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轮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采购人名称:轮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兴宇天成测绘地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轮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91101000011791671
五、合同编号:11NMB132715220242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测绘服务
详见附件

1.0
20000
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轮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18999600818
传真:/
地址:轮台红桥石油服务区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测绘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32715220242401).pdf

合同编号:11NMB132715220242401采购单位(甲方):轮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兴宇天成测绘地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轮台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新疆兴宇天成测绘地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新疆兴宇天成测绘地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新疆兴宇天成测绘地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1501号测绘服务--品牌:1项20000.002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1501号测绘服务120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一、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1、工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的临时用地勘界测绘,乙方根据项目与行业要求进行临时用地勘界测绘(工作量:约2公里),并根据甲方所提要求,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内容和规范进行编制临时用地勘界报告,项目成果达到相关部门的要求。二、履行期限在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基础资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勘界测绘内外业工作并提供测绘成果。1/4三、甲方责任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三日内提供相关资料。2、甲方所确认的用地范围应真实有效,如果由于甲方指界造成的返工或者重测,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交纳造成相应的返工或重测的费用。3、甲方应负责保证乙方测绘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4、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测绘费用,以保证测绘工程的顺利进行。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四、乙方责任1、自甲方允许乙方进入现场工作后,乙方应立即组织测绘人员进入现场测绘。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交测绘成果。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的所有测绘成果。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勘界测绘费20000元整(贰万元整),自委托书、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0%即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签订合同预付款。当乙方全部完成内业资料通知甲方时,在乙方提供成果资料前,甲方应将结清剩余的工程款(总工程款的50%的测绘费用),即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同时乙方提供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不包含给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六、违约责任6.1甲方违约责任6.1.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所缴纳的测绘预付款。6.1.2合同签订后,乙方已进入现场,开始正常的测绘工作,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缴纳乙方已完成测绘工作的费用。6.1.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支付给乙方500元/每人/每天的停窝工费。6.1.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6.1.5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用于甲方办理相应的土地手续,不是由于测绘成果质量的原因,甲方不得任何理由为借口拖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6.2乙方的违约责任6.2.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测绘预付款。6.2.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期限提供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总工程款的1%计算。6.2.3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6.2.4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返工或重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2/4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后果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6.2.5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用于甲方办理相应的土地手续,不是由于测绘成果质量的原因,乙方不承担其它任何连带责任。七、免责7.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各方合理控制范围,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类似事件;7.2符合所有下列条件,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行为;(1)不可抗力发生在本合同签订之后;(2)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履行一方未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7.3对于乙方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不良信息事件(如政府行为、行政行为),或甲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不良信息,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八、后期服务当甲方收到全部报告内容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修改意见,乙方负责报告后期的修改任务;若是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发生变化,双方协商一致后收取修改费。如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则视同甲方同意接收项目报告内容。九、保密事项乙方承诺凡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泄露给任意第三方,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其他约定事宜: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至项目完结,合同费用全部付清后失效。十一、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轮台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轮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2楼202室电话:,电话:1389993728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轮台县支行账号:,账号:1070810182433/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