生产、对外责任承担等)。八、违约责任(一)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中止、解除合同(因乙方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或违反合同条款等,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0%。(二)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交付货物,乙方应按合同总额1%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损失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甲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可书面提出。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需退货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传真或电话通知后3日内到达现场确认,7日内完成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造成损失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否则构成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对于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各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等费用,甲方有权选择在任一笔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在双方进行结算第7页时一并扣除。(六)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权而支付的调查费、申请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必要费用。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壹份。(五)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竞争性谈判文件;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或补充协议;3、成交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第8页附件1:廉政合同甲方: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乙方:佛山市捷辉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为了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杜绝采购之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采购方面的廉政建设,保证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2024年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廉洁,经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廉政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责任条款的行为,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任何好处费和收受回扣。(二)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赠送“红包”、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等。(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不得参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的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一切活动。(五)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采购有关的材料、设备、物资供应等经济活动。(七)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任何物品。(八)不得私自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采购事项的询访。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品、礼金,给好处费、回扣等。(二)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和支付需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第9页(三)不得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由乙方支付的宴请、娱乐以及旅游等一切活动。(四)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品。(五)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六)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问有关事项。(七)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物资供应等经济活动。(八)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采购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或属假冒伪劣产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物资采购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永久取消其供货资格。(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并对乙方给予供货合同总价款1-3%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四)甲方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与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五、本协议与采购合同一并签订,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乙方(盖章):佛山市捷辉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经办人:,经办人:张玉仪日期:,日期:2024.5.7第10页附件2:保密协议甲方: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乙方:佛山市捷辉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鉴于双方正在进行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2024年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采购项目;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为确保甲方机密事项的安全,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乙方在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云南省机动车号牌制作中心)2024年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所掌握、知悉、管理的保密事宜,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示的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等。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达其都具有保密性。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图书、光盘、软件、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媒介体现,也可以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该项目生产有关的目的和用途。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3、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5、乙方应对该项目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向外宣传、制作广告。6、乙方应对该项目涉及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数据落实专人负责、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扩散,严禁擅自复制,不得丢失,若发生丢失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所用计算机要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严禁上网传送有关信息资料。7、乙方应对该项目资料数据使用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录用,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并签订保第11页密承诺书。8、该项目设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将该项目的保密信息返还甲方,不得留存。乙方必须永久保守有关甲方以及项目的涉密事项,包括技术秘密、安全秘密、商业秘密等。9、甲方有权力在提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对乙方进行保密工作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若乙方不配合检查或不具有该项目保密信息管理能力或未按照本协议要求进行保密管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项目合作,并不做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存在泄密风险或已经发生泄密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进行补救,并追究乙方及泄密人员的法律责任。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做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四、免责条款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五、争议的解决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若双方对仲裁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当地提起诉讼,并按法院的判决结果执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六、其他条款1、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规定的除外。2、乙方所用甲方资料务必于年月日归还。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佛山市捷辉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经办人:,经办人:张玉仪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第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摩托车号牌制作设备 号牌智能冲压设备 辊印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